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乐听到这话后,似乎是安心了,搂在他腰上的手彻底地松开,整个人在床上睡得很安稳。
“真乖。”封祈雁淡淡地笑着,摸了摸他头发,再将被子给他盖上,这才从常乐的床上起来。
昨晚两人放纵结束时,封祈雁也就把内裤给穿回去,衣服裤子都是丢在了地上,而这会儿只好起床穿衣服,身上有些黏糊糊的,不太舒服。
“先生,醒来啦,”李叔在楼下看到他下来时,笑吟吟地问,“要吃午饭么?我这就去给你……”
封祈雁言简意赅:“不用了,我出个门。”
就在他要踏出门时,想到什么又回过头对李叔道:“对了,看看家里还有什么食材,熬点汤给常乐补补身子,太瘦了,等会如果他提前醒来饿了,就让他用餐就行了,不过可能醒晚点。”
李叔笑呵呵地点头:“好的,没问题。”
机场里,人流涌动。
封祈雁开车到机场时,远远地就看到了在外边等候的祝黎。他穿着时尚贵气的衣服,身材修长优越,戴着一个大墨镜,露出半张漂亮的脸,好看是好看,不过却很苍白,显得没什么血色。
祝黎小时候身体就不好,还生过一场大病,险些要了他的性命,后来就算撑过来了,身体也依旧虚弱得很,经常吃药,还得按时检查身体。
去国外的这些年,也是为了方便治疗。
封祈雁打开车门下来,看到那站在路边身体单薄面色苍白的青年,不禁想到以前体弱多病的自己,他明白动不动喝药的滋味不好受,而待在医院里的时间漫长又无聊,不禁就产生了共鸣。
他叹了口气,冲他喊了一声:“阿黎。”
盯着马路发呆的祝黎回过头看到是他,脸上瞬间就露出了个灿烂明媚的笑容:“好久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