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7章 钱权(1 / 2)

特战兵王 闪烁 1564 字 9个月前

纽约,长岛。

虽然长岛的海滩远不如棕榈滩那么美丽,但是能够在这里拥有一座临海庄园,绝对是身份与地位的象征。

这座庄园在罗克韦帕克,西面是雅各布-里斯公园,面朝大西洋,北面不远处就是肯尼迪国际机场。庄园的占地面积超过一百英亩,主体建筑是一座五层高的别墅,远远看上去更像是一座用青石砌成的古堡。任何时候,这里都有数十名佣人与保安,只是现在显得特别拥挤,古堡附近有数十名荷枪实弹的武装警卫。此外,还有几批牵着警犬的巡逻队,大门附近停放着几辆架设了机关枪的装甲越野车。如此严密的安保,其实只是为了一个人,也就是这座庄园的主人。

餐厅里,烛光跳动,晚餐的气氛很轻松。

坐在托马斯对面的女人年轻漂亮,她是今年才走红的影星,准确说是在今年的一部电影里扮演了一个花瓶性质的女配角,因为长像甜美、身材火辣,所以出了名,有望在下一部电影中出演女主角。

当然,她能不能成为女主角,还得看今晚的表现。

主菜是小牛肉,火候掌握得非常好,外焦里嫩。只是,两人的心思都不在那鲜嫩多汁的牛肉上。

对托马斯来说,搞几个电影明星根本不算什么。要知道,由他掌握的家族基金是华纳兄弟、米高梅与二十世纪福克斯等几家美国电影公司的大股东。只要他打个响指,那些在世人面前高不可攀的女星就会主动投怀送抱。只是,托马斯早已厌倦了那些成名的女星,现在他喜欢的是还没有成名的。

当然,这也只是他的一时爱好。

严格说来,托马斯不算富有,根本算不上富豪。如果以个人资产为准,他连登上福布斯排行榜的资格都没有。只是,没有任何人赶小看他,因为他拥有的不只是个人资产,还有庞大的家族基金。

其实,这也是“上帝之子”主要成员的共同特点。

对托马斯这样的人来说,抛头露面永远不是他们的特点。与那些身家几百亿、甚至上千亿美元的超级富豪相比,托马斯低调得多。在他看来,那些抛头露面的富豪根本就算不上真正的富豪。

全球首富有多少身家?几百亿美元,最多一千多亿美元。

跟托马斯掌握的家族基金相比,简直就是九牛一毛。

托马斯的家族是美国历史最悠久,也是最古老的家族之一,其祖上参与了美国的战争,还是在《宣言》上签字的五十六个人之一。也正是从那一刻开始,托马斯的家族走上了茁壮成长的道路。

事实上,美国的战争也与此有关。

在很多人看来,美国的战争与当年的英国殖民政策有关,即英国的苛捐杂税是迫使殖民地人民站起来反抗、争取的主要原因。事实却并非如此,美国争取,在很大的程度上与“上帝之子”有关。

准确的说,“上帝之子”的第一批成员就来自那五十六个签名者。

这就是,在美国争取的那个年代,犹太人在英国很不受欢迎。出于长远考虑,在新大陆上站稳脚跟之后,第一批来到新大陆的犹太人就开始考虑,在此建立一个以犹太人为主的国家。只是,在经过长期建设之后,这些犹太人发现,要想建立一个完全由犹太人组成的国家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原因很简单,犹太人太少了,而且分散在世界各地,并非所有犹太人都愿意来新大陆,也并非所有犹太人都愿意为建立犹太人国家而流血牺牲。为此,当时的“开拓者”改变了方式方法,决定争取建立一个由犹太人控制,能够确保犹太人根本利益的国家。

在这个大背景下,“上帝之子”成立。

当然,这是狭义上的“上帝之子”。

其实早在数百年前,“上帝之子”就在欧洲诞生了,而且同样以维护犹太人的利益为根本目的。只是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上帝之子”的作用都不太明显,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从某种意义上讲,美国,其实就是“上帝之子”的杰作。

当时,美国的缔造者,也是“上帝之子”的第一批成员认识到,在大英帝国的框架下建立一个以维护犹太人利益为核心的国家几乎是不一件不可能的事情。要想确保犹太人的核心利益,必须建立一个新的国家,一个由犹太人控制的国家。要想建立这样的国家,就必须进行武装斗争。

结果可想而知。

为了表明决心,五十六个人在《宣言》上签署了自己的名字。

要知道,以当时的情况,殖民地的武装力量以民兵为主,根本不是英军的对手,在《宣言》上签名,等于亲手为自己签署了死刑通知书。知道要战争失败,他们将死无葬身之地。

战争改变了他们的命运,也改变了整个世界。

在美国之后,托马斯的先祖与其他犹太人一样,依靠获得的权力,建立起了自己的商业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