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2 / 2)

他转头看着阿黛,眸子里鲜有的认真同肃穆:“没有殿下,也许我们很多人都会死了,所以为了殿下,我们付出什么都可以,因为我们的性命都是殿下救的。”

“王府的侍卫是经过特训送过来的,但是影卫的却是殿下亲自组织训练出来的,每一个出身影卫的人都对他保持了忠心,甚至付出自己的性命。”

“郡主,因为你是殿下他喜欢的孩子,所以我们喜欢你。”

阿黛脸色有些苍白的看着他,眼底稍微有一点儿涣散,她忽然想起来十年前的那一天,那个个泛着碧青的天,那一天的蒙蒙阴雨,湿润的街道上嬉闹奔跑的孩子,被当做玩具被肆意欺凌的孩子,那远远奔来的马车。

“我只是想知道殿下的身体如何了。”阿黛静静定定的道。

青奴停顿了一下,忽然有些尖锐的反问:“知道了会怎样?如果感觉很糟糕便乖乖听话,若是他还能活的久一点儿就继续同他闹脾气,看他疲于应付,心力交瘁便开心吗?”

阿黛被他温温和和的微笑着却说出这般指责尖锐的话而怔住了,青奴叹息着问:“郡主……殿下的身体很糟糕你不是一直都知道吗?为什么一直乖巧听话的你最近会这般的反常?你可知殿下常常因为你同他闹脾气而不知所措,担心你遇到危险又不知该怎么叮嘱你,担心日后你没有人照顾,明明很不情愿却还是考量着每一个追求你公子,只希望你以后会过得更好。”

阿黛……。你已经被凤朝歌宠坏了,你知道吗?

因为他给你做后盾,在你背后撑腰,让你有了肆意妄为的资本,让你有了张扬无忌的能力,所以你便再也离不开他了。

阿黛眼眶微微泛红:“谁要他给我牵红线了,我不想嫁人!”我……不想离开他。阿黛默默的补充着,那种难过,心口空掉的感觉让她格外的委屈:“……。为什么…不愿意再宠爱我了…。不要我了。”

青奴看着委屈的眼眶泛红格外失落的孩子,倍觉无力:“阿黛,你不明白吗?殿下他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他就要死了,他不是不愿,而是不能再照顾你了。”

阿黛闭了一下眼睛,抬起头又变成温柔的微笑:“叔叔放心吧,我不会再同殿下闹脾气了,我会听从他的安排。”

她慢慢的握紧双手,僵硬着身子,慢慢的深吸一口气,抬起头来飞快的从自己的衣袖里抽出一封信交给青奴:“麻烦青叔叔帮我将它送到东越使馆的乐王爷手上。”

青奴愣了一下,便下意识的抬手接过,刚想要拿走信封,却发现拿不动,看向阿黛,才发现她紧紧的看着自己手里的信封,手紧紧的握住信封,以至于之间泛白,青筋隐露,便是眼眶也赤红,一张脸更是毫无血色。

好像交出这样一封信便是耗尽了所有一般。

“郡主?”青奴无奈只得提醒阿黛,阿黛猛然惊醒,看着青奴无奈心疼的眼睛,忽然松开手用力推开青奴转身便走。

就这样吧,我就这样听从殿下的话吧。

青奴的效率很高,半个时辰之后,在使馆房间的乐亭便听见有人敲门的声音:“王爷,宸王府有人来。”

乐亭惊讶了一瞬,放下自己手里的棋子,走出房间。

偏厅里,一个一身青衣的男人走了正站在里面,深碧色的腰带,同色的发带,衣襟处深碧色的四叶草格外的漂亮。

男人垂下头去,没有给乐亭看清自己脸的机会,双手递上信封:“郡主令属下将此交给王爷。”

乐亭惊讶了一瞬,下意识的伸手将信封接过来,上面隽秀的簪花小楷规范漂亮:乐王爷亲启。

乐亭拿着信封回到房间,双手握着信封便想要拆开,在准备撕开信封的时候又稍微僵住了,深深的舒了一口气,甚至有些颤抖的手。

早知道是什么答复了不是吗……到底还在期待什么?

乐亭慢慢的撕开信封,一张白色的信笺掉了出来,乐亭展开信笺,闭上眼睛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重新睁开眼睛看向信笺。

依旧是规范整洁的簪花小楷,像是描摹本上的字体一般:静等聘仪。

只有这四个字,隽秀干净,也很漂亮,带着淡淡的蛊惑的曼陀罗的味道,像是阿黛身上的味道,似乎是因为握着信笺太久而沾惹的味道。

也是凤朝歌身上的味道。

乐亭无声苦笑,虽然知道,阿黛同凤朝歌身上的味道都是一样的,很难区分出来,却也看的出来,阿黛这四个字写的规整规范的就像是摹本上的字,她平日写出的字不可能是这样的。

事实上,阿黛的字同凤朝歌写的一模一样。

她自小跟着凤朝歌学习,见到凤朝歌书法的次数很多,年纪小的孩子总是有点儿小心思,觉得殿下的字写的很好看,便缠着凤朝歌要学他的字,慢慢的便习惯了模仿凤朝歌的字,最后,阿黛的字竟然写的同凤朝歌一模一样。

人说字如其人,凤朝歌的字便想他的人一般,潇洒不羁而秀蕴藏锋,结构均匀却连贯自如。论及写字的境界,阿黛自然是比不过凤朝歌,比起凤朝歌她的字还是稍微稚嫩,但是已经非常不错了,不仔细去看,也很难看出区别。

乐亭也并非没有见过,那一段日子他经常拜访宸王府,偶尔也会借着请教凤朝歌问题接近阿黛,他跟着凤朝歌进过他的书房。

凤朝歌的书房如他的人一般,冰冷空旷,除了书籍没有任何的东西,但是在他的书案后面的墙上挂了一幅字,写的是一首诗,一首情诗。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他当时很奇怪,凤朝歌这般简洁甚至有些阴凉的书房,为何会放置了一幅情诗,但是那副字没有落款,乐亭见凤朝歌给自己写的字同那副字一样,便以为那是凤朝歌自己写的。

实际上,那副字是阿黛写的,阿黛写了给凤朝歌看的,那是阿黛第一次写大字给凤朝歌看,几乎写的同凤朝歌一模一样。

凤朝歌当时将那副字挂在自己的书房里,说是对阿黛的奖励,却一时忘了那是一副情诗。

每一个进入凤朝歌书房的人都疑问奇怪过,但是凤朝歌没有解释,他们也不敢多问,而阿黛身为闺中小姐,她的字岂能随意流落出去,所以……没人知道她的字同凤朝歌写的一样。

除却一点儿阿黛还不爱自己的失落,乐亭剩下的只有兴奋了。

“静等聘仪。”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他当然知道,也就是说阿黛他同意嫁给自己了,乐亭信心满满的走到书桌边,提笔写信,微笑显得自信而张扬。

没关系,现在不爱我,我可以让你以后爱上我,阳光朝气的脸带着自信的笑意,将自己的信写好交给侍卫。

乐亭再次忍不住微笑起来。

凤朝歌漫不经心的撩起一捧水泼在自己的肩上,丝毫没有在意自己身边笑得一脸兴味的好像有些纨绔的男人。

能在凤朝歌沐浴的时候看着他而被他干脆忽视没有一脚踹出去的,也只有明神了。

“那孩子应该是爱上你了。”

爱上,明神是第一个站在这里对凤朝歌明确的说出这句话的人……呃,神。

凤朝歌却还是漫不经心的心不在焉的:“嗯。”

“你知道?”明神惊讶的看着他,感觉就像在看一个怪物。

你养大的女儿啊,明明就是看着她一点点长大的,对自己的女儿对自己的别样心思视若无睹,更甚者对自己的女儿也有其他的心思……

凤朝歌:“嗯?你说什么?”

明神松了一口气又倍感无语:“感情你刚刚没听清我在说什么?我说你的女儿是不是爱上你了这种严肃的话题。”

凤朝歌又漫不经心的转回头去:“喜欢了又怎样,看着这张脸十年却没有爱上这张脸的人才是真正的奇怪吧。”

明神瞬间一噎。

------题外话------

阿黛:“殿下,我喜欢你。”

凤朝歌:“嗯…阿黛,你听我说…。”

阿黛:“殿下,我喜欢你。”

凤朝歌:“阿黛,我是你的父亲……”

阿黛:“殿下,我喜欢你。”

凤朝歌:“阿黛,我…。”

阿黛:“殿下,我喜欢你。”

凤朝歌:“嗯,我也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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