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六章 犯罪心理学(1 / 2)

浩劫余生 岐峰 1383 字 9个月前

胡逸涵听完青年的一番回应,思考了一下,想要利用这些人勾出光智的幕后老板:“你最后一次跟你的老板联系,是什么时候?”

青年一句话断了胡逸涵的念想:“之前枪战的时候,老板听说我们的驻地暴露了,让我们干掉姜博士,而且一定要保护好他的日记本!但是我们干掉姜博士以后,并没有找到日记本!”

胡逸涵抓住了重点:“什么日记本?”

“姜博士是我们花重金聘请的一个生物学家,负责替光智进行一些科学实验,平时他的实验数据,就会记录那个日记本上,但是这个人很固执,不允许我们干预他的实验项目,而且老板也让我们优待他,所以此前并没有人敢去惹他。”

青年顿了一下:“我只是个拿枪的粗人,一直守规矩不去打扰姜博士,对于本子里面的内容没什么了解。”

胡逸涵越往下审,越觉得大失所望:“今天你们被抓的这些人,全都是老贼成员?”

青年点头:“对,他们其实跟我知道的消息都差不多,也正如你说的那样,老板曾经派人对我们进行过专业的反刑讯训练!”

发觉自己费了大力气抓来的人,居然对于事情的进展并没有太大的作用,胡逸涵大失所望:“扫兴。”

“现在我已经把知道的情况都告诉你了,你能杀了我吗?”青年眼带希冀的看向了胡逸涵:“这是我们交换的条件,对吗?”

“老子又不是屠夫,杀你干什么!”胡逸涵对山猫摆了摆手:“给他包扎!”

青年听见这句话,情绪失控的吼道:“C你妈!什么意思?你他妈什么意思?!我已经配合你了!你还要继续折磨我?!”

“你是傻逼吗?”胡逸涵鄙夷的看向了青年:“你该不会真的认为,一个脑袋被钻了个洞的人,还有力气在这跟我喊吧?”

山猫嘿然一乐,对青年比划了一下手里的电钻:“圆头的!”

青年顿时懵逼,看着旁边柜子上的瓶子:“那这个腐蚀性液体……”

“含有酒精成分的杀菌液!反刑讯训练是一种很折磨人的训练方式,但凡能挺过来的人,都不是一般战士,对于这种人,肉体上的折磨是没用的,想让他们开口,需要先击溃他们的意志力!”胡逸涵笑了笑:“看来你的老板,忽略了对你们进行精神上的疼痛训练,呵呵。”

青年听完胡逸涵的一番话,整个人宛若雷击,此刻他才如梦方醒,跟之前那群殴打他的人相比,胡逸涵唯一做的事情,就是让钻头磨破了他额头的皮肤,而这个故意制造出来的恐怖氛围,只是为了拿捏他的心理。

虽然弄清楚了胡逸涵的手段,可是他的这番话,却比真的在青年头上钻了个洞,还让他更加感觉恐惧。

……

三分钟后,胡逸涵站在外面的走廊里,递给了宁哲一支烟:“看来这群家伙,并没有咱们想象当中的重要。”

“是光智公司的人太谨慎了!”宁哲转动煤油火机的滑轮,帮胡逸涵把烟点燃,随后自己点上:“按照他们的行事作风,我感觉光智公司这个名字,应该都是一个代号。”

“或许吧,不过如此一来,事情就麻烦了。”胡逸涵吐出了一口烟雾:“为了一群不知道内幕的枪手,让你身边的上官啸虎搭了进去,如果这些人只是弃卒的话,阿虎就危险了。”新

宁哲抿了一下嘴唇,忽然岔开了话题:“你似乎很善于揣摩别人的心理。”

胡逸涵莞尔一笑:“我是刑警出身,犯罪心理学是必修课,落下的职业病罢了。”

这个轻描淡写的回答,让宁哲很不舒服,他以前生活的圈子,结构比较简单,像是他这种识文断字的,都算是聪明人了,他还从未见过居然可以揣摩别人心理的人,所以跟胡逸涵相处在一起,忽然让他感觉有些不太舒服的怪异感。

胡逸涵见宁哲不语,再度一笑:“怎么,你感觉我在猜测你的想法?”

“你会吗?”宁哲跟胡逸涵对视一眼:“或者说,你能猜到我在想什么吗?”

“刚刚那个青年说,他们这些人最重要的东西,就是姜博士的日记本,但是那个日记本却忽然失踪了……”胡逸涵顿了顿,随后直视宁哲的眼睛:“你说,那个日记本去哪了呢?”

宁哲迎着胡逸涵的目光,尽量做到让自己的目光毫无波澜:“我该把这句话理解为质问,还是试探?”

“哈哈,就是给你演示一下心理学的东西而已,我饿了,去吃点东西!”胡逸涵拍了拍宁哲的胳膊,转身离去。

看着胡逸涵的背影,宁哲忽然感觉有点不寒而栗,因为刚刚从胡逸涵的目光当中,他分明可以感觉到,对方知道日记本就在他身上,但胡逸涵明明就没有任何证据。

可是若没有证据,他为什么会对自己提起这件事?

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却在宁哲心中引发了一阵呼啸,甚至产生了一些忐忑,而且想法也变得复杂了起来。

难道这也是心理学的一种手段吗?搅乱自己的心智,让自己顺着对方的思维去产生一些猜测或者想法?亦或者是自己做贼心虚?

短短几秒钟的工夫,宁哲发现自己的背后已经冒汗了,同时暗暗提醒自己,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一定要多看一些有关于心理学方面的书籍。

解开老贼的秘密之后,再去审讯其他人就没有什么意义了,而山猫他们也开始用青年吐出来的情报去撬其他人的嘴,最终得到的结果表明,那个青年是真的被胡逸涵折磨到心理崩溃,并没有撒谎。

安全起见,众人当晚并没有继续折腾,而是全都留在了这处民宅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