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章 发现(1 / 1)

刀疤刘几个,与兵仔本就相识。
留在大狗熊身上的精神烙印既然已经消失不见,江耀想要再度找到他们的踪迹,找兵仔打听一下消息,自然是最合适的一个选择。
“耀叔你要找刀疤刘几人?”顿了顿,兵仔点了点头。
随后,他继续补充道:“大半个月之前,刀疤刘确实找过我一次,让我给他介绍一个靠谱点的军火贩子。”
“当时,我还特地让手下人跟了他们一阵子,不过那帮家伙机敏的很,自我这里离开之后,仅仅只是半个小时不到,手下人便把人给跟丢了。”
“因为这个原因,我便没主动跟你说起这个事情。”
“后面没过几天,我便收到消息,从我给他们介绍的那军火贩子那里,刀疤刘几个买了两把AK47,之后,便再没有关于他们的任何消息。”
“耀叔你突然问我这个,难道说,刀疤刘几人又干了什么大案子?”
……
以两人之间的关系,面对江耀的询问,兵仔自然不会有任何隐瞒,将自己所知道的关于刀疤刘的事情,一五一十仔细诉说了一遍。
招揽刀疤刘几人的心思,他心里一直都有。
只不过,那几个家伙一心想赚大钱干大事,不愿意接受他的招揽而已。
“大半个月之前,刀疤刘几个还买了两把AK?”江耀点了点头。
对于兵仔的手下跟不住刀疤刘几个,找不到几人的藏身之地,他并不觉得奇怪。
毕竟,兵仔的小弟或许敢拼敢杀,但终究只是一些混混,可刀疤刘几人,却是真正从战场上下来的。
类似于他们这种人,或多或少肯定掌握有一定的反侦查技巧,就算警方这边的专业人士,都不一定盯得住他们几个,更不用说那些普通的社团成员。
之前的时候,他仅仅只是怀疑曹大公子被绑架之事,有可能是他们几个所为,那么现在,从兵仔口中知道这个消息之后,他至少已经有八成把握确定自己的猜测就是事实。
眉头微皱,他思索了一阵之后,看向兵仔,继续又道:“警方那边正调查的一起大案子,与刀疤刘几个可能存在有很大的关系。”
“枪械的来源,与伱存在有一定关联,你自己注意一点,别让事情牵连到自己身上。”
“另外,让你那些手下多注意一下那几人的行踪,如果能查到一些什么,别妄自行动,第一时间将消息告诉我就行。”
真要有心解决刀疤刘几人的话,江耀早就弄死他们了。
之所以留着他们几个,他只是想放长线钓大鱼而已。
如今,鱼儿既然已经脱了钩,他自然想将其找回来,要是运气好的话,适合他修行的大别墅,说不定就着落在他们几人的身上。
至于破案又或者功劳什么的,江耀才懒的去管。
曹仁礼家的大公子被绑架之事,与他有什么关系,他在警署里面,也就是一混日子的。
如今,他修行蛮荒龙拳,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离开警队安安心心修炼的心思,他都早就有了,之所以一直还未如此去做,仅仅只是因为他不想让黄明华如愿而已。
“放心好了,耀叔,你交代的事情,我肯定会牢牢记在心里。”
“等下我就通知下面人,让他们分散出去,找一找刀疤刘几个的行踪。”
“不过这个事情,我不能给你确切的答复,我只能保证尽力而为,能不能找到人,那得纯靠运气。”
点了点头,兵仔转换话题,继续又道:“小巴公司那里,我昨天沟通过,过上两天,我准备包下一辆小巴用作拍戏。”
“上次你跟我提起公车系列的时候,浑身是劲,你要有兴趣的话,公司拍戏的时候,你要不要来客串一下?”
“放心,我知道你现在的身份,做事情会有所顾忌,到时候,你可以用丝袜套着脸,装做是车上劫匪……”
兵仔这货,拍戏方面确实很有天份,江耀随便提点他几句,他竟然还能做到举一反三。
开影视公司,他拍的戏要是不红,天理都有些难容。
他这一番话,虽然是好意,不过他一番话还没说完,却已经被江耀强行打断:“别,我最多私下里玩一下高尔夫球,拍你那种戏当主角这事,我是真干不来的!”
“你先忙,我还有事,先走了!”
冲着兵仔连连摆手,在这个地方,他是真不敢继续呆下去。
有些自持身份的他,真担心自己脑子一热,就此接受兵仔提出来的这个诱人建议。
丢下几句话之后,他起身就向外面走去。
“耀叔你就是假正经,算了,这个主角你不当,我自己上就是!”打趣了江耀几句,兵仔同样起身。
将江耀一直送到大楼下面,他方才转身回来继续拍戏。
*
*
回到深水埗自己住所里面,江耀想专心修炼,可他脑子里面却始终都无法安静下来。
没办法,他普通人一个,又正值血气方刚之时。
虽说他一直不想找正式女朋友,但这并不是说他就不需要女人。
感觉自己火气有点大,无法静心沉浸到修炼中之后,他拿出手机,找到张静雯的电话,直接拨打了过去。
“干爹,您找我?”电话才刚刚接通,张静雯那带着几分嗲劲的声音,已经自其中响起。
“雯雯,是我!”
“我给你的几首歌,制作成专辑已经上市好几天了吧,销量怎样?破了白金没有?”江耀随口询问道。
论起年纪来,张静雯比起他来其实还要大上一岁。
可他就是想让对方喊自己干爹,没其他原因,单纯的喜欢而已。
现阶段,张静雯或许还不算什么大明星,但有江耀捧她,让她尽快红起来,问题应该不大的。
加入飞星唱片之后,江耀凉了她一两个月时间。
之所以会有现在这种待遇,之所以会被他收为干女儿,那是因为张静雯够努力,凭借三个高尔夫球换来的。
为此,她还被救护车拖走,在医院急救室里面耽搁了大半个晚上。
如此有拼劲的一个女人,她不成功,那谁能成功?
“干爹,你帮我量身定制的那几首歌,实在太棒了。”
“我跟你说,我那张专辑发行才五天时间,现在就已经破了双白金。”
“不管是红豆,还是那首容易受伤的女人,走在大街上,都能随时能听到有人传唱。”
……
一说起专辑的事情,张静雯便浑身是劲,兴奋非常。
要不是江耀将她的话强行打断,估摸着,她能喋喋不休说上大半个小时。
“恭喜你了,雯雯,过来我家里,干爹帮你庆祝一下。”
“只要你表现够好,在飞星唱片,你肯定资源不断,红透香江都是指日可待。”问一下专辑的事情,江耀那仅仅只是客套而已,几句话之后,他直接说到了正题上面。
“嗯嗯!我马上过来,干爹您稍等一下。”顿了顿,张静雯赶紧回应道。
在娱乐圈里面混,某些规则,是必须要遵守的,尤其是在还没红的时候,更应该如此。
那种自命清高之人,基本没人捧的,在圈子里面根本就混不下去。
又不是刚从象牙塔里面走出来的小女生,在酒吧内做过驻唱歌手的她,对于江耀那番话中蕴含的潜在意思,她心中自然明明白白。
挂断电话之后,张静雯跟王腾飞招呼了一声,随后,她匆匆忙忙走下楼内,打了一个车,便向深水埗那边赶去。
*
*
新界,屯门。
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长毛森游荡在街道之上。
“香江这么大的地方,想找几个人,跟大海捞针没多少两样。”
“这地方,又不是旺角我们自己的地盘,老大也是的,让我们来这里找人,这怎么找得到?”
“算了,随便在这里转上几圈,等下直接回去好了!”
他口中的老大,自然便是兵仔。
当初,从元朗跟着兵仔一起过来旺角的一批老人,长毛森正是其中之一。
答应了帮江耀找人,兵仔自然不会敷衍了事,不仅仅只是旺角,就连其他地域,他同样派遣了一些人手过来。
在元朗的时候,长毛森曾经见过刀疤刘大狗熊一帮人几次。
除了长毛森之外,还有着好几人被派遣到这里,只不过,那些人都以他为首而已。
“咦,刚刚那人好像是刀疤刘身边的那个建哥……”见到那张有点熟悉的面孔,长毛森有点不大确定,他暗自嘀咕了一句。
眼看着那人走进一条巷子,他紧跟过去,可巷子里面,早已经不见了那人的身影。
皱着眉头,他赶紧退出巷子外。
“何记茶餐厅?刚刚那个疑似建哥的家伙,好像就是从这家餐厅里面走出来的。”
“他是在里面吃饭?如果此人真是老大要找的那伙人之一,那这么说起来,他们很可能就藏匿在附近?”
“是直接将此事汇报给老大?还是在此地蹲守一阵,确认那人真是目标之后再告诉老大?”
脑海中思索了一阵,长毛森最终还是选择了后者。
毕竟,之前在元朗的时候,对于刀疤刘一伙人中的这个建哥,他仅仅只是隔得远远的见过一次。
那个人,长相普普通通,根本没有什么明显的特征。
刚刚见到的那家伙,与建哥虽有点像,但到底是不是自己要找的目标,他无法确定,对此最多不过三分把握。
这个事情,他如果汇报到自己老大那里,不出问题,那倒还好,真要弄出什么乌龙事件,不说功劳,以自己老大的那个性子,不狠狠踹上他几脚,就已经算是运气够好。
为了稳妥起见,长毛森自然觉得多花点时间,确认自己没找错人之后,再告知自己老大更合适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