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 你所不认识的唐僧(1 / 1)

杏坛一笑 杏坛一笑 1019 字 8个月前

西天取经,是一件类似于张骞、班超“出使绝国”“凿空西域”的大事,是推进中外文明交流永载史册的壮举。即使从《西游记》小说层面来说,也是一个“正果金身”,让无数唐朝和尚眼红的千载难逢机遇。这样的大好事,为什么就落到了当时的小年轻玄奘头上?而且他成了不二人选,成了天选之子?

观音留下的揭子里不是说了吗:若有肯去者,求正果金身。肯去的人应该一大堆,为什么最后好像只有一个玄奘?要解开这些问题,我们就需要对小说进行一个复盘。而且我们不说神仙安排的层面,因为说这个没有意义——既然上天已经注定,那还有什么说的?我们说说人的层面。

一、唐太宗还魂后,就出榜招僧,修建水陆大会,准备超度冥府孤魂。榜行天下,着各处官员推选有道的高僧,上长安做会。那需要一个月之期,天下多僧俱到。这么多高僧,而招聘名额只有一个,自然要进行挑选。千中选一,万里挑一。刚开始这事唐太宗让傅奕负责,但傅奕是个反佛主义者,唐太宗只好换人,让魏征牵头负责。如果是傅奕,估计会消极抵抗,那么就轮不到玄奘。但魏征不同,从唐太宗魂游地府开始,他就是积极的策划者。所以玄奘得以当选,魏征是一个重要因素。魏征虽然推荐,但这事还要唐太宗亲口同意。唐太宗一听,居然记性奇好,想起玄奘是状元陈光蕊的儿子。陈光蕊当年死而复活,跟唐太宗一样。唐太宗高兴了,当场就封玄奘为大唐佛教领袖(天下大阐都僧纲),全权负责全国性的水陆大会。

玄奘一下子就走上了人生巅峰。所以玄奘得以当选,他父亲陈光蕊也是一个重要因素。观音菩萨和木叉变成两个流浪汉和尚,拿着锦襕袈裟和九环锡杖当街叫卖:袈裟要五千两,锡杖要两千两。别人以为他们疯了。遇到宰相萧瑀退朝,萧瑀是个识货的,在他的推荐下,唐太宗将两件宝贝赐予玄奘。玄奘穿上袈裟,就像“活罗汉下降,活菩萨临凡”,他的大唐第一僧人的地位也更加稳固。所以玄奘得以当选,萧瑀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二、虽然外因给了玄奘很多助攻,但真正把球打进,还要看玄奘本人够不够硬。因为观音还要考验他,一系列的考验。虽然前面原着已经说了玄奘的各方面都过硬:这个人自幼为僧,出娘胎,就持斋受戒。他外公见是当朝一路总管殷开山,他父亲陈光蕊,中状元,官拜文渊殿大学士。一心不爱荣华,只喜修持寂灭。查得他根源又好,德行又高。千经万典,无所不通;佛号仙音,无般不会。但观音还是要亲自出题。不然,他对完成如来交待的任务不放心。于是,当天下佛教领袖玄奘正在讲台上高谈阔论的时候,两个流浪汉和尚又来了。他们拍着讲台说:“你给老子下来!你讲的是什么狗屁?大乘佛法你小子会不会?”玄奘当时的反应是什么——心中大喜,翻身跳下台来,对菩萨起手。

这考验眼界、诚心和性气的第一关,玄奘过了。不然他白一眼,反问一句“你们又是什么狗屁?”观音立刻给他不及格。唐太宗听到自己选的法师被人当众侮辱后,亲自来了。观音现出真身,留下一张考卷,飘飘然而去。

考卷上写了什么?礼上大唐君,西方有妙文。程途十万八千里,大乘进殷勤。此经回上国,能超鬼出群。若有肯去者,求正果金身。直白说就是:取经这事很好,于国于民于自己都有大好处,但前提是,经书是在十万八千里之外。有命取经,不知道有没有命回来?唐太宗就问了:谁愿意去?玄奘的反应是:问不了,旁边闪过法师,帝前施礼。也就是说唐太宗话音未落,他已经冲出来,把这烫手山芋接在了手里。这考验勇气、担当和政治敏锐力的第二关,玄奘过了。

但西天取经这事,连唐太宗也知道十分棘手啊,玄奘虽然口头上说愿意去,但是他后面会不会打退堂鼓,或者半途而废?于是唐太宗先给一根胡萝卜,立刻与玄奘结拜为兄弟。玄奘很懂,你看他马上发誓:“我这一去,定要捐躯努力,直至西天。如不到西天,不得真经,即死也不敢回国,永堕沉沦地狱。”对佛教中人来说,永堕沉沦地狱,是毒誓。玄奘还“随在佛前拈香,以此为誓”,那更是板上钉钉了。仿佛在说,我要是不怎么样,出门就被车撞死。你以为这就完了?不,玄奘发誓,这才是第一次。回到洪福寺,他对着徒弟们,又把誓言温习了一遍。

出发走了两天后,到达法门寺,他又把誓言温故知新了一遍。这一而再再而三的发誓,也让他顺利通过了考验态度、决心和魄力的第三关。第二天早上离开法门寺的时候,玄奘又发了一个新的誓言:“弟子陈玄奘,前往西天取经,但肉眼愚迷,不识活佛真形。今愿立誓:路中逢庙烧香,遇佛拜佛,遇塔扫塔。但愿我佛慈悲,早现丈六金身,赐真经,留传东土。”对于这种高度端正的态度,如来和观音应该都是很满意的。因为在领导眼里,态度往往比能力更重要。

三、所以,哪怕抛开“天注定”层面的因素来说,单单讲“人为”,玄奘也是无可挑剔,关关通过的。有上天愿意要他,有人愿意帮他,有自己十二分的聪明和努力,正所谓天时地利人和,玄奘也就毫无悬念地从那么多比他年纪大、资格老、学问深的高僧之中脱颖而出,成为了独一无二的天选之子。

读了本文,你还觉得唐僧只是一个肉头吗?不,人家不肉,人家是勒布朗·詹姆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