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什么鬼离婚?!
媒体立刻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就是MJ被丽莎普莱斯利给绿了。肯定的,猫王女儿从小就在聚光灯下长大,她少女时期的放浪行迹全米无人不晓,要不怎么性格温柔的MJ会主动提出离婚呢?
这就说得通了,搁哪个男人头上也受不了啊,更别提是流行之王MJ了。
那么下一个问题来了,丽莎为什么婚后仍和第一任前夫不清不楚呢?这个答案又涉及到当前米国大众对MJ的分裂印象。
那还用说吗?别忘了,MJ喜欢小男孩啊!他当然根本对成熟女性,哪怕是猫王之女那种金发尤物完全不会感兴趣,这事不怪丽莎!这是从九三年那桩案子后一直攻击MJ的小报们的统一判断。
MJ是音乐之神,是没有性别的,他,或者说祂完全脱离了男女之事的低级趣味,这是把MJ看做神一般对待的死忠粉丝们认为的事实。
一些财经媒体反倒能保持中立,他们认为两人的婚姻完全是为了ATV与索尼音乐版权库交易案产生的政治联姻,所以MJ和丽莎本来就没有任何感情,现在那笔生意做成了,继续联姻没有任何意义和价值了,当然可以各回各家,继续原先的生活了啊……
总之,丽莎普莱斯利婚内出轨给MJ戴帽子这件事所有人群竟然殊途同归,完全取得了一致。
如此新闻不能成为头版头条还有什么可以成为头版头条?
“可怜的MJ,他那么自尊,那么敏感……”琳达满腹怨气地说道。
“都是些什么烂事……”
宋亚放下报纸,心说资本社会的媒体真是群哪臭叮哪的苍蝇,关注点有意义的事不好吗?比如我的叛国……
算了算了,还是不要,这样就挺好。
MJ的名誉麻烦还不算完,那位九三年案子里‘受害男孩’的父亲,牙医埃文钱德勒可能是感觉到又来讹诈的机会了,以MJ没有遵守双方和解协议为名声称要将MJ第二次告上民事法庭,这次他不要两千万了,三倍!六千万!
“这又是什么鬼……”宋亚都开始替MJ感觉心累了,这牙医简直阴魂不散,逮着一人吸血啊!
“他和MJ的民事和解协议必然包含保密条款,MJ在之后多次声称自己是被冤枉的,付两千万和解金只是因为不想再被案件干扰生活和工作。而这类言行可以被看过是对和解协议细节的擅自解读和公然违反,应该被包含在不被保密条款允许的行为之内,所以埃文钱德勒第二次提告还真并不一定会输。”
古德曼给出了专业看法。
“嘻……呃,咳咳。”
宋亚差点当场笑出声,但顾及到琳达的感情用咳嗽掩饰了过去,抢我的歌曲版权,抢我的头条,现在好了吧?又陷入舆论和名誉、财产多重危机了……
“你比我还倒霉啊MJ……”他心里暗暗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