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 这个副本有点怪(下)(2 / 2)

走进不科学 新手钓鱼人 2778 字 12个月前

因此酒精的出现令徐云更加肯定,自己所处的时代必然在1825年之后。

可惜自己不是历史学家,没法从汤姆逊和威尔的衣着上判定更详细的年代。

又过了十分钟。

汤姆逊给徐云的肩膀缠上了最后一圈绷带,盖上酒精瓶盖,对他说道

“现在感觉怎么样?”

徐云试着转了转肩膀,虽然手臂上依旧还有些许疼痛感,但至少比一开始要好多了

“没那么痛了,真是太感谢您了,汤姆逊先生。”

汤姆逊脸上的表情依旧没什么波动,无所谓的摆了摆手道

“小事情而已,不必太放在心上。”

说完他又抬起眼皮看了眼徐云,继续道

“另外罗峰先生,如果你的身子没有大碍,那么我们也差不多可以分别了。”

“”

眼见汤姆逊一心不想和自己扯上关系,徐云连忙摆出了一副有气无力模样,苦笑道

“汤姆逊先生,如今天色将暗,这儿又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这也太危险吧。”

“你让我一个人走在这荒郊野外,我还不如直接躺回那坑里就地埋了好呢,那样多少还能留个全尸叻。”

说着他指了指马车,说道

“所以能让我借宿几天吗?我会支付生活费的!”

汤姆逊闻言朝四下里看了几眼,脸色闪过一丝犹豫。

虽然他不太愿意和徐云再扯上关系,但诚如徐云所言,眼下的环境确实不太适合一个人独行。

先前在捡柴火的时候,他曾到不远处的高坡上眺望过一番。

这里地处英伦大岛北方,位于苏格兰和英格兰的交界处。

地广人稀不说,周围还有很多沼泽湿地。

没错,沼泽。

地理没挂科的同学应该都知道。

英国位于亚欧大陆西北端,受大西洋环流气候的影响,全年温和湿润,年平均降雨量约1100毫米。

水资源丰富有利于植物生长,发展农业的潜力大,但也带来一系列新的问题。

例如积水会挤占土壤的氧气空间,导致农作物根部的有氧呼吸不畅。

时间久了会根茎腐烂,乃至农作物死亡。

长年累月之下,英国便出现了很多沼泽湿地。

其中英国东部的滨海泥沼面积达2000平方公里,西南萨默塞特平原洼地面积达到了650平方公里。

北部虽然沼泽总面积不大,但零散的沼泽数量却极多。

例如在1333年的哈利顿山战役中,苏格兰军队便在沼泽地里损失大半,最后被爱德华国王率领的英军彻底击溃。

当时若是没有那片沼泽。

道格拉斯带领的苏格兰骑兵或许还能与英格兰一战,那样后世的格局恐怕就不好说了。

天时地利这四个字儿,有些时候真不是说着玩的,古今中外在不起眼的地方翻过车的人物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在这种背景下。

如果没有向导或者地图,一个人外出独行,确实还不如直接躺那坑里来的痛快。

想到这里。

汤姆逊不由看了徐云一眼,问道

“罗峰先生,你接下来打算去哪里?”

徐云早在汤姆逊为他包扎伤口的时候便想到了这一点,因此当即回道

“去伦敦。”

“伦敦?”

汤姆逊眉头微微一皱,居然和自己此行的目的地一样?

不过很快,他眉头便松了开来。

应该只是巧合而已。

伦敦毕竟是目前整个英伦乃至欧洲最繁华的城市之一,外人对其心向往之倒也正常。

就像后世那些北漂沪漂一样,自殖民贸易开始后,每年都有大量的人员涌入伦敦。

接着他又看了眼徐云的风衣和肤色,猜测道

“你去伦敦做生意吗?”

徐云装作憨厚的摇了摇头

“遵父母之命去拜会一位长辈,顺便看看能不能在伦敦找个工作,甚至扎根在伦敦。”

“您恐怕有所不知,我不是家中嫡子,没办法继承家业,只能外出求生了”

汤姆逊见说迟疑片刻,不动声色的看了眼身边的威尔,最后下定决心道

“既然如此,你这几天就和我们一起上路吧。”

“穿过前方的怀特库姆山,再过三天左右就能抵达一处名叫丹弗里斯的小镇,到时候我们在镇上分别,没问题吧?”

三天。

这个时间不算不长,但总比立刻被赶走要好很多,因此徐云立刻答道

“没问题,多谢您了,汤姆逊先生。”

与此同时。

徐云扶着伤口绷带的右手掌心,顿时微微一紧。

他注意到了汤姆逊口中的一个词

丹弗里斯镇。

丹弗里斯镇,这是丹弗里斯-加洛韦地区的行政中心。

在后世,它隶属于苏格兰地区的32个一级行政区之一。

它地处地处苏格兰与英格兰的边界,南面与英格兰坎布里亚郡接壤,面积很广。

徐云之所以对这个小镇有印象,是因为镇上有座儿童小说彼得潘的作者詹姆斯·马修·巴利的雕像。

当年徐云在留学的时候,曾经和女朋友搭乘火车来过這裡,在小镇的广場上撒过狗粮。

如今时过境迁。

徐云初恋的女儿已经上初一了,徐云却还只是个单身狗,真是个悲伤的故事。

至于另一座怀特库姆山嘛

徐云就不太了解了。

但它的发音也具备很典型的苏格兰音调,与丹弗里斯镇互相印证之下,足以确定他们目前的所在地

英格兰和苏格兰的交接处,英伦大陆的北方腰部区域。

因此汤姆逊和威尔的来向要么是爱丁堡,要么就是格拉斯哥。

另外在汤姆逊上绷带的时候,徐云曾经借着身位优势,用餘光打量过车厢内的情况。

虽然看不到大部分的物件面貌,但他却注意到了两袋外露的土豆和面包。

这种规格的袋子徐云曾经在1665副本中的威廉家中见过,足够两个成年人吃一个星期左右。

算上其他一些没被发现的物资,不算水源补给,大概够凑合个十天上下。

如果排除汤姆森是李长寿附体,特意准备了一堆用不上的食物。

那么基本上可以把利物浦和曼彻斯特这两个地方从地图上移除了。

他们的目的地近则伯明翰,远则

伦敦!

而这种一次性准备十天口粮的行为显然有些奇怪,似乎是做好了不与外界交流的打算。

加上对方带着火枪、铲子的举动

很明显。

这两人的身上,一定有什么特殊的秘密。

传说中的复仇戏码?

还是大家族子弟的江湖游历?

或者是两个私奔的基佬?——毕竟这里是英国嘛。

随后徐云晃了晃脑袋,将心绪收回了现实,对汤姆逊问道

“对了,汤姆逊先生,我还没问过您的全名呢。”

“毕竟救命恩人的名讳都不知道,实在是太失礼了。”

汤姆逊此时正在招呼着威尔劈柴,闻言头也不抬的说道

“名字没什么好说的,不过如果你非要知道的话”

“我叫威廉汤姆逊。”

------题外话------

我突然发现了一个很严肃的问题。

我推的书只要不太监就必然上架起飞,那么是不是有一种可能,我的运气被他们吸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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