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悖论 小说流苏 流苏 1021 字 8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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阔别多年的初见

三月初,二叔伯过世了,凌思南帮忙收拾好后事之后,被安排回了家。

这个“回家”说起来很是讽刺,凌思南是凌家道道地地的长女,却有十年的时间被“放逐”在外,跟着二叔伯一家生活。

原因是凌家有了凌清远。

凌思南今年十八,弟弟凌清远今年十六。十八年前,父母急切地想有一个儿子,奈何得了个女儿,于是把她取名叫“思南(男)”。凌思南该庆幸,父母没有循着重男轻女的大流,把她叫做“招娣”“亚男”什么的。不过也许这个名字真的有了什么神奇的作用,生下她后的第二年,弟弟凌清远就呱呱落地了。

一般来说,龙凤双全是是许多现代夫妻的梦想,有了凌清远,凌思南的日子也应该好过一些,可是偏偏凌家不是。父亲凌邈和母亲邱善华都不是很喜欢这个大女儿,从小到大,弟弟吃香喝辣,凌思南却混不到什么好,等两人身高差不多了,有一段时间,连衣服都是穿弟弟剩下的。

仿佛不是亲生女儿。

凌思南曾经一度为此偷偷翻了自己的出生证明出来,甚至还拿自己的照片和父母比对,然而如出一辙相似的眉眼告诉她,她真的,确定,一定,以及肯定是凌家的种。

终于凌思南八岁的那一年,二叔伯看不过凌家夫妇对大女儿的不负责任,将她领出了本家,带回去抚养,而凌父凌母也无比能接受这个设定,放任她离家而去。

年幼的凌思南当然庆幸自己能逃脱这个囚笼,她唯一有些放不下的,是小自己两岁的弟弟。

凌清远很黏她。

从出生开始,他一直喜欢屁颠屁颠跟在凌思南身后叫姐姐,什么事都有样学样,这也让凌父凌母对凌思南的管束更严苛,不让她有半点可能带坏凌清远的举动。

其实凌思南哪有这个空闲,顾着自己都来不及,还能带坏他?

恨不得他能离自己远一点。

可凌清远好像根本体会不到姐姐对自己的嫌恶,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缠着,奶狗似的。

凌思南这块寒冰终归是化了。

离家那一年,凌思南第一次主动拥抱了弟弟,骗他说——

“元元乖,姐姐很快就回来。”

这一去就是十年。

凌思南回家这天,是阴天。

雾霾沉沉的,将雨未雨,凌思南在车站等了半天,结果段成程一个微信过来,说车撞了,得去修车,还得跟人谈理赔。

凌思南咬咬牙一跺脚,叫了辆的士,从车站坐回了阔别十年的家。

这十年凌家为了凌思远的教育,举家搬到了澳洲,和凌思南更没什么联系。

不过后来因为家族生意的关系,不得已还是要折返回来。

凌清远此番也跟着回来了,因为邱善华实在不放心他一个人在澳洲住着,对这个宝贝儿子简直到了恨不得日日捧在手掌心上的地步。

凌家住的新房还挺高大上,凌思南从未来过,的士在小区门口就被叫住,凌思南不是熟面孔,又找不到人来证明,不得已只能下了车,拖着几大箱行李在小区里乱转。

小区有个球场,那时几个少年在球场上挥汗如雨,背心短裤,护腕绑带,一番鲜活耀眼的景象,攫取了凌思南的注意力。

人群中一个漂亮的三分投球,手腕自上而下划出一个流畅的弧度。少年的手指很长,像是弹钢琴专用的手,能敲琴键,还能运球,指节根根分明,白皙,干净,看了都忍不住心生几分旖旎。

凌思南轻咳了声,移开视线。

怎么对一只手都能脸红心跳。

她看了眼手机上的数字,又抬头望向四周的高楼,不得已只好走到球场边上:“请问……”

凌思南的声音和她的性子不太一样,稍微有一些娇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