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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着咸咸的海风,踩着湿湿的沙砾,苏禾踏上了霍姆斯所在的岛屿,放眼望去,郁郁葱葱,充满了生机。
“你愿意和我一起进去吗?当然,你别误会,我并没有强迫你。”
李润栋站在苏禾身后,吞了吞口水,因为苏禾说话的时候,把长剑拿了出来,阳光照在剑刃上,冒着寒光。
往前跨了一步,李润栋扭头看着苏禾,深情款款道:“你的过去我来不及参与,你的未来我奉陪到底…走吧,从此我为你挡风遮雨…”
李润栋背着包裹,大步向前,走了几步,扭头说道:“走啊!你在后面保护我!”
看着身后的渔船,他们会在这里等半个月,半个月后他们就会离开,苏禾背上包裹,跟着李润栋,走进了树林。
苏禾并没有让李润栋走在前面,因为一路上因为茂密的植被,藤蔓,几乎是没有路的,他拿着长剑只需要轻轻挥过,就能清理出一条路来。
小鸟、蛇、青蛙…各种从丛林里窜出来的小动物,在小岛上生存,至少比阿拉斯加洲的雪山上条件好。
走了一个多小时,李润栋就累了,满头大汗,靠在大树上,走不动了。
“等我休息一会儿…我实在是走不动了!”
苏禾看着李润栋的样子,也没有勉强,看了一眼天色和四周,说道:“今晚就在这里睡觉,我先平整一块土地出来,你休息好了,去捡点树枝。”
苏禾之所以带上李润栋,只是想路上有个伴,也能多双眼睛,霍姆斯能活到现在,显然不是泛泛之辈,小心驶得万年船。
拿着长剑,在附近胡乱挥砍,无论是小草还是大树,都轻松的倒下,对于这把用袜子换来的长剑,苏禾很满意。
李润栋休息了十多分钟,就起身去捡枯树枝了,他明白一个道理,想要不被抛弃,就得让自己有价值。
“哎,好怀念在船上的日子…”有了对比,李润栋看着蛇虫遍布的丛林,感叹道。
突然,他看见不远处的树上,吊着一具尸体,准确来说,是穿着破烂衣衫的骷髅。
李润栋往后退去,嘀咕道:“算了,差不多就行了,苏禾说让我捡点树枝…捡多了他又该生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