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0章 作为被告家属,是不是应该避嫌啊,所以本老爷睡觉去啦(1 / 2)

“那晚,他就摸到我的房间,玷污了民女。”</P>

而这位万玉苗就是那个老妇人的女儿。</P>

“我原本想告官,但一旦告官,我的名节就没了。如此想来,我便想着,嫁给这人也好。”</P>

说到这里的时候,万玉苗脸上带上了一些红晕。</P>

看来当时确实有一些幻想。</P>

“而这人也答应,自己考完试,就会来娶我,但直到今天我都没有等到这个人,这个负心汉。”</P>

万玉苗猛地抬头,怒瞪身边的书生,好似要生吞活剥了对方。</P>

“请冷静。”陶安安大声提醒。</P>

这姑娘说的有模有样,就看爹爹怎么说了。</P>

但却看爹爹皱紧了眉头,似乎是确有其事啊。</P>

“被告,听了原告的叙述,你有什么要反驳的?”或者补充一些细节什么的?</P>

“你是那个老妇人的女儿?可我没见过你,更不可能……”做出那种事情。</P>

“你说没有?哪一个女子会拿自己的名节说笑吗?陶继,举人老爷?”万玉苗讽刺道。</P>

这讽刺入木三分,在这女子的眼角之处,还带上了一些湿润。</P>

看起来是极度的失望,可能是再见到这个人的时候,内心还是抱有期望的吧。</P>

一个女子会拿自己名节去构陷一个人吗。</P>

有可能。</P>

只要在天平的另一端比这边的重就可以。</P>

“原告,你既然这样说,可有证据?因为你也知道,这件事已经过去这么久了。”陶安安想着,肯定是自己没出生的时候发生的。</P>

“有。”</P>

嚯嚯,还有证据。</P>

陶安安看向爹爹的目光又不善起来。</P>

“他那时候要走,因为他要去考试,我也不能强留,但还是要求他留下一件东西,作为定情信物。”</P>

玉佩?不会是半块烧饼吧。</P>

陶安安就看着万玉苗从自己的怀里掏出了一本书。</P>

在这书掏出来的时候,陶继就瞪大了眼睛,一脸的不可置信。</P>

所以,这还审啥,证据确凿,将这位万姑娘,也就是未来陶安安的后娘抬进家里呗。</P>

“举人老爷,可还记得这本书?”万玉苗将这本书放在了一旁,还稍稍推了一些过去。</P>

深蓝色的封面,上面有着论语二字。看起来有些破旧,但还算保存完整。</P>

为免对方还是想不起来,万玉苗打开了第一页,在第一页的下面有一个继字。</P>

旁边还有一个苗字。</P>

“苗字是我写的,我不识字,为此还去请教了一位老先生,学了这个字,然后写在了这个字的旁边。”</P>

陶继弯下腰,将书拿起来。</P>

自己的书,自己的字,是那么熟悉。</P>

“这书是一本论语注解,我一直以为丢了,没想到在姑娘那里。书是我的,但并非是我交给你的定情信物。”</P>

万玉苗苦笑了一下,似乎是猜到了身边之人会这样说。脸上虽然在笑,但是这笑容后面的凄苦和悲愤,任谁都能看得出来。</P>

“没错,我就是个贱人,而你是陶举人,什么都是你说得对。大老爷,民女不告了。”</P>

谁也没想到,万玉苗会这样说。</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