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说,血族已经融入到了人族的生活中了。只要将肉翼隐藏起来,我们看起来跟你们人类一般无二。”丽芙小心翼翼地道。
“你们血族不是不能见阳光吗?”墨礼英一开口,又突然想到丽芙就是血族,同样可以在阳光下行走。
“血族女王的血脉是可以在阳光下行走的。血族与人类的混血儿也可以短时间内承受阳光的直射。”丽芙回答道。
“血族的弱点是阳光,那么狼族的弱点是什么?”我突然发问。
科尔和科巴克就在我们附近,尤其是科巴克,得到了我的鲜血,伤势应给能够恢复,此次沙漠之行,科巴克的目标很可能是“沙漠之狐”。无论他们的目的如何,总是对人类不利的。
“狼族是神族坟墓的守护者,无论是传说中的地狱三头犬还是地狱守护者阿努比斯,都能够从传说中的天获取强大的力量,对抗侵犯神墓的力量。可以说,狼族是天选之族。到现在看来,人类还没有发现他们致命的弱点。如果非要说他们的弱点,那么只有一个,那就是头狼。”万钧给我们解释道。
“地狱的守护者?”我突然想起一个问题来,“如果狼族是地狱的守护者,那么岂不是跟死神的关系密切?死神是存在的,那么狼族会什么会跑到人间来。”
结合暗夜森林的遭遇,我感觉科巴克此次西行,并非只是针对沙漠之狐的,或许他们跟我们一样,在寻找失落的亚特兰蒂斯。贝流沙曾经说过,地精们并没有消失,而是利用他们强大的科技能力,开辟了另外的一个地狱空间以躲避神族的追杀。
此时,狐心魅影和萨尔比回来了,一个是识路的老骆驼,一个是土着小狐狸,寻找水源都是他们的强项,即使找不到水源也能够找到回来的路。
他们带回的来的消息却是,方圆几十公里之内都没有水源。
不过小狐狸魅影却告诉我们,“沙漠之下都是有地下暗井的,只是谁也没有透视的本领。”
透视?这不是咱的拿手好戏吗?
想到这里,我赶忙跑回自己的帐篷,然后让萨尔比在帐篷外守着,让他继续吟唱初灵经。万溪雯则站在我的身边,防止我在进入死神之眼的视野中,出现昏迷的状况,毕竟队伍中我现在唯一能够信任的就是她。
既然这初灵经能够引出天雷,那么很可能是沟通天地自然的某种语言,只是这种语言被人类用自己的语言标注,已经失去了神仆之语的力量。或者说,这种语言并非人类所能够使用。
神仆,是依附于神族的弱小种族,但是一旦得到了神赐之力,那么也相当于拥有了神之力。
我现在一直为死神卖力,并且拥有了死神之眼,虽然只是一个投影,但至少我可以使用一部分力量。
随着萨尔比的吟唱,让我的心神彻底平静,不再胡思乱想,这种心境,父亲曾经给我解释过,叫做入定吧。渐渐的,我所能够感受到的东西越来越多,哪怕是在帐篷之内,也能够感受到帐篷之外的人在走动,感受到风吹过沙丘,沙粒如同流水般流淌,就连月光似乎也蕴含着某种力量,照射着大地。
我突然有种顿悟,那就是初灵经并非什么神仆之语,也并非什么能够沟通天地之力的经文。真正能够与自然沟通的是人的灵魂,这神仆之语不过是用来增强自己意念,保持灵魂清明、大脑清醒的一种咒语罢了。
是时候打开死神之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