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六十七章 不通情理(1 / 2)

江湖听风录 东方晓初 1111 字 8个月前

那人道:“我哪有扮鬼,我本来就是这样一副打扮,你们自己心里有鬼,把我认成是鬼,现在反倒来怪我,真是不讲道理。”</P>

红漪冷笑一声,道:“人家好端端的在那里睡觉,你跑到人家屋外去鬼哭狼嚎,还有理了?你自己说,到底是谁不讲道理?”</P>

那人道:“我哭我的,干着你们什么事了?哦,对了,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自是有事情要做的,罢了,罢了,是我考虑不周,坏了你们的好事,我给你们认个错,以后咱们就井水不犯河水,互不干扰。哦,还有,你们谁拿了我的核桃,还给我吧。”</P>

红漪担惊受怕了那么久,岂会因为他这几句话就冰释前嫌?叫道:“核桃早叫我吃了,你想要回去,门都没有!”</P>

那人道:“那核桃我刻了一个多月,你说吃就吃了?这里这么大一片核桃林,你吃哪个不行,非吃我刻的那一个?”</P>

红漪笑道:“你那个核桃好啊,隔着厚厚的核桃皮就能闻到一股香味,我忍不住就给吃了,你待怎样?”</P>

那人叹了口气,道:“姑娘,你以前没撒过谎吗?这么低劣的演技就想骗过我,也太小瞧了我了吧?说吧,核桃在谁身上,快快交出来,别逼我动手。”</P>

云天行知道这人武功不弱,不想与他动手,便道:“我们与阁下素昧平生,更没什么仇怨,不知阁下为何要故意作弄我们?若真是我们哪里冒犯了阁下,阁下不妨直说,我们定会尽力改过,毕竟大家都是落难之人,以后免不得要相互照顾。”</P>

那人叫道:“我不需要人来照顾,快把核桃还我!”</P>

红漪道:“都说核桃叫我吃了,你还要什么要?”</P>

这时,红眼乌鸦飞来,落在云天行的肩上,口里叫道:“核桃,核桃,炖了,炖了。”</P>

那人提棍指向红眼乌鸦,道:“我道你们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原来是这只畜生引来的,早知这样,当初就该直接炖了它。”</P>

云天行道:“阁下认得这只乌鸦?”</P>

那人道:“这畜生生了一对红眼,任谁看了,也难以忘记。不过,小子,我好心提醒你一句,这畜生的唾液有毒,你可得当心点,万一哪天它抽了疯,朝你吐上几口,你这条小命多半就得交出去。”</P>

自红眼乌鸦缠上云天行以来,吐了他不下百余次,可云天行有百毒不侵之体,它的唾液根本没用,也正因为这样,一人一鸟打打闹闹久了,这才变得熟络起来。如果不是云天行,谁敢留这么一个危险的家伙在身边?</P>

云天行听这人话音里对红眼乌鸦有不少恶感,便问道:“恕在下斗胆再问一句,红眼乌鸦眼上那道伤,莫非是出自阁下之手?”</P>

那人道:“这你可错怪我了,我第一眼见到它的时候那道伤就已经存在了,虽然我不知道它是被什么伤了,但有一点我可以肯定,伤它的绝对是一把极为锋利的剑。别看这个家伙个头小,它羽毛比寻常兵甲还要坚韧,我曾拿铁剑砍过它,却不能伤它分毫,若非不是一把极端锋利的剑,断不能在它身上留下那样的伤痕。”</P>

云天行也觉得奇怪,明明只是一只乌鸦,其抗打程度却已远远超过了寻常乌鸦。起先这只红眼乌鸦刚来的时候,他和红漪没少“虐待”它,可不论怎么打,都伤它不得,所以两人称它为怪胎。这时听这人也这么说,怪胎之名算是坐实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