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八三章 青岛密约(三)(2 / 2)

穿越集团也再次承诺,在山东开始移交时,将分两批从北京地区全面撤军,并且与清廷的接管军队作好交接,而且人民军的物资、财产,还有人民军在北京招募士兵的家属均可以随军带走。

上海租地的协议也没有花费多长的时间,毕竟这也不是什么大事,最终确定划归给穿越集团的地域范围是上海公共租界的东区以北开始,一直向北沿伸到黄浦江的入长江口,面积约为2万余亩,为公共租界的2/3。虽然这一块地区的位置较偏,但却揭守住黄浦江的入长江口,属于黄浦江水道的拆冲要地,地理位置十分重要。

穿越集团在这一片土地上获有和租界同样的权力,但不能被称为租界,最后还是穿越者想出来一个名称,称为上海经济特区,最高行政长官称为上海特区道员,从三品,当然是由穿越集团派人担任,并甴清廷策封,而且在名议上受上海道台的节制。

而只有在天津的责权范围划定上,双方陷入了反复的拉剧中,虽然清廷己经同意只收回天津老城,原租界区为穿越集团管辖,并且划定以海河为界,海河以南,天津老城以东的地区,以及海河以北的塘沽一带地区,均为穿越集团所有,大体相当于旧时空的天津津南区和滨海新区的范围,而且清廷也同意将天津海关,以及海河从大沽口到天津老城的航运权、铁路经营权全部交给穿越集团管辖,而名称上仍然仿照上海,称为天津经济特区,设特区道员为最高官员。

但清廷也对穿越者提出几个要求:一是保证清廷的南方各省的钱税粮赋向北京的运输;二是保障南方各省的物资向北方的供应;三是要求穿越者不能在天津特区驻军。前二条都是确保北京的物资保障,而第三则是保障北京的安装。清廷的考虑是,就算双方最终恶交,穿越者从天津向北京发动进攻,但要从山东调兵在天津登陆,到发起进攻,至少需要5-8天的时间,而这一段时间也足够清廷调兵遣将防御,甚致还可能抢在穿越者进攻之前,率先攻占天津特区。

穿越者经过协商之后,回复清廷,可以答应这三条,但也提出了几个条件,第一是天津到上海的航道经营权由穿越者全权控制,所有来往清廷、及外国船只均需受穿越集团的管理;第二是清廷也不得在天津驻军;从天津至北京沿线的炮台、军营、军库一率清除。第三是拆除天津老城的城墙,双方人员可以自甴来往,不得设置障碍。

这三条自然是对清廷提出的条件针锋相对,首先是要垄断天津到上海的航道经营权,因为这条水道的经济价值极大;其次也是要确保天津特区的安全,谁都不在天津驻军,这样到了战时,就都有回旋的余地。而要求拆除天津老城的城墙,一来是为了达成双方的防御平衡,天津特区是没有城墙的,而且穿越者也不打算在这里建墙;二来也是为了双方的人员来往,天津是一个以流通经济为主的地区,一但失去了流通性,天津就会变成一块死地,这自然也不是穿越者所希望看到的局面,因此打通天津特区和老区之间的流通,对天津的发展是十分重要的。

双方又就各自的条件展开了唇枪舌战,以至于山东、上海的谈判结束以后,双方的全部人员也都投入到关于天津的谈判中来。

最终双方总算是达成了一致,穿越集团答应保证北京的物资供应,也放弃垄断天津到上海的航道经营权,但作为补偿,将获其他航道的经营资格,俱体情况将由穿越集团和上海轮船招商局、以及太古洋行进行详细协商;双方均不得在上海驻军,但可以进驻警察人员管理各自地区的治安,警察只能配手枪,而不得配备步枪以及其他的武器;清廷答应在北京至天津沿线间,只在杨村驻守1千军队,而且不配备除手枪、步枪以外的所有武器,也保证不在北京至天津沿线间修建炮台、军营、军库等;清廷答应拆除天津城墙,并保证人员自由流通,但在出入之间,仍要进行必要的检查,而俱体的检查內容,由双方协商决定。

谈判一共进行了12天,终于搞定了所有的细节条款,李鸿章将条款发电到西安,请清廷进行最终的审批,然后才能最后的签约。

两天以后,清廷回电答复,同意李鸿章在协议上签字,并要求穿越集团尽快将受封的人员、官职名单上报,这样清廷才好正式策封,完成招抚的最后一步。

干是就在第二天,由李鸿章代表清廷、秦铮代表穿越集团在商定的协议上签字,当然双方也约定好,这一份协认并不对外公开,仅仅只在各自的內部传阅,因此在后来被称为【青岛密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