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九一章 返程(六)(1 / 2)

高珺笑道:“但这种消耗只是暂时的啊,因为一但‘废银令’正式实施,那么银元实际就失去了货币的功能,不再俱备货币的流通能力,这样一来老百姓必须把银元再兑换成纸币,才能正常试用,这样银元不是又都回收回来了吗!”

李松晨也笑了,道:“不错,确实是个办法。”

高珺道:“还有一点,废银令一但公布,不排除有人会在暗中造谣生事,煽风点火,现在我们的敌人还不少,他们恐怕是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因此一定要做好防范,一但发现有传播谣言,煽动闹事的人,就必须严惩不贷。”

李松晨听了,也点了点头,道:“这到是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啊,我还真没有想到这一点,你提醒得很对。看问题可要比我全面啊!”

高珺笑道:“可不敢当啊,我这只不过是旁观者清。”

李松晨也笑了一笑,道:“明天早上我要参加行政会议,讨论‘废银令’的问题,下午应该没有事,我们去一下孤儿院,看看有没有适合领养的孩子。”

高珺也点了点头,道:“好。”

第二天,在行政会议上,财政委员会又提出了一个新方案,不再搞一刀切的所谓“废银令”,而是改为征收“白银铸币税”,简称“铸币税”税额定3%,即超过1银元,且是以银币为货币的交易,将需交纳3分钱的税额,如果用纸币支付,则无需交纳。

其实铸币税并不是一个新鲜事务,一般是指金属货币在铸造时,会产生一定的额外费用,因此政*府会在发行货币时收取一定比例的税收,作为弥补,当然在大多数的时候,政*府也会将铸币税直接计入发行的货币中,即货币的实际价值低于货币的面额价值;或者是私人由政*府授权,可以自行铸造金属货币,但需要向官方缴纳一定的费用。而在现代社会中,铸币税己经完全晚离了税收的概念,通常都是泛指政*府从货币发行中获得的收益。

当然财政委员会提出征收铸币税,其实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铸币税,因为华东政*府发行的银币,实际价值要远低于货币的面额价值,这实际就是从货币发行中所获得的收益。因此财政委员会所提出征收铸币税,从某种意义上说,更接近于明清两代时“火耗归公”制度。

在明清两代,白银逐渐取代了铜钱成为主要流通的货币,但由于白银没有面额,而中国民间使用的白银成色不一,而且官府征税收到白银之后,要将碎银熔化,重铸为统一规格成色的银锭,这样在重铸的过程中,就会产生一定的折耗,称为“火耗”,因此在官府征税使,在正常的税率之外,还要额外征收一定的火耗。

明朝时在征税时加征的“火耗”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但一般都会大于实际“火耗”,而其中的差额就归负责征税的地方官员所有了,因此终明一朝火耗都在不断加重,一般州县的火耗,每两白银达二三钱,甚至四五钱。而偏僻的州县赋税少,火耗甚致会高于正式的税收。

清朝初期,知道火耗的弊端,因此顺治、康熙二朝也发过禁收火耗的法令,但在实际中并不起作用,以后也就默认了。而到了雍正时期,索性就将火耗正规化,政*府明确规定了火耗的数额,而且所收的火耗都要全额上交国库,地不得私自截流,称为“火耗归公”制度。

这样做从理论上说,不是即可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又杜绝了地方官员的腐败。但在实际操作中,“火耗归公”制度并不能阻止清廷的腐败,因为地方官员会想出其他的手段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