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当人的时候,全世界都惦记熊我。
现在我不是了,全世界对我除了怕就是恨,但首先是怕。
那我还当什么人?我不当了还不行么?
“三天。”
我冲着二奎竖起两根手指,起身,抬腿踩着茶几迈步就往门口走,等走到了门口,突然回头说了一句:“对了,如果你实在拿不出钱,也觉着自己行事儿,打算和我玩命,也可以来找我试试,我在729,每天都在。”
说完,潇洒的迈步离开。
从走廊里走出去时,刚才还在楼梯上拎着棒子的那群人已经堆到了楼道里,他们脸上没有了刚才的凶狠恶煞,一个个发愣似的看着我。
而我,就在他们身体缝隙间穿过,对眼前这群人视若无睹。
布热阿比我凶,拎着枪连弯都不拐,撞着这群人的肩膀走过,他们被撞了还得让路。
什么是道理?
我能说,你得闭嘴的,才叫道理。
你一句我一句那叫呛呛,有个屁用?
在呛呛的时候中间立个裁判,裁判手里拎着枪,那才叫法律!
在勐能,尤其是今天的勐能,我不用和任何人呛呛,说出去的话就是结果。
一旦这种感觉出现,谁还能阻止人变坏?
我好像突然理解了霍三哥那个时代,也突然理解如今的缅北。
或许这就是人上人的感觉吧?
人上人的感觉不是宽衣华服,更不是豪辕大马,是屠戮。
你够凶,就一定有狗腿子过来跪舔,你有势力,就能横行无忌!
“这个,送729医务室。”
我指了指地上趴着的耀庆:“跟医务室的大夫说,他不光不能死,还得治好他,他还欠我钱呢!”
“对了,他还有几个特别壮的大高个兄弟,一会儿你们给警察局打个电话,也把人给我送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