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据理力争,永不放弃(2 / 2)

欧小川知道她答不出来,就直接说道:“根据《公务员法》录用规定,如果配偶、直系亲属及三代以内旁系亲属有下面3种情况,在政审这一环节将不会通过:

、参与过民族宗教、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犯罪活动,且被判刑或劳动教养情况的。

2、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情况的。

3、有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者是其他非法组织成员情况的。

很明显我的父亲,并不属于上面的三种情况之一,所以你们判断我政审不通过,是不合理的,我是坚决不接受的,我今天来就是要一个合理的解释,如果你贵单位不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我将向上一级的地市机关申诉。”

欧小川也没有很激动,就是陈述一个事情,自己其实知道她根本不是什么话事人,但是必须通过她一步步引出能够决定自己命运的那个人。

刘思丽妹子根本也不知道什么情况,她又不是什么法律专业的,要是法律专业也不会呆政工科了,所以欧小川说这些她就是一头雾水。

“我不知道,反正领导说你不通过就是不通过,你不服你就进去找我们的赖科长吧。”刘思丽直接给欧小川指了指里面。

“干嘛的,吵什么啊。”

欧小川正打算走进去,里面的赖科长就率先了出来。

赖科长叫做赖强,大家都习惯性地叫他强哥,脸四四方方的,长得像个憨憨,管辖政工科十几年了,脾气相当不好,刚才听到竟然有人要向上面反映,他就坐不住了。

作为一个机关单位,就怕就是事情闹到上面去。

上面的领导可不管你三七二十一,反正你不要给搞出麻烦事就好了。

有事就批评你。

欧小川也深知这一点。

所以就故意强调这一点,也是希望可以在这个节点把事情办好。

自己可不想去上面再跑一趟。

刘思丽说道:“科长,他就是那个总分第一,但是政审不通过的川大欧小川,他说他不服我们的政审结果,来要一个合理的解释。”

赖科长马上板起个脸,盯住欧小川,用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

“你要什么解释。”

“你父亲是个一个犯罪分子,你就是犯罪分子的儿子,有什么好解释的,回去吧,我们检察机关,不可能要你这种人的。”

欧小川不知道,这个赖科长以前也是一个检察官,办案多年才调到这个政工科的,他对于犯罪分子那是深恶痛绝,没有任何的同情。

欧小川根本没想到这个科长竟然如此素质低下,说话也是粗俗不堪,他的话明显触碰到了自己的痛处,让欧小川极度不忿,本来自己还想好声好气,求人高抬贵手。

此刻完全没有这个想法了。

欧小川压抑着自己怒气,冷冷地说道:“赖科长是吧,刚才你的话,大家都听到了,这是对我个人的辱骂和诋毁,这已经是诽谤罪了,一个人的父亲犯了罪,他的子女就应该千刀万剐,永不超生我父亲是罪犯,所以我也是罪犯了吗根据《中华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你自己作为一名司法执法的人员,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我要求你即刻给我道歉,否则我会保留着对你起诉的权力,这两个姐姐就是证人。”

这绝对不是欧小川危言耸听,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

两个政工科的小姐姐听了欧小川的话,都有点懵逼了。

按理说,你欧小川不是应该来求人的吗。

你的政审那里其实领导一句话,人家说不过就不过的,你这样搞,还有回旋的余地吗

这个赖强也没想到这个欧小川一个区区毕业生,竟然这么横,而且还熟读法条,还用法律来要挟他一个人曾经的检察官,虽然刚才他的话确实有点过分了,但是他也不服软。

“怎么,我的话有错吗,而且你小子不要以为自己读了几年的法律,就知道什么是诽谤罪了,你还差得远,让我教教你吧,我国刑法规定的诽谤罪属情节犯,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才构成诽谤罪,我说你两句,你有什么损害吗,情节严重了吗”

欧小川不屑地回答:“赖科长,我不需要你教我这些,刑事罪名我比你熟悉,你说的情节严重还不简单,我出门就去割腕自杀,或者说我得了精神病,去医院住半个月,这就都是你对我做成伤害,到时候到了法庭,你说这个诽谤罪能成立吗,情节够严重吗”

“你”这赖强一下哑口无言,整个脸有点不好看。

有过多年办案经验的赖强,知道欧小川说的就是事情,很多事情,法官就是以客观事实为第一判断要素。

眼前的这个欧小川,还真把他拿捏了。

“小强,今年的招新录用到了哪一步了,什么时候能把人招来,每个部门负责人都跟我抱怨说人手不够。”正当欧小川和赖强对峙的时候,门口进来了一个中年男子,虽然不高,但是有一个气势,不怒自威。

赖强见到来人,马上就变成一副孙子模样,低头回答:“孙检,这个招新马上就完成了,还有最后一步,估计八月份可以让他们新人报道。”

“嗯,抓紧了。”这个孙检点了点头,马上就打算走。

这个时候,欧小川知道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孙检,请留步。”

欧小川,直接冲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