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反转(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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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的风向又放在了校草及其女友的颜值上,之前喷燕临的声音给按下去了。</P>

“这个二傻子居然很可爱,对我评价那么高吗?”雪宁喜滋滋地玩着双马尾,辫子快翘上天了。</P>

众人击掌庆贺舆论风向扭转,开始享受美食,吃得正开心呢,论坛上又置顶了一条普法帖,标题是:“如何应对诬陷诽谤致使名誉受损”,发帖人Id青山遮不住,帖子内容如下:</P>

一、诬陷诽谤他人使别人名誉受损,怎么办</P>

1、诬陷诽谤他人使别人名誉受损,受害者可以报警,对行为人处五日以下</P>

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并且受害人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请求权。</P>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P>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P>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P>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P>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P>

二、诬陷诽谤罪需要什么证据</P>

陷诽谤罪需要的证据如下:</P>

1、须有证明散布捏造事实行为的证据。 证据的种类比如说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P>

2、须有证明捏造某种事实行为的证据,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犯罪。</P>

今天的案例中,薛定非同学的发帖可视为证人证言,如果能有当时的谈话录音,以及另两位室友的证言,则可有力地证明散布捏造事实行为,报警处理。</P>

沈芷衣拍案叫好:“这个青山遮不住真棒!抓住时机普法,进一步打击歪风邪气。燕临,你打算报警吗?”</P>

燕临转头问雪宁:“宁宁,你觉得呢?想不想治治那个安吉白茶?”</P>

雪宁掏出小镜子照了照:“算啦,不跟她一般见识,好不好看是摆在那儿的,她越强调,就表示越不自信,真可怜!啧啧啧。”</P>

“小宁宁可以啊,心胸居然这么宽广!”沈玠笑着赞扬。</P>

燕临搂住她,得意向沈玠甩手:“这就是天生一对啊,我也不想再理会这些破事,翻篇了。”</P>

燕临在薛定非的帖子下评论:兄弟,谢了。</P>

薛定非回复:谢啥?实话实说而已。</P>

燕临在青山遮不住的帖子下评论:本人一向不想无用的事,不理无谓的人,多谢同学提供的法律指导,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的朋友。</P>

青山遮不住回复:荣幸之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