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会,你真准备带我回去和你一起种地吧?”
面上略微有点疑惑,菲菲哧哧笑着,轻声询问了一句。
与早些年相比,现如今的她,不仅仅只是唱歌之时,就连说话的声音,听着都特别空灵,令人感觉舒服非常。
以前,她只知道王志雄就是王志雄,要不是听到兵仔刚刚的那番感慨,她还真不知道,这家伙原名竟然叫做江兵。
“我和兵仔两个,老家都是湘南那边的。”
“地道的农村人,一个祖宗出来的,不过我辈分比他高,没见到他一直喊我叔吗?”
打了个哈哈,江耀笑着继续解释道:“当年,我俩被人诬陷,背上了一个杀人的罪名被这边通缉,被逼的实在没有办法,才跑去香江的。”
“不过正义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不久之前,我俩终于洗脱了罪名,重新恢复了清白。”
“与那些被冤枉了几十年,人都死了还没等到正义到来的倒霉蛋相比,我和兵仔两人的正义仅仅只是迟来不到十年,已经算是好的了!”
“想做我们江家的媳妇,就得先学会种地,怎么了,菲菲?一听说要种地,伱觉得委屈了?”
开着玩笑,江耀笑着打趣了几句。
说着话的同时,他目光向着不远处拥挤的人群扫去。
仿制玉钱之事,如果粗制滥造的话,花不了多少时间,但如果想尽可能仿制的完美,肯定不是短时间就能搞定的事情。
郑继发与大狗熊两个,留在浅水湾六十八号,监督黑仔唐几人仿制玉钱之事,他和兵仔两个,在证件到手,身份的问题搞定之后,都根本没多做考虑,便已经做出决定回去老家。
当然,离开之前,闫峰那里,江耀肯定知会了一声的。
“耀哥,你要真愿意娶我当媳妇,回去老家跟着你种一辈子的地,我都绝对不会有任何怨言。”江耀的话,令的菲菲眼前一亮,她第一时间开口,表态道。
她与江耀这位老板之间,虽有着一些超出友情却又明显不是爱情的亲密关系,也认识了很多年的时间,但江耀给她的感觉,却一直都跟个谜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