第四百二十五章、蛮荒领主(1 / 2)

,聚宝盆从四合院开始

返回国都的途中,洪国忠进入一个个城池,卖掉一些东西,扫荡一个个药铺。

横扫蛮荒之时,他得到的财物,至少价值一亿两白银。

高等级的宝石,一颗就能卖几千上万两银子。

蛮荒的蛮人,至少被他送走九成九。

蛮人积累无数年的财富,大部分都变成了他的战利品。

要不是储物戒指的容积有限,洪国忠还能装走更多的东西。

念头一转,洪国忠买了一百个玉盒。

储物戒指之中的玉盒,总共只有五个。

遇到成群结队的妖魔,五个玉盒怎么够?

“一滴妖魔精血,能拍卖二十万两银子。”

“以后遇到妖魔,取走它们的精血。”

妖魔精血也就拳头大小,存放二十万两银子的空间,至少能放下两千滴妖魔精血。

之前干掉那个中阶妖魔,洪国忠担忧了十几天。

连续几个月,大秦境内都没有异状,他顿时松了一口气。

有储物戒指的妖魔,要么身份不简单,要么运气很好。

就像某些运气很好的人,走路的时候都能捡到钱。

中阶妖魔捡到一个储物戒指,又不是不可能。

走走停停的洪国忠,用了三个多月,才回到国都。

这三个多月时间,他卖掉不少东西,买了很多珍贵药材。

每天以药材充饥,洪国忠的实力,提升了一大截。

不死之身的能力,超乎他的想像。

各种各样的药材,都能转化成相应的能量。

“灵魂之力能够覆盖方圆五千米,身体力量至少百万斤,下丹田之中的纯阳真气全部液化,而且液态的纯阳真气,已经将下丹田装满了。”

“屠戮蛮荒的我,被人取了个杀神的绰号。”

平复一下心情,洪国忠逛了逛一个个药铺,大肆购买药材。

丹药价格贵,性价比低。

他的身体,能够将药材的药力,转化成增强精气神的能量。

直接吃掉药材,药材的药力,不会浪费一分一毫。

美中不足的是,药材口感和味道都不好。

回到镇魔司,在丫鬟小玉和小影的服侍下,心情美美的洗了个热水澡。

小玉和小影都是在青楼买的,还未出阁的二女,他花了六千两银子。

肆意享受了几个小时,舒舒服服的睡了一觉,洪国忠开始修炼。

“先炼体,再炼神。”

看了几遍不灭金身,洪国忠试着修练起来。

随便修炼了一遍,不灭金身就被他修练到最高境界。

不是不灭金身的等级低,而是他的身体强度,远超不灭金身的上限。

一门又一门横练外功,轻轻松松修练到极致。

“蛮族的功法,不过如此。”

振奋一下精神,洪国忠修练起得自蛮族祭司殿的精神秘法。

“荒古炼神术比我的魂诀强出不少。”

沉浸于荒古炼神术的修炼,洪国忠忘却了时间的流逝。

东方诏坐等又等,也没等到洪国忠。

来到小院的天阶除魔使,都被小玉和小影阻挡在外。

别说是天阶除魔使,就算是镇守使,也不敢打扰洪国忠。

单人单刀,横扫蛮荒,洪国忠的实力,镇魔司上下忌惮不已。

之前还以为那个中阶妖魔,是身受重伤之时,被洪国忠干掉的。

蛮荒数以千万的蛮族,被屠戮殆尽的事,镇魔司已经知道了。

一人灭一族,之前死掉的那个中阶妖魔,不出意外,并没有身受重伤。

皇宫,御书房。

看着手里的情报,大秦皇帝古玄机陷入沉思。

“陛下,洪国忠加入镇魔司不到三年”旁边的老太监打破沉默。

“你觉得册封洪国忠为蛮荒领主,统领蛮荒一切事务与明月公主完婚之后,就让他去蛮荒任职,如何?”古玄机想了想后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