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蒙来到这个时代不过短短数日,却因为继承原主人的思维以及躯体从而能够快速适应环境。只说眼前,若不是原主人与曹操有不错的私交,曹操绝不肯轻易吐露他所知道的种种内情,而结合曹操的叙述以及前世所知,张蒙认为董卓进京掌控朝政已成定局。
人人都想登上权力的巅峰,两世为人的张蒙更是如此。只是现实是冰冷的,现在的他,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小郎官,身处乱局,稍不留意就会万劫不复。他不得不仔细考虑自己接下来的每一个决定。
当前局势拨云见日,已经很明朗了,袁隗十有八九会拉拢董卓,董卓则不出意外将正式登上朝廷政治舞台的中央,亲近董卓,就有很大机会鸡犬升天。
“我军中正需要你这样的俊才。”
董卓的话犹在耳边回响,张蒙想了片刻,又笑着摇了摇头。难道要依附董卓?短期内似乎可行,那么放长远到底是不是明智的选择?
一个又一个的问题在张蒙的脑海中交织缠结,劳累了一整日的他很快就沉沉睡去。
次日清晨,云销雨霁。
张蒙起身,到后院的井边打水稍加洗漱,院中剑光错落,原来曹操与闵贡正在比试,史阿与单仲则在旁观战。
两人虽为切磋,但进退有矩斗招不斗力,来去几个回合,只见身影穿梭,剑刃却相交甚少,偶尔碰到,也如同蜻蜓点水,清响一声而已。
先秦以来,因受“君子武备,所以卫身”思想的影响,社会崇尚武功,剑术高明之人往往能够受到尊重和拥有显赫的名声,而且相较于刀、戟等兵器,剑的品位高雅尊贵,练剑的风气在士大夫中十分流行,比如东方朔、司马相如等文士皆擅长剑术。
时下闵贡看着瘦削单薄,可面对久任武职的曹操,依然不落下风。
张蒙边喝水边笑道:“闵公拿起剑便生龙活虎,全然不见昨日萎靡之态了。”
史阿给张蒙见了礼,说道:“闵公受的是皮外伤,不及骨肉,休息一宿恢复不少,此时稍作运动,利于化瘀。”又道,“枪剳一线、剑走一偏,曹君的剑术招式多变,多取巧,灵动有余,沉稳不足,容易露出破绽。”
曹操想是听到了史阿的点评,后撤两步,针锋相对道:“庄子《说剑》有云:‘夫为剑者,示之以虚,开之以利,后之以发,先之以至’,可见剑术的关键在于先示敌以弱,诱敌冒进,再图反击。《吕氏春秋》也说击剑为‘以短入长,倏忽纵横之术也’,可见剑术如兵法,虚虚实实、实实虚虚。五年前,我为骑都尉,追随都乡侯击颍川黄巾贼,敌众我寡,都乡侯用奇计以少胜多,正暗合剑术道理。”这里的“都乡侯”即为现任左将军皇甫嵩,乃当世名将,在镇压黄巾的战事中威震天下,是许多武人的追崇的目标。
闵贡闻言道:“此话不错,上过战场的剑,当是比我这阁中之剑来得锐利。”说着收剑回鞘。
没想到曹操此时却快步突进,将剑搭在了闵贡的肩上。
闵贡双手展开,尴尬道:“曹君,剑比完了,何需如此。”
曹操摇头道:“战事一开,是否结束,可从来不归单独一方说了算。”随即展眼舒眉,“闵公,这场比试,是你输了。”
闵贡不予计较,点了点头,走到边上。
曹操颇为得意,看到张蒙,将剑锋挑起,对着他道:“承英,来,过两招。”
张蒙并不想与曹操交手,一句话自己冒出口:“《礼记》云‘剑则启椟,盖袭之,加夫与剑焉’,孟德兄,闵公的腿脚既然活动开了,你我还是改日交手吧。”
剑为君子之器,独尊儒术后,剑器与剑具承载了儒家正直仁厚的观念,有了新的意义,代表着君子士人应有的气节与涵养。张蒙引用《礼记》的那句话,是祖父张奂传下的家训,指的是向外人展示自己的剑时,应该先将剑椟的盖打开并仰置,再将剑椟放在盖上,这样剑椟中的剑自然而然会显露出来,寓意着挺拔而不失谦和、锋锐而不露芒的精神,用在这里,自是暗讽曹操盛气凌人、无故寻衅的行为了。
曹操本来兴致勃勃,听他这么说,撇撇嘴道:“不爽快,不爽快。”也不再提比剑了。
天气好转,正好出发。闵贡知张蒙等人要去雒阳城,也要同去。他虽说腿脚利索了很多,但毕竟年纪长,张蒙便将自己的马给他骑,自己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