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旧平房内,林云渐靠在床头,看着手上的笔记本。
易千回……
是被人救了一命啊。
他尝试着调动体内的绯红因子,但却没得到任何响应。
红鳞没了,缅怀的意志也消失了,甚至连绯红因子都感觉不到了。
也许这是件好事,说不定从此以后,自己就能过正常人的生活了。
林云渐这样想着。
但与此同时,他脑海里回忆的,却始终是那一晚的最后一个画面。
一个硕大的乌黑手掌盖了下来,他本以为自己必死无疑。
其他人也那样认为。
但……当那只巨型手掌打在身上时,他没有受到一丝一毫的伤害。
乌黑但带着些微温度的光笼罩着他,只是一个瞬间,他便被传送出去很远。
反倒是那只手掌,在绯红因子压缩聚能炮的轰击之下,化为麋粉。
为什么?
那条手臂为什么要救我?
林云渐百思不得其解……
身体也是,虽然被破坏得面目全非,但血早就没流了,身体虽然无力,但没有其他更难受的地方。
总的来说,身体是在变好的。
也许……不应该留在这里。
三十三的出现,让林云渐清醒地意识到自己一直在被人观察着,注视着,就连之前突然想去报名执行官的念头,现在看起来也充满了诡异。
就像被设定好的程序,到了某个时间自动触发一样。
不过,如果我这么重要,为什么会被易千回捡到?他们不应该过来回收我吗?
尽管这样想自己很奇怪,但这的确是事实。
林云渐知道自己是一件实验品,就和三十三说的一样,他们都不完整。
“林云渐”是一个完整的人,而三十三只是“林云渐”原本的灵魂,被装进了新的躯体。
而他……是“林云渐”原本的尸体,诞生出的全新灵魂。
非要从根源上讲,三十三才更接近真正的“林云渐”。
想着这些事,掀开被子后林云渐才发现,自己的身上穿着的,是一身很老旧的男式衣物了。
易千回的胆子真的很大……这样一个没有皮肤的,奇奇怪怪的血人她也敢搬进自己的家里,还给他换衣服。
但,也正因如此,林云渐决定不在她家多呆。
现在战术手表被崩飞落在了废弃医院,防卫部找不到自己的行踪,但只要他们知道他还没死,就一定会在这座城市里找到他的踪迹。
等等……
林云渐忽然意识到了一件事。
难道……那只巨型手掌的目的,是想让我在众目睽睽之下死亡吗?
这个想法的出现让林云渐心底滋生出了许多奇怪的想法。
“谢谢你的照顾,我走了。”
在笔记本上留下了一行字,林云渐放下笔,朝着门口艰难地走去。
现在,远离她才是最好的报答。
打开门,外面风很大,但雨已经停了。
林云渐取过一条围巾,把脑袋缠起来,关上了门。
“砰——”
门关了,这间屋子果然很破旧,只是一座简单的平房。
但很奇怪的是,以丹枫城这种寸土寸金的地方,这种破旧的平房本来是不可能存在的。
裹紧了衣服,林云渐走进了寒风中。
他走得很慢,因为没有目的地。
要回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