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合唱(1 / 2)

闪光的乐队 云川飞流 780 字 8个月前

何楚打开电脑中的某个文件夹,点开其中一首歌曲。

“你来看一下这首,是我之前写好的歌,我觉得挺适合男女对唱的,当然如果你不喜欢也可以重新写。”

为了新歌不再出现的那么突兀,在创作赛之前,他悄悄写好了几首歌曲,并让邹倩注册版权,这样就可以说是以前写好的歌,可惜创作赛一场的故事不太合适,一场也没有用上。

何楚本来还打算以后发专辑的时候用,没想到创作赛没用到的合作赛可以用,刚才丁羽彤说完,他就想到其中一首符合她的要求,便展示给她看。

丁羽彤没想到真的有准备好的歌曲,刚才何楚打开文件夹的时候,她偷偷看了一眼,里面的歌曲可不止这一首,她在心里暗自吐槽。

“说什么就有什么,写一首歌真的这么简单吗?这让其他歌手怎么想!”

不过没等她想太多,只看了前几句,歌曲的内容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丁羽彤在国外某著名音乐学院毕业,不是那种国内娱乐明星镀金的野鸡学院,而是历史悠久的老牌名校,音乐素养相当扎实,她一眼就看出这首歌有意思的地方。

她很快看完了整首歌,看了第一遍还觉得不过瘾,又爱不释手的看起第二遍,甚至直接跟着曲谱哼起来。

其实这首歌要说多经典那绝对算不上,相比于大多数经典歌曲来说它还太年轻了,何楚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是在某个livehouse,一群朋友聚会,原唱乐队现场表演。

第一眼看到这首歌的名字的时候他还挺懵的,不知道他们要唱什么,不过前奏一响起就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前面几句实在太抓耳了,现场气氛也特别棒,当时他就记下了这首歌。

“就唱这首歌吧,不需要再换其他歌了,写的非常好。”

丁羽彤在试唱之后毫不犹豫选定下来,语气有些兴奋,一方面她能登上《乐队的绽放》的舞台已经占了公司的便宜,不好意思再挑三拣四的。

另一方面她实在太喜欢这首歌了,刚才试唱的时候她已经幻想着自己在舞台上唱这首歌的情景,出道这几年她还从来没有和乐队合作过,乐队的现场气氛一直令她羡慕不已。

能和新浪潮合作,一定是前所未有的新奇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