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取恐龙还是蛋》作者:[美] 威廉·洛特斯勒(2 / 2)

我启动了自动引导机,根据它的指示,我知道时间机器就在东北方向附近。这时,耳边传来一声怒吼,接着又是一声。恐龙老十娘十发现了我的恶作剧,她只离开了片刻,自己下的蛋就全不见了。

我不清楚像吊车那么大的家伙嗅觉是否灵敏,也许是她看到了我,也许是其它缘故,但我完全知道她是在追我。我能听到身后有东西在跳跃,在践踏,在嚎,在吼,在吠,在嗥,在嘶,在啼,在啸。

我的心脏剧烈地跳动,跳得那么快,心口都在发痛。我的肺也有点痛。有些会飞的虫子在我面前飞舞,有些直接进了我的嘴巴。我若不喊爹喊十娘十,也不会感到虫子就在嘴里。也许我并没有喊爹喊十娘十,但气喘得厉害,非常厉害。好吧,我承认喊过,行了吧。

我把吸进去的虫子拼命往外吐,身十子却跌倒在泥地里,爬起来,步子蹒跚得像醉了三天。我又从嘴里吐出了一些东西,觉得脚下被树根绊了一下。当我拔十出脚,回头一看,看到了那家伙身上的鳞片,就又没命地继续奔跑。

我又滑倒了,撞在一棵大树上,突然看到蛋里的东西在我面前流了下来。我高举网袋,即使我的脚磕磕绊绊,我还是把它高高举起,一看,还有两只蛋完好无损。而那只碰碎的蛋里有个成型的小恐龙,但是模样丑得很。

我一边捡出一些蛋壳,一边说:“对不起,对不起。”但是我知道,那丑小龙万一长大,定会把我活活吞了的,而且还填不饱它的肚子。

自动引导机在嘟嘟地叫,而我从眼角里发现有个东西在树林里窜来窜去,和我并驾齐驱。天哪!又是巨爪龙,或者是什么像巨爪龙的家伙。

我拼命地跑,那家伙也在一旁跑,而恐龙老十娘十肯定在后面追我。真是一场震天动地的平脚板长跑冠军赛。这里的恐龙没有一头是呆头呆脑的,也显然不会是冷血动物。

我开始担心,那些人是否把有关时间机器的用法全都告诉了我,也就是他们称之为时间差集装箱的玩意儿,也许它需要预热。他们说傻瓜也会用,只要在标着“回”的红色键钮上一按。但是,也许该先拍拍它,或者拨快档,或者还有某种十操十作手法,他们以为人人都懂而我却偏偏不懂。也许我那时该聚十精十会神地听他们讲解的。

他们对待我,就好像我笨得什么都不懂。这当然使我恼火,但我急需离城的机会。我知道自己极少有教授们所说的那种急中生智的天赋。

与那些穿实验室大褂的科学家是否考虑过快速起飞的必要十性十相比,我与贾洛斯拉瓦兄弟过去和将来的麻烦也就算不得什么了。据我所知,对他们而言,快速就是飞行前匆匆而过的10分钟。

巨爪龙在调整奔跑的角度,它的既定目标是火腿加荷包蛋。我拔十出自动手十槍,正打算朝那个披鳞的家伙开一槍,却发现伸出的手臂撞在一棵小树上,手十槍随即掉在泥浆里。我痛得又是尖十叫又是呻十吟,觉得前臂好像折断了。现在只有跑,因为跑是最最古老的防卫手段。

该死的巨爪龙灵巧地侧身跃过一棵倒下的大树,差点儿踩在我的身上。这不是它第一次扑空。我向右一拐,跳过一个多刺的矮树丛。有东西咬了我的脚。

那巨爪龙刹住,转身,又向我扑来。满口利牙,口臭熏天,离我非常之近。太近了,我清楚地看见它发红的眼睛。我举起左手去挡它直冲过来的头部,根本没有想到手里还提着装蛋的网袋。

啪!巨爪龙的鼻子碰碎了又一颗蛋,我和它都被溅了一身。我叹着气,吐出那粘十乎十乎的蛋黄蛋白,双脚却不敢偷闲。我左转右拐,却不敢过于改变方向,否则永远也到不了时间机器。

我听得见恐龙老十娘十劈雷似的脚步声,接着又听到一声可怕的尖十叫,仿佛是撕十裂喉咙的痛苦惨叫,然后又突然一片寂静。我回头一望,原来恐龙老十娘十把马儿那般大的巨爪龙掀到一边,自己则速度不减地追我。我当然速度不减地逃命。

我想了起雷·贾洛斯拉瓦,他喜欢伤人,想起了米莉的世纪末汉堡包和冰冻啤酒,还有莱恩、保尔、格格丽娅,想起了背景设在冰川红谷的情景喜剧,剧中所有那些体格健美的女人,其中一位就像苏珊娜,还有——

砰!

我又撞在一棵树上,万幸这一次左手绕了过去,最后那颗蛋才算保住了。蛋在网袋里晃动,身上沾着另两颗碎蛋流十出的蛋黄蛋白。自动引导机给我领路,而我却给怒气冲冲的恐龙老十娘十领路。这家伙比非洲大象还重,而且张牙舞爪。

不远了。

我吸着其臭无比的空气,腰也阵阵发痛,就像挨了雷·贾洛斯拉瓦教训我的那几拳。也许我产生了幻觉,但我有这个不可思议的想法:恐龙老十娘十逮住了我,我一命呜呼,十十尸十十骨腐烂,而我体内的21世纪的细菌正是灭绝恐龙的杀手,是我使蜥蜴类动物灭了种。

我正在幻觉之中,而稀里十胡十涂的脑袋里突然闪出一个主意:站住,把槍对准蛋,然后对恐龙老十娘十大喝一声:“滚开,要不我就毙了你的孩子!”可是,槍早就掉在前面的什么地方了,也许还能找到,心里也奇怪旧石器时期尼安德特人怎么用长矛就能对付猛兽。

呵,天哪,我确实产生了幻觉,是缺氧的缘故,是临死前恐惧的缘故。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哈,到了,就在眼前,我看到了时间机器。不是威尔斯梦想的那种维多利亚式的,没有超级钢材的闪光外壳,没有缭绕的蒸汽和电子音乐,没有嘟嘟呼叫时忽明忽暗的电珠,只是一只一碰就坏的开口铁栅笼子。我看见一只红灯在闪烁,一秒钟内,我还是想不起这是什么意思。是好,是坏,还是正常?

有个东西吠叫了一声,还咬了我的靴子。我踢了一脚,就拉开时间机器的门,跳了进去。我对最后一颗蛋是格外小心,不让它碰上任何东西。我边把蛋塞十进早先安排好的安全处,一边按下标着“回”的红色键钮。我随后就蹲在里面,看着恐龙老十娘十撞倒一棵树,怒气冲冲地向我猛十冲而来。

我心想,不能怪我,下次我还会这样干的。

她的怒吼震天动地,我禁不住尖十叫起来——我闭上了嘴,他们都瞪着我看。这些人我认识,物理学家,身穿白大褂,口袋里备有防卫装置。这里是无菌实验室,他们在外面,朝里面瞪眼,我在里面。我回来了,在隔离室里,而且活着。

当他们放我出来时,那些甲虫十爱十好者——我是这样称呼这些研究人员的——从我衣服的里里外外发现了不少东西,这使他们忙得不亦乐乎。当他们在我短裤里发现一个东西时,简直都要疯了。那是在我短裤里发现的吗?

他们匆忙把那颗蛋放入孵十卵十器里。事实上,他们准备了好几个孵十卵十器。在这一点上我使他们失望了。

但是,他们热衷的东西是那只咬穿我靴子的小甲虫。死是死了,但基本上完好无损。它完全属于另一个生物领域,或者诸如此类的名堂,所以另外成立了一个专门小组来研究它。

他们的宣传工作组织得非常出色。时间旅行的所有事儿现在已被宣布为非法,或者诸如此类的说法,全由军方处理。我成了英雄。我穿的衣服也陈列在史密森学会里,当然连带头盔摄像机拍下的片子,当然还有我在片子里的喊爹喊十娘十。

在访谈的节目里,我故事讲得十分十精十彩。一位捉笔人开始撰写我的自传,一位相当优秀的演员签约来拍关于我的电十影。他有参加拍摄冒险影片的长期经验,但他与我唯一的相似之处就是都有两只眼睛。可惜,影片出来之后并不卖座,因为大家早已看了我头盔摄像机拍的片子,而且不知看了多少遍。

恐龙孵化出来了,活得不赖。他胃口挺大,就是光吃不长肉,因为他生十性十喜欢吃腐肉。我也不知道什么是腐肉,总之是动物十十尸十十体身上的肉,又臭又老。他们给他取名“龙王”,还能取什么其它的名儿呢?

今天晚上,我和贾洛斯特瓦兄弟的表妹有个约会。他们一直经手我的投资项目。他们提些建议。情况不错。不,说心里话,情况不妙。

一切又都恢复了原样。如果不是这样,我也是唯一能体会出来的人。拉什·林姆鲍没有当上球王,克里夫兰市还是克里夫兰市那副模样,真该谢天谢地。起初,还有人谈论我从远古年代回来——我猜想他们想要我再走一趟,而且相信能够说服军方同意我去。后来,人们突然都不提此事了。

我并不想再去走一趟,要走至少得有海军陆战队或者特种部队保驾。但是我感到好奇,为什么大家突然对此只字不提了呢?威尔逊终于作了解释,高尔德表示赞同。

超过一万年的远古时间旅行被禁止了,明令禁止,所以想也不要去想。威尔逊说:六百万年前,我们人类的基因组与黑猩猩的差异略少于百分之二,而今天只有百分之一点六。

“那又怎么样呢?”

“呵,而与那个咬你的虫子的差异是百分之十八,而那虫子生在7100万年以前。”

“那又怎么样呢?”

“那意味着咬你的靴子的家伙是祖宗,可以这么说。”

“可以这么说?”

“相当接近。我们禁止人们旅行到那个时期。”

“那又怎么样呢?”我还没有离开的意思。

“你也许会踩上一个老祖宗,一个关键十性十的老祖宗。那么人类就不会进化,或者,不会这样进化。时间并非如我们过去所认为的像条花毯。”威尔逊说,高尔德表示赞同。

“那么说,我是唯一的时间旅行者?”

“不错,是这样。”威尔逊说,高尔德点头表示赞同。“但是当他们规划好保安措施,他们也许就会隐匿姓名和身分再去那儿的。”

“害怕了,是吗?”我说。

“你也该提心吊胆的。”高尔德说,威尔逊表示赞同。

而我也确实心有余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