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刀削铁如泥,更何况皮肉,韩阅右手持刀插进那大胡子的心口,手上一拧,刀子顺江将他的心脏绞成碎片,另一把刀伸到前面一用力,将其喉咙割断,让他连惨叫都做不到。
大胡子怎么也没有想到,他正打得高兴,突然心口一凉,接下来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解决了一个大胡子之后,韩阅将他身上的头巾扯下来,包在自己头上,又把他的长衫拔下来套上,在黑暗中,要是不仔细看的话,根本无法分辨他和其他的大胡子有什么区别。
伪装渗透成功,韩阅手上军刀一转,插进了脚下的沙地里,再用力拔了出来。
双方火力凶猛,枪口都在冒着火舌,军刀在黑暗中很可能会反射光线,为了避免成为对方那些人的靶子,也为了不被大胡子们发现,韩阅将带血的军刀沾上沙子,解决了隐患。
“咕咕阿拉鲁……”一个大胡子突然跑到韩阅身边,大叫着。
韩阅一看那大胡子,好像在汇报什么的样子,当下心中疑惑,战场上的局势瞬息万变,谁都不会选择在这个时候聊家长里短的,难不成刚才干掉的是头头,那大胡子在汇报什么?
心里虽然这么想着,韩阅也没有浪费时间,趁着那大胡子不注意,果断靠了过去。
反正听也听不懂,干脆让他安静下来,韩阅的军刀轻松刺进他的胸口,刀刃又是一转,另一把刀在他张开嘴巴准备呼叫的时候插进他的嘴巴,直接将他的声带划开。
又干掉一个,韩阅忍不住偷笑,看来这次渗透十分成功,可以好好跟他们玩玩。
心中这么想着,韩阅突然想到一件事,赶紧跑回去把刚才那个大胡子的右耳切下来塞进战术背心的口袋里,然后又将刚解决的那个大胡子的耳朵也切下来。
早期的印第安人,在杀掉敌人后,会把他们的头皮剥下来作为战利品,韩阅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只能用耳朵了,不过这绝对不是韩阅有什么变态心理作祟,他之所以这么做,完全是因为之前和头狼的屠百人之约,一个耳朵就是一个人,这是记录他成绩的分数点。
揣着两个耳朵,韩阅没有取下夜视仪,注意流弹,弯着腰跑向一边的两个大胡子。
“噜啦噜啦!”那两个大胡子一见韩阅过去,马上叫了起来。
韩阅也不管他们在叽里咕噜什么东西,站在他们身后,两把刀干脆地切开他们的喉咙,在他们挣扎之前刀子一转手,从后心的位置捅进去,刀刃旋转之间,将其心脏搅碎。
将他们的右耳收缴了,韩阅蹲下身子,从地上抓起了一把手枪,打开弹夹一看,还有几颗子弹,顿时眉梢一挑,心生一计,将军刀插到长衫下的大腿刀套上,握着手枪。
一手握着手枪,另一只手,韩阅随便从地上抓起一把AK47,冲着对面的位置就是一片乱射,看起来,韩阅就像加入大胡子们的阵营一样,恨不得赶紧把敌人全部打死。
可是乱射之间,韩阅却十分注意,将枪口的角度保持在四十度以上,也就是说,现在看着他是在向对面扫射,其实是冲着对面三米高的地方打,绝对不对打到对方的人。
战场上一片混乱,谁都没有发现他们里面混进了一个外人。
韩阅浪费着AK的子弹,单手支撑着,另一只手装作中弹的样子垂在一边。
一看到旁边有三四个人正组成一个战斗小组,韩阅马上蹲下身子,对着那几个人其中一个就是一枪打过去,扣动扳机,对方正好转过头来,让子弹正中他的眉心。
枪声震天,谁都没发现韩阅干掉了那个人,还在继续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