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里,掀开草席上是一只舌头外翻的大黑狗,坑外,是面色铁青程度和死狗有的一拼的代数理,人间参差。</P>
尚春芝松了一口气,挺拔如松的脊被稍微弯曲三分,郑朝山的眼睛里闪过一丝不屑,“这是胡同钱四爷家里的大黄,整夜整夜的叫,弄的街坊四邻不得安宁,前两天把胡同的一个小姑娘还给咬了,我知道这么做不对,但是也确实没有别的帮忙。”</P>
“我说呢,这两天怎么听不到狗叫了。”紧绷的心弦一放松,红色迪迦转换成了蓝色迪迦,战斗状态切换成了敏捷模式,才思敏捷的尚春芝立刻捧上了哏。</P>
“钱四爷正在找呢,他要是知道了,那咱两口子就没好日子过了。”</P>
“啧啧,浪费呀!”林启明摇了摇脑袋,对着四周的警察,摆摆手,示意埋上,“朝山哥,你这败笔不是,你这应该是药晕了,然后在弄死的,这又没毒,去菜市场处理了多好。</P>
下次要是在出现这种情况,你和我说,咬人的狗不能留,狂犬病那可不是开玩笑,回头你给那孩子带去医院看看,打个疫苗,钱我出了。”</P>
“我都办好了,黄大妈四个儿子,十个孙子,就这一个孙女,那是宝贝的不得了,被咬当天差点把钱四爷的门房给砸了,给孩子里里外外检查了一边,差点把钱四爷的养老金榨干。”听着林启明的话,郑朝山也是笑着说了当时的情况,看来对于钱四爷倒霉也是喜闻乐见。</P>
众人闻言也都是嘴角带着笑意,人们朴素的价值观就是这么直接,你犯错了倒霉,理所应当。</P>
“没事了,嫂子,你手怎么这么凉啊!”白玲开始打圆场,伸手握住的尚春芝的左手,不过这一操作直接让尚春芝一愣,他的器武魂还在手里握着呢。</P>
唉,不是咱们有这么熟悉吗?光天化日的来回摩擦我的手合适吗?没看见我老公在旁边看着吗?</P>
“从小落下的毛病,体寒,这不,朝山一直给我开中药吃吗?”</P>
白玲触觉没有失灵,摸着尚春芝一直紧攥的拳头,白玲感到她手里握着东西,于是缓缓的拨开了她的手掌,尚春芝的笑容一寸寸的消失,对于这种突发意外,他也很是无奈,你就不能老老实实回屋喝口茶水,非得弄个幺蛾子出来。</P>
“哟,真好看啊,这簪子。”白玲看着镶金刻银,描龙画凤的簪子,忍不住发出感叹,对于美丽的事物,她先开始了艺术欣赏,而不是危险感知,要知道越漂亮的东西越危险,比如,一直想要去脚盆鸡旅游的邱小姐!</P>
郑朝山没有给白玲感知危险的机会,没等白玲看两眼,伸手就从她的手里把簪子拿了回来,“这可是我们的传家宝啊!是我岳母留给她的唯一的一个念想。</P>
对么,招娣?”</P>
面对着郑朝山的话语,尚春芝含羞低头一笑,“是啊!”</P>
这一幕直接给白玲造成了暴击,瞬间和被人塞了一把什么东西似的,噎的难受,尴尬的笑了笑,“我妈就没给我留下什么东西!”</P>
林启明看着白玲少有的尴尬时刻,你说你犯什么贱呐,被他们装到了吧,单身狗真就没人权啊!等等,我结婚了,哦,那没事了,您继续。</P>
“我妈就给我留了这么一个物件。”尚春芝出声化解了白玲的尴尬。</P>
“代同志,这算是搜完了吗?”郑朝山瞅了瞅乱糟糟的院子,然后嘴角挂着莫名的微笑看着代数理,你这次搜查也算是帮了我大忙,这下你们警察总的安生一阵子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