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燕惊奇地看着自己曾经的主人。</P>
她的目光闪动了好几下,一脸同情又带着一点微笑的说:“肖师姐啊,你现在已经有钱了,天天出来蹲馆子吃饭都没什么,为什么还要忍饥挨饿的给自己炖羊排呢?你也是太不会享受生活了。”</P>
小彩心里拍手打巴掌的觉得,这个李晓燕真是个妙人,特别会说话呢。</P>
看来她对自己的旧主人也还关心,也知道主子发了一笔财,不在乎那几个吃饭的小钱了。</P>
只是肖明珠觉得很痛苦:“跑到这里来实在是太远了,从我那里到这里来吃个饭要小半个时辰。这一天三趟的跑,真是不合算呢。”</P>
李晓燕笑嘻嘻的说:“有什么不合算的?你要是实在不想跑,三顿做一顿吃了不就行了?或者带了装在储物盒里,不也是一样的吗?热呼呼的也不会变质。”</P>
肖明珠觉得实在是可行,仔细盘算一下,除了那一日三餐,请侍女的钱自己竟然还有赚头。</P>
这一下子她就开窍了,觉得没有侍从也没有什么稀奇。</P>
还好有云帕这个东西,可以不用她用脚走路,就是脚上有伤也没什么关系,还是可以跑出来找点吃的。</P>
和小彩一起的杨小牧本来是个特厚道的人,就是这样一个人听了这些话以后都捂着嘴笑了起来:“这种作死的,连一顿饭都煮不出来。门派也太优待她了。幸好是成了掌门的弟子,要是在外门或者内门,甚至是做了杂役,那又怎么办呢?”</P>
小彩很有点脾气的生气的说:“所以就是我们师父的不对,这种没脸没皮的东西,搞到现在才筑了基,门派花那么大的价钱培养她,还不如一个普通的外门弟子。”</P>
这一点杨小牧就不赞成:“她这个算是正常情况,你不能拿你身边的人和她相比,她这种已经算是快的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