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4章 理想工具(1 / 2)

特战兵王 闪烁 1598 字 9个月前

加拿大,圣约翰斯。

虽然是纽芬兰-拉布拉多省的首府,但是这只是一座海港小城,人口不到三十万,大部分居民都是渔民。这也是一座很宁静的城市,即便在周末也很安静。相对于繁华喧嚣的大城市,这里就像是世外桃源。

其实,几十年前,圣约翰斯非常有名。

依靠纽芬兰渔场,圣约翰斯在二十世纪六零年代之前是全球最有名的渔港之一。在历史上的很长一段时期里,即西方的工业革命时期,纽芬兰渔场出产的各种鱼类为欧洲,甚至是整个西方世界的数亿平民提供了生存必须的蛋白质。按照历史学家统计,英国在工业革命时期,平民食用的蛋白质有三分之二来自纽芬兰渔场。一些历史雪茄甚至认为,如果没有纽芬兰渔场,就没有英国的工业革命,因为没有充足的蛋白质供应,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人拥入城市成为工人,会有更多劳动力被束缚在土地上。没有足够的劳动力,英国也就不会成为第一个工业国家。

只是,过度捕捞导致纽芬兰渔场的资源迅速枯竭,也就葬送了圣约翰斯。

在鼎盛时期,驻泊圣约翰斯的渔船超过五千艘,从业渔民多达六十万。在二十世纪六零年代后期,随着纽芬兰渔场的最后一次鱼汛结束,圣约翰斯开始走下坡路。虽然部分渔民坚持了下来,但是剩下的渔船已经不到一百艘,而以捕鱼为生的渔民不到一万人,大部分居民转做他行。

其实,这也成就了现在的圣约翰斯。

做为一座宁静的小城市,在此生活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

对于一名职业杀手来说,这里也是避世的好地方。

劳伦斯就是一个这样的职业杀手。当然,“劳伦斯”是他的化名,而他的真名,已经有十多年没有用过了。

十四年前,在干这一行的第二年,劳伦斯就在这里买下了一套面朝大西洋的房屋。

算不上豪华,与附近的其他洋房没什么两样。因为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在此居住,所以装修得也很简单。

做为一名出生在德塔的加拿大人,劳伦斯早就习惯了孤独。

当然,在成为职业杀手之前,劳伦斯与普通人没什么两样。

德塔是加拿大西北地区首府,而那里是世界上最荒凉的地方之一。在他很小的时候,他的父母就死于车祸,由祖父将他抚养成人。与很多本地人一样,劳伦斯的祖父平常为伐木公司当向导,主要工作就是为伐木公司的勘探人员带路,去森林深处寻找昂贵的木材,有的时候得用猎枪对付神出鬼没的狼群。在当地,有很多人以此为业。在工作之余,劳伦斯的祖父经常带他去打猎。特别是在冬季,即伐木公司歇业的时候,劳伦斯往往跟随祖父到森林里住上三个月。受祖父影响,在五岁那年,他就学会使用猎枪。七岁那年,祖父为他买了一把小口径猎枪。到十二岁的时候,他已经能够用猎枪击毙两百米外的兔子。十六岁时,他成了当地最有名的神枪手。只是,在他十八岁那一年,祖父在护送伐木工人去森林里的时候,遭到狼群围攻。等他赶到医院,祖父已经去世。留给他的,除了几把猎枪,就只有那栋根本不值钱的房屋。

安葬祖父之后,劳伦斯去了多伦多,在那里通过了兵役体检。

在军队里,劳伦斯找到了归宿。他不仅成为了一名优秀的职业军人,还与连队里的战友建立起了极为牢固的友谊。

当然,这得益于那场由美国总统发动的战争。

在阿富汗,劳伦斯做为连队里的狙击手,创造了二千四百五十米的射杀记录,还保持了数年之久。

只是,他没有在这场战争中获得更多的机会。

在服役的第六年,他回到加拿大。不久之后,他就收到了退役通知书。虽然他是连队里最厉害的狙击手,而且通过了特种部队选拔考核,但是反恐战争已经结束,加拿大国防军不再需要那么多的军人。因为不是军官,只是一名枪械士官,加上扩编特种部队的计划在加拿大议会遭到否决,所以劳伦斯,以及很多跟他相似的军人成为了重点裁撤对象,也就丢掉了饭碗。

离开军队之后,劳伦斯回到了德塔。

最初半年,他的生活过得很平静。虽然没有找到工作,但是他有一笔积蓄,足够让他安稳过上好几年。如果他愿意,还可以用这笔钱买一片森林。只要给他一把猎枪,他就能靠狩猎维生。

只是,一件意外的事情,改变了他的命运。

那个找到他的人,自称是伐木公司的勘探人员,要去被冰雪覆盖的森林里寻找一种用来制造名贵家具的木材。因为不熟悉当地的环境,还要面对在严冬里受到饥饿逼迫,敢于攻击棕熊的狼群,所以他需要一名向导,还是一个胆子足够大,枪法足够好,非常了解狼群生活习性的向导。

显然,劳伦斯就是最佳人选。

当然,他也开出了一个让劳伦斯无法拒绝的条件。即在一个月内,无论有没有找到那种名贵木材,都给劳伦斯两万美元,而且预先支付一万美元,在劳伦斯把他送回德塔之后再给一万美元。此外,他还明确提到,如果这次合作愉快,他会向伐木公司推荐劳伦斯,让劳伦斯当伐木公司的向导。

虽然劳伦斯不缺钱,但是他需要一份工作,一份做得了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