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采访——可能发生在任何时候》作者:[美] 莫琳·麦克休(1 / 2)

粟梦译

1989年,莫琳·麦克休卖出了她的第一个故事,并以其小说短小十精十悍的风格在科幻界引起强烈反响,她因此成为当今最受瞩目的作家之一。1992年,她出版了当年深受好评并被读者广泛谈论的《中国山》,最终获得了《轨迹》杂志评选的“最佳长篇处十女作奖”、拉姆达文学奖和小詹姆斯·蒂普崔纪念奖,被《纽约时代》杂志提名为最佳书籍,入围雨果奖和星云奖的最终评选。此外,她的其他小说,如《白天的一半是黑夜》和《孩童使命》也颇受读者的喜十爱十。最近她创作了一部新作《死亡之城》。在她即将出版的作品集《林肯列车》中收录了曾登载于《阿西莫夫科幻小说》、《幻想与科幻杂志》等刊物上的一些优秀作品,她的作品曾收录在本年选的第十、十一(与大卫·B·凯瑟合著)、十二、十三和十四辑中。莫琳和她的丈夫、儿子及十爱十犬史密斯居住在俄亥俄州的图十温十斯堡。

在下面这篇寓意深刻的故事中,莫琳用她犀利的笔锋给我们展示了一幅生动且令人信服的画面,算是对未来十来岁的青少年生活的一个展望吧。如同以往一样,他们面临着对新事物的许多选择,显得迷茫而无助。

[网站首页下拉框引言]

艾玛:我也有这种病毒,就在我的身十体里,它可能已经引发了多种怪异的癌症。

记者:哪种癌症?

艾玛: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癌症呗,有些我听都没听说过,比如十毛十细细胞白血症、骨骼癌肿和胰腺癌。但我并没有生病,我是说我并没有感到不舒服。可现在即使我服用了各种抗病毒素,我还是很担心。我老觉得自己真的病了,就像有人从我身十体里偷走了某些连我自己都不知道的东西一样。

(以下是2021年12月4日《总有一天》上的一篇采访的转述。此转述只是整个采访的节选,要了解更多内容及信息可上网查询。《总有一天》由以下机构大力赞助:国家公共网络,国家公共网络波士顿分部,卡罗一约翰公益信托公司。欲购买本次访问的光盘或者其他任何正版光盘,请登陆我们的网站NPI-.)

[以下转述包括网站弹出式引言框。]

以下是对艾玛·奇切克的采访。

2018年夏天,一名十五岁的学生来到位于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市郊外小镇夏洛特的一间保健诊所。经检查,发现她携带了一种叫PV414的十性十传播病毒。这种病毒最近已被确认是在端粒酶活十性十治疗中使用受过污染的基因材料所致,而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当属还童治疗。

过去,这种病毒只在已被还童的老者身上发现过,在青少年身上发现这种病毒后,研究人员最初还认为病菌传播媒介发生了改变。追查病毒的相关工作业已展开,随文所附关于青少年行为的图片摘自网络记录片《弃儿》。艾玛是已被确认携带了病毒的学生之一。

[网站图示提供原病毒传播图之描述链接。此原始病毒通过特雷·辛德鲁斯基传播给其他三个女孩,最终传播给另外十一人。此网站同时提供对国家卫生署官员的访问。]

艾玛:我十四岁就失了身。当时我喝醉了,一个叫路易斯的男孩一直灌我这种味道像甜瓜的饮料。当时大家都在喝这种绿色的东西。他说他喜欢我的那些埃及饰品,一直摆十弄着我的十奴十隶手链。手链上有条链子可以绕在拇指、中指和无名指上。“你愿意当我的十奴十隶吗?”他一直问我这个问题。你知道的,刚才还是他给我端的饮料,现在他居然让我给他当十奴十隶,真是太可笑了。不过后来我们就一直接十吻,接着我们到了卧室,他开始摸十我的胸部,接着他就想跟我发生关系。我觉得好像是我在勾十引他,所以我没拒绝。

此后我见过他几次,可他对我十爱十理不理的。他比我大,我们没在一所学校。我很后悔,真希望那次能特别点儿,我真的太幼稚了。有时我想如果我是个男孩,我一定会加入那帮男孩,然后哪天冲进学校,朝人群十胡十乱扫射一通。(音乐——《可怜的富家女》,托尼·班内特创作)

记者:你们所说的怪胎是什么?

艾玛:你说着玩的吧?这也算采访内容?好吧,我认为,怪胎是指沉迷于异域文化的人。他们喜欢听另类的音乐,不接受普通连衣裤或路易.威登之类正统服装。从十精十神方面讲,我也对埃及人很感兴趣。我用塔罗牌算命。它们确实源于埃及,人们却都说来自吉普赛。可我读过一些书,书上说它在埃及存在的时间比在吉普赛长得多,我就有一副埃及占卜牌。我的朋友琳西的十爱十好和我挺像,可我的另一个朋友丹妮斯却对印度文化很着迷。琳西和我也喜欢印度,有时我们还会像印度人一样把指甲染上颜色。

记者:你喜欢另类音乐吗?

艾玛:我喜欢的音乐种类很多,不止是另类音乐。我喜欢“黑色直升机”,他们的歌太棒了。我特喜欢他们的《新世界秩序》大碟,充满了狂想色彩。我爸爸十妈十十妈十喜欢的歌有些我也很喜欢,如图帕克和罗伦希尔的,还有祖鲁乐队,他们的声音低沉而有磁十性十,我喜欢那样的声音。

(音乐——《我的最十爱十》,约翰·考尔特雷)

现在我十七岁,四月份就满十八了。我四岁就开始上幼儿园,东北大学已经录取我了。我想去巴德大学,可父母不想让我去纽约读书。

我爸爸从事电信业。他去中国香港已经六个星期了,正在努力筹集研发通讯卫星的资金。那些卫星真是太酷了!虽然体积相当小,但前端有绵延数十英里的巨大网状物,而且网状物自身还要旋转。你知道,如果太空垃圾猛烈撞击到卫星,就可能把卫星凿穿;但如果撞到大网上,不管是金属还是其他什么东西都会从网上滑十下来,从而使卫星免受这些太空垃圾的侵害。这样就可以避免发生07号通信卫星那种事故,也就不会由于连锁反应使半个美国都没办法正常打电话。

我十妈十十妈十是个教师。她正在上夜校,想重新获得教师资格证,一周两次。她上课是被迫的,每周总有一个晚上会逃课。她们还有些课外活动。十妈十十妈十从来没在下午六点之前回过家。只是我还很小的时候她夏天才不上班,但现在我哥哥姐姐都读大学了,她就在夏天为一个园艺家管点儿账、处理些办公室事务。

那位园艺家是个接受了还童治疗的老家伙。他真讨厌。正如我爸爸说的那样,他们都是自私鬼,他们为什么不让别人享受一下生命?真是的,这些老家伙明明都过了六十岁了,却偏偏还要返老还童再活一回。我讨厌出去的时候还看见一帮由于荷尔蒙的作用而表现得跟小孩似的老家伙。他们回去工作,像我爸爸一样的人就没有晋升的机会了,因为那帮家伙是永远都不会退休的。

他们鱼与熊掌都想兼得。我十妈十十妈十说,当我们都毕业了,她就会退休,然后开始全新的生活——一种非现实主义的生活。她说她将要离开我们,让我们过自己的生活。人不得不学会如何重新开始。就像中国人一样,他们的生活分为五个阶段,当你取得了成功,就可以退休,然后写写诗,做一名艺术家。当然,你还得想想,一个高中教师能取得多大的成就?

(音乐——《当我六十四》,披头士乐队)

对了,记得有个星期六,我们去保龄球场打球,可我们一直不敢进去,因为那里的警察曾把我们赶出来过。那里的警察最坏了,他们歧视青少年,好像这里每个人都歧视我们。有家比萨店在店门上挂了牌子,上面写着“在本店同时消费的十八岁以下年轻人不能超过六个——他们明明就是针对小孩嘛。要是换种说法,如在店里同时消费的十八岁以上的人或同时消费的黑人不能超过六个,那些人一个个准得和他们拼命,是吧?我们租了鞋子之类打保龄球需要的东西,却没打,只是一直在外面转,还在想到底去不去打球。结果可想而知,我们被扔了出来。

后来我们又逛到杂货店打发时间,被堵在自动扶梯上,有个老家伙也在那儿。他想把自己打扮得像个普通的年轻人。你知道,大多数这样的老家伙都穿着黑色喇叭牛仔裤,还留长发,尤其是那些男的,我猜大概是因为他们很多人在接受还童治疗前都是秃头的缘故吧。电梯上的这个家伙也留着一头长发,在后脑扎成一根马尾辫,但他穿着一条迷彩连衣裤。如果穿橘红色连衣裤看上去会傻乎乎,太做作,不过他那身迷彩连衣裤还行。

[2018年,特雷·辛德鲁斯基71岁。点击此处可获得更多关于端粒酶修复、内分十泌治疗以及外科整形手术的信息。]

琳西、丹妮斯和我都没理会他。当时有我,还有这个比我们年龄稍长的黑人男孩卡莫,以及学校的另外两个人DC和马特。卡莫带了几瓶45度的酒,就是那种麦芽酒。他在很多方面看起来都比我们成熟,所以跟他在一起时我总有点紧张。他被当作少年犯抓过两次,一次是因为在商店里偷东西;另一次,我想是携带赃物。他总是叫我“小姑十娘十”。每次见到我,他总会笑嘻嘻地对我说:“小姑十娘十,你在干什么?”

[卡莫·威尔逊的采访是在县最高监狱里进行的,威尔逊因为携带迷十幻十药被判在那里服刑十八个月]

因为喝了一点酒,我觉得头很晕,恍比惚惚中开始同情起那个老家伙来。他一直站在墙角看着我们,挺可怜的。我对丹妮斯说他看上去真的有点哀伤。

丹妮斯一点也不在乎。我记得她的额头中央有一块象征印度世袭制度的蓝色标记,在路灯下会发光的那种。当她摇头晃脑的时候,那块标记也会跟着摇晃。她认为那些老家伙都是讨厌鬼。

我说他可能很有钱,账户当然也不缺。但她还是毫不在乎,因为DC就很有钱,另一个人——卡莫,也有账户。

我知道那些老家伙们都有过童年,但这家伙看上去很忧伤。可能他没有童年吧。可能他十妈十十妈十是个酒鬼,他不得不担负起照顾弟弟妹妹的重担。看着他,我觉得他真正的悲哀就在于此吧。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可能他不是很上进。他一点儿不像那个家伙——我十妈十十妈十还在给那个傻瓜打工。他并没有打扰我们,那些老家伙们通常都待在一块儿。

接着DC他们大概也注意到他了。DC真的是个疯子,我真怕他和卡莫会揍那家伙一顿。

我准备好了一些赔礼道歉的话。

然后DC说着诸如“想不想看看他真正难过起来是什么德行”之类的话,卡莫只是付之一笑。

我让他们离他远点儿。DC是疯子,他什么事都干得出来,没有什么他不敢的,绝对让人意想不到。

记者:给我讲讲DC吧。

艾玛:DC一直很有钱,他父母离婚了,他十妈十十妈十很消极,老是醉醺醺的,所以他跟他的教父住在一块。他的教父对他很溺十爱十,总是要什么就给什么。卡莫十九岁了,他有一个伪造的电话账户,可以用来订购一些商品,然后他们会按他的电话账户开出账单,由DC付账。

DC什么荒唐事都做得出来。他和马特决定要教训几个小孩,不为什么原因,就因为他们不高兴了。他们喝了差不多一瓶伏特加——你知道我指的哪一种酒吗?他们本来要从卡莫认识的人那里拿槍的,但DC只拿了一支棒球球棒就开始揍他恨之入骨的那个小孩——凯文。

记者:他为什么恨凯文?

艾玛:我不知道。凯文确实很讨厌,呆头呆脑的,嘴巴总是不饶人。过去每学年刚刚开学,他总会和一个叫斯坦的黑人男孩打架。斯坦不那么会打架,但他也能狠狠地揍凯文几次。第二年凯文又开始骂他。似乎凯文说的每句话都让DC心烦,DC实在忍无可忍了,就拉上一帮小孩,开着车去找凯文算账。后来他们看到凯文在游戏室前闲逛,于是DC大叫一声“停车”,就提着球棒跳下车,边跑边挥舞着球棒向凯文打过去。凯文下意识地用手去挡,结果手臂被打断了。然后其他人就拖着DC跑了。

当时我并不在场,第二天才听别人说起。凯文的手臂打上了石膏,他却挺骄傲,简直是个呆子。

凯文的父母本来要去向法院起诉,但一直没去。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凯文一家没有提出任何申诉,同时拒绝采访。]

不管怎样,这件事后,我就很怎担心DC和那个老家伙。幸运的是,琳西那天晚上对DC特别感兴趣,他们于是返回保龄球场去找另一个女孩。这个女孩的父母度周末去了,我们准备去她家开晚会。

记者:当时你的父母在哪?

艾玛:他们?当然在家。平时我晚上12点之前就必须回家。如果真有好玩的晚会,我还是会按照爸十妈十规定的时间在12点时回家,但那时他们已经睡了,我会告诉他们我回来了,然后从地下室的侧门偷偷溜回晚会。

记者:你觉得你的父母是不是应该把你看得更紧点儿?

艾玛:不!我的意思是他们根本就管不了我。就像丹妮斯,她有一部带监测器的PDA①。一次她用琳西姐姐的账号在里基的公寓上网时,被他们发现了这个东西。

【①个人数字助理。】

[工业发展使得我们拥有更为先进的监控设备来时刻监测青少年的行踪。而青少年们却利用传呼机、监测器及各种手段来应对这些监控设备。]

记者:你能描述一下监测器吗?

艾玛:就像一块微型芯片之类的,能让父母知道你的确切位置。丹妮斯把那东西带到俱乐部去过一次,现在所有的俱乐部都装备了那玩意儿。只要你去那些地方玩,这家公司就会通过监测器告诉你的父母你在那儿。但是卡莫为丹妮斯下载了一个程序,安装在PDA上,只要她一运行这个程序,监测器就会得到用户在另一地点的指令。比如说把我家的电话号码输入PDA,那么丹妮斯的父母通过监测器就会得知她在我家,而不是其他地方。

于是我、丹妮斯、卡莫还有马特一起到某个地方……我也记不起是哪里了。也不知什么时候,丹妮斯开玩笑说让我去和那个老家伙说话。

当时我喝得有点醉了。过去我喝醉的时候就会觉得一切都很可笑。后来卡莫去找我们认识的另一伙人。我想,我们算是好朋友吧,而丹妮斯却老说她不相信我会和那老家伙说话。最后我真的去和他打招呼了,让她大跌眼镜。我径直走向他,说:“你好!”

他也同样招呼我说:“你好!”

凑近了,我才发现他长得很滑稽——他有那种老家伙的典型长相,就是那种——相对于脸来说他们的鼻子、下巴、耳朵显得太大了,不相称。我当时喝得酩酊大醉,面对他我都不知该说些什么,于是我开始笑。我有点紧张,是的,有时一紧张我就会笑。

他笑眯眯地问我想做什么,我居然回答:“和你说话呀。”是不是很可笑?

他说我好像有点醉意了。他用的醉意这个词听起来很可笑,因为这个词儿早就过时了。

有一瞬间我觉得他可能是个警察之类的。但紧接着我打消了这种念头,因为他说他早应该跟我们一块儿痛饮了,还有我们除了喝酒之外什么都没干。我把他介绍给丹妮斯和马特认识。他的名字叫特雷,一个名副其实的怪老头的名字,是吧?但他人确实不错,很安静。

记者:你对还童者了解多少?

艾玛:不了解。只是对我十妈十的老板略知一二,不算真正了解。我十奶十十奶十明年打算做还童手术,不过得等股票回本以后。

我想如果他真是警察,我会问他这些事的,但我没有。我一直笑,因为我知道他肯定不是警察。

他说他只是想找人出来走走。

我问他为什么不去找他的同类呢。现在这个问题听起来很没礼貌,但他的确太奇怪了,是吧?

他说他们都老了,他想让青春永驻,不愿意和一群自认为年轻的老家伙在一起。他说他以前不喜欢当小孩子,可现在不同了,所以他决定重新回到孩提时代。

这正好印证了我之前的一个想法——我断定此人可能没有美好的童年。他现在想尝试那段童趣,我真替他感到高兴,于是邀请他一同参加晚会。

丹妮斯一定觉得我那种做法相当愚蠢,从她脸上就能看出来,我想即使我把他是如何渴望童年的事告诉丹妮斯后,她对特雷糟糕的印象也不会有什么改观。

特雷问在哪里开派对,我们告诉他在一个女孩家,但我们必须等着DC、琳西,还有卡莫回来一块儿去。于是我开始为DC担心。

他说要去弄点啤酒,那可是消夏祛暑的好东西。我想他是想借啤酒来给大家留个好印象吧,让大伙儿不至于讨厌他。他还问我们想喝哪种啤酒。

丹妮斯很喜欢一种柠檬味儿的啤酒,叫斯库奇,于是我们便让他去买这种酒。他开车去的。他的车酷极了,全汽油燃料,没有蓄电池,是真正的车,类似墨丘利①。他走后我就把我对特雷没有享受到童年的看法告诉了丹妮斯。

【①车名。】

丹妮斯认为DC一定会大发雷霆,我却认为只要特雷把啤酒买来,DC应该不会在意的。丹妮斯一直唠叨着DC回来会暴跳如雷之类的话。

马特同意我的想法。尽管如此,我还是对DC很不放心,因为如果DC真被气死的话,——对不起,我不该咒他,但我们就是这么说话的,没什么问题吧?

不过,我对DC有这样的想法也不奇怪,因为我们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他。我只希望卡莫、DC和琳西能在特雷之前回来,这样大家都不会太注意这件事,然后只管参加晚会就是了。但结果却不是这样。卡莫最先回来,DC和琳西落在了特雷的后面。

走运的是,当DC和琳西回来时,DC压根儿没注意到特雷的存在。他们告诉我们布伦达已经到家了,于是我们一群人便赶了过去。

(音乐——《闹市区》,伯图拉·克拉克)

我第二次看到特雷是在另一个派对上,当时他和卡莫在一起。看到卡莫的行为,我着实吃了一惊。他俩在一起好像很要好,卡莫完全把DC搁在一边不闻不问。是的,卡莫喜欢和DC一起玩儿,但一部分是因为DC身上总揣了很多钱。特雷也常常带很多钱,所以卡莫也喜欢和他一起玩,我想一定是这样的。特雷会掏钱买啤酒和一些吃的,我本以为他不会理睬我,因为他们那些家伙总这样,如果今晚对你好了,下次就会对你不理不睬。可特雷不是这样的人,他给我买了瓶柠檬啤酒,他可能以为我喜欢这种啤酒。

丹妮斯才很喜欢喝这种酒。虽然特雷弄错了,但我觉得他的记十性十还不错。

他和我坐了一会儿便离开了。在那些老家伙中,他应该算是蛮可十爱十的。我敢打赌他年轻时一定很帅。我忘了他跟别人不一样。他看上去跟普通年轻人一样,只是长得相当漂亮。我会突然看着他,细细地想,他看上去真的很另类啊。真的,他的脸很特别,指节也是厚厚的。我没什么其他意思,只是说他的手和脸都很光滑。有一次他告诉我他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长得过于另类,换作是电十影里的人就会把他们鼻子和下巴的软骨削掉。然而不久之后,我也就十习十惯了,不再注意他的长相。

所以我跟他待在一起。不久我们就开始亲十吻起来。他很快就非常兴奋了。当时可能已经十点半,我喝醉了。我们上了楼,马特和琳西还在卧室里,于是我们只有偷偷地摸进屋去。他们躺在十床十上,我们则在地上铺了几件衣服。说起来还真有点儿不好意思。

(音乐——《美酒与玫瑰的时代》,弗兰克·西娜塔)

艾玛:噢,天哪!我想到了一件我不应该说的事。

记者:如果你愿意就说,我不会强迫你的。

艾玛:如果我让你不要把我说的录进磁带,行吗?(笑)我的天,我的脸好红啊。其实特雷那里有问题,你知道吗,是蘑菇形的。

记者:什么?!

艾玛:蘑菇!我都不敢相信自己说的话。他作过切除手术,对了,医学上称这种手术叫什么来着?

记者:是包十皮环切手术吧?

[1945年至1963年婴儿潮时期出生的美国人当中,90%都做过包十皮环切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