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博朗不带任何表情地说道。
四
柯林警长对他们的报告一开始很怀疑,这事很久后博朗才告诉加瑞。博朗忘了顺便告诉警长露莩思女士有“思想怪异的人”这么一个“美名”。当收到可疑公寓的外部传真照片时,柯林毫不犹豫地部署了全天候的盯梢任务。
加瑞手头还有其他案子,所以他远离这项盯梢任务,只是默默等着成功或者流产的结果。警察工作教会大家一件事,就是一旦你走进死十胡十同,你必须马上甩掉它并从其他方面开始着手进行。只有业余侦探才有时间一直专注干一个案子。
开头几天,十江十滨盯梢队没有看见任何特殊的东西。监听部门也没有什么进展:激光麦克风没有收集到任何其他声音,除了空调工作日寸的沙沙声。无论白天还是黑夜,电灯都一直亮着,窗帘也没有动过。监听仪器甚至连一次马桶冲水声都没有监控到。
三天后。大概是凌晨一点的时候,一个矮小的男十性十侧影出现在十陽十台上。他翻过栏杆,蹒跚着走向十陽十台的门,打开门并关上,然后消失在窗帘里面。
“他背上是什么东西?”一个盯梢的警官问道,他正在露莩思女士的公寓里用望远镜观察着这一切。
“看上去像一支槍。”另一个警察说,然后迅速联系总部,“快叫醒警长,我们需要支援。”
三分钟后,SWAT队员就冲进十江十滨公园东侧的那个公寓。全副武装、手持重型武器的警察叫喊着冲破大门,十陽十台的窗帘颤十动了几下,唯一的一个活着的住户消失在夜色中。
警察把整套公寓搜了个底朝天,也没有发现逃走的嫌疑人留下的痕迹。然而,他们发现了其他的东西——死亡的东西。
第二天下午。柯林召开了记者招待会。
“当发现有持槍分子从十陽十台进入房间时,我命令我的手下冲进公寓去抓他。不幸的是。嫌疑人从他进来的原路又逃了出去。并试图攻击守卫在公园的警官们。据调查,该公寓的主人是维多利亚·斯通博士,她没有任何不十良记录。
“这是维多利亚·斯通博士的照片,她是安多尼奥尼地方大学的生物教师。当我们发现她时,她已经离开安多尼奥尼很长时间了。”
这个女人活着时的照片显示她有一张十分平常的脸:她很刻板,事实上和加瑞有点像,毫无表情的脸,一双大眼睛似乎在喊道:我不喜欢有人拿了我的照片!
“这就是我们在公寓发现她时的样子。”
记者们屏住呼吸,不连贯地喃喃自语着什么。下一张照片拍的是斯通博士的十十尸十十体,十十尸十十体很明显是用香料防腐法保存下来的。
“十十尸十十检报告还没有出来,”辖区警长继续解释道。“但很显然,公寓的气十温十是经过设定的,空气暖和而且干燥。这有利于保存头部和四肢,但腹部不在此列,因此可以估计大概死于两三周前。”
罗伯·弗蒙不再保持沉默了,他举起手,大声问道:“你是不是认为隐身杀手杀害了斯通博士,然后雀占鸠巢呢?”
柯林耸了耸肩:“现在下这样的结论为时过早了——法医还没有确认她的死因。但我们在公寓里找到了子弹和弹壳,这些和之前狙击手使用的是相符的。”
“这是不是说逃走的嫌疑人就是隐身的狙击手呢?”
加瑞站在房间的一角,在博朗警官的后面。一直等着警长钻进这个陷阱里。
“嗯,”柯林说。“嫌疑人逃走这种行为并不能证明他就是我们要找的人。他可能是个窃贼。他看到了斯通博士的十十尸十十体后迅速逃离了那里。”
但你忘了公寓的前门是从里面锁上的,加瑞想,一个“窃贼”怎么能进到14层高的房间里的?
警长继续说道:“夜间摄像仪拍下了他进入公寓的影像。我们现在在寻找一个脸色苍白但很强壮的男子,大概5英尺高,穿着黑色的外套,戴着一顶篮球帽,脸上有长长的黑色侧须。他的背上用肩带绑着一把步槍。他很敏捷,也很危险。公众不要太怕他,但一有情况要迅速报告警察。”
记者走后,警长叫加瑞和博朗到他的办公室去一下。
五
“长官,为什么你不告诉他们我们在斯通公寓里发现的其他东西?”加瑞问警长。柯林坐在一张破木椅上,大十腿上放着一个塑料包。博朗在给大家倒咖啡。
柯林坐在自己桌子前,他的微笑一闪即逝但意味深长,他向前伸出的胳膊。好像要掐住加瑞的喉咙一样。
“为了确保万一,在实验室确认我们找到的是什么东西之前,我不会告诉这些兀鹰更多的事情的。”他翻十动着桌前的照片。递了一张给加瑞,“这是什么?”
“一个育婴箱。用于照顾弱小的或者早产的婴儿。里面有动物的十毛十发,颜色和我们在她卧室里找到的废弃的动物笼子一样。但困扰我的是斯通博士冰箱里的东西。我想,里面的大脑是人类的大脑。在博士厨房的搅拌器也找到一些干的大脑碎屑。看上去好像她在用搅拌器捣碎大脑。”
“她从哪里收集到的这些灰白质(指大脑)?”博朗问道。
“她可以以研究的名义从城市陈十十尸十十所弄到这类东西的。把大脑用冰块冻住,放在车尾箱里运回家,这可比运整具十十尸十十体方便多了。”
“会不会……”柯林刚开了头又停了下来。但加瑞和博朗看向他时,他笑了。“我想了想,会不会狙击手和斯通博士是共谋。狙击手射击街上的行人,然后向博士提供新鲜的大脑用于实验。”
加瑞假装没有听到警长的假设。
“我猜想她是一个病态的家伙,”博朗说,“我敢打赌。她肯定是吃了某个受害者的被感染的大脑而得了疯牛病。”
加瑞冲着警官博朗上下摇动他的食指:“不是这样的。我刚看过验十十尸十十报告关于胃的一项,无论如何博士都不可能吃过大脑。”
“那为什么她的冰箱里满是大脑呢?”警长问道。
“我今天一早打电话给博士任教的大学。询问斯通博士所在的学院是否曾经报告过丢失什么活的动物?系主任告诉我,三个月前一只叫艾柔的公猩猩丢失了。艾柔年纪很小,但它这个年纪长得会很快的。”
“这和案件有什么关系?”警长边问边拿出治疗溃疡的药片咀嚼着。
加瑞探员深吸了一口气,直视警长的眼睛,直截了当地说:“我的想法是,博士把偷来的猩猩藏在自己的公寓里,而这只猴子就是隐身杀手。”
辖区警长吞下了满嘴的药片。眼睛睁得大大的。加瑞觉得他的眼睛马上要夺眶而出了。
“你脑子有问题吧。加瑞?一只背着槍的受过训练的猴子?”他摊开双手,做了个表示绝望的手势,“你知道。在狙击手开始射击街上的行人前,我通常每个月带我的孙子去动物园一次。有一次,一个小孩将一个小炸弹扔进猴子笼里。那些可怜的小动物用足以让我们耳聋的声音尖十叫着,来回乱跑,足有半个小时后才停下来。你不可能训练一只猴子用槍。这在生理学和心理学上都是解释不通的。”
加瑞从他的塑料包里取出一盒新鲜的覆有巧克力和粉霜的坚果。
“现在再忍受我几分钟。”他解释道,“假设斯通博士找到了使猴子变聪明的办法。我近来读了几本科学杂志。基因学家最近发现了一种改善个体细胞基因的非常简单的办法。”
他抓起他的咖啡杯和一个巧克力坚果。
“假设这个坚果是一个神经细胞。神经细胞以很特殊的方式运动着——它接收并传递着冲动到其他神经,然后作用于刺激物。现在让我们将这个细胞搅碎成最细小的蛋白质和积极的化学分子……”
他把坚果弄碎,放进咖啡中并不停搅和着。直到他制作出湿润的黑褐色的软而浓的混合物。警长在一边嘲笑着。加瑞又拿起了一个覆有粉霜的坚果。
“用这个代替皮肤细胞。它也有自己的功能,类似生长、分裂等等。当它死亡时,会变干并变成皮垢——神经细胞是不会如此的。现在我们把皮肤细胞浸泡在这杯软而浓的混合物里一个小时……”
仅仅两分钟后,他就把浸泡着的坚果从杯子中取出。粉十红色变成了湿润的棕色。
“现在你把它变成了巧克力坚果。”柯林说,“你的诺贝尔奖呢?”
“这个实验的真实结果是浸泡的皮肤细胞发生的变化。它吸收了软而浓的混合物里的神经细胞的一些特十性十,一会儿后它也像一个神经细胞一样活动着。细胞的化学分子被重新组合了。因为每一类细胞都包含了任意另一类细胞的潜伏的DNA……浸泡的行为充当了一种化学触发器的角色。我推想,如果把一只猴子的大脑……”
柯林指着自己满是皱纹的前额:“这里在工作。你知道的。科学家把猴子的大脑浸泡在搅碎的人类脑细胞分子溶液中,然后将它变成……什么呢?!’
“那也正是我不能确定的。有可能斯通博士把搅碎的大脑注射进猴子的脑袋里。猴子的脑袋瓜会不会马上就变得更高级更聪明呢?我得到的信息是,只要经过一个小时的浸泡就会发生改变。可能猴子模仿人类的技能得到了提高。所以它学会使用槍?或许它变得不再害怕撞击声。也可能它的大脑吸收了某种我们无法准确描述的人类的知识,像……”
“灵魂?”警长提议。但毫无诚意。
“我们不要坐在这里说空话。我只是冒险做了个假设,人类的大脑比猴子的大脑更有利于学十习十。猴子按我刚才描述的步骤进行,可能会变得更聪明更勇敢,但它始终还是一只猴子。”
“好,”博朗说,“那我们可以挂一溜的香蕉,一直挂到警察局,这样我们就能抓住猴子了。”
“再聪明的猴子早晚都要回到主人身边。不仅仅是因为香蕉。这只猩猩可能掌握了什么新技能,但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他仍然需要人类的帮忙。所以我们只要继续监视公寓,它就会再次回来。”
“我不这样认为。”博朗说,“任何一只聪明到能爬上高楼、用狙击步槍瞄准并射击行人的猴子,也一定能预计到公寓已经不再安全了。认为它会这样做的想法是孤注一掷的。”
“真够绝望的,你怎么想的。警官?”
“我想你肯定是疯了。但整个事件不也是出人意料吗。好的,我们继续盯梢一个星期。”
第二天加瑞到安多尼奥尼大学去——独自一人——细细检查了斯通博士的实验室。
大学停十十尸十十间,博士曾经带领学生进行十十尸十十体解剖的地方,有几具十十尸十十体已经没有大脑了。所有这些十十尸十十体都是男十性十的。
斯通博士的计算机文档只有很少含有隐藏意义的一些记录很——显然,她十习十惯用自己的大脑记录——但有一文本的片段启发了加瑞:一只雌十性十动物的连续试验需要含有雌十性十组织的注射十液,雄十性十试验项目不能使用雌十性十脑组织,以避免造成荷尔蒙紊乱。
加瑞用了几个小时向斯通博士的同事打听她的一些事情。他们没有多少可说的,但一致认为她是一个非常缄默、独立的人。她只为自己的工作而活。大学的系主任告诉加瑞,斯通博士的行为没有接到过任何投诉。她的突然离职是因为健康问题:她心脏有问题。需要一段时间的放松。
在大学餐厅吃午饭的时候,加瑞叫来了验十十尸十十官。得到了关于斯通博士的死因的确切论断:她死于两三周前,死因是因为高血压等引发的心脏十病。
当天晚上,那只行踪诡异的猩猩又出现在十江十滨公园。
当它爬进维多利亚·斯通的公寓时,警察早就做好了准备等候在附近。不论它从那里进去都会马上被发现。它穿着外套,看上去很古怪滑稽。它背上背着一把步槍,红外线监视仪显示步槍的槍管还是热的。表明刚刚使用过。
柯林警长正在警察局看着公寓的录像。迅速通过无线电下达命令——
“好吧,马上千掉它。”
当猴子狙击手翻越十陽十台栏杆时。警察狙击手向它开槍射击。它从14楼的高处掉了下来,摔在下面的人行道上。
猩猩死的样子很可怕。它不是—般的高——对于一只猴子来说——穿着夹克、裤子,戴着一顶帽子。裤子非常的脏而且臭。当博朗走到十十尸十十体前,他不得不掩住鼻子。加瑞把猩猩的十十尸十十体翻了过来,手里拿着闪光灯和放大镜,开始检查他的脑袋。
“我看到几个外科伤疤和注射针眼。让实验室的家伙们检查一下,我敢断言它的大脑细胞混合有人类的脑细胞。”
“但为什么一只愚蠢的猴子会懂得谋杀?”警长问,紧紧用手绢捂住鼻子和嘴巴,“4个星期里16人被杀。为什么?难道斯通博士故意叫它杀人?为什么呢?”
博朗因为捏着鼻子,就用鼻音很重的声音说道:“如果罗伯·芬蒙看到这个,他肯定认为我们又在骗人。”
“我不知道是谁教会它第一次射击的,”加瑞回答,“但是猩猩天十性十就具备了攻击十性十。实际上和人类是同一起跑线的。”他看上去对脚下死十十尸十十发出的恶臭一点都不在意。“要解决的问题是,它怎么懂得使用杀人工具。野生猩猩用它们的胳膊敲打它们的对手,直到它死掉。它们相当强壮,但这需要一个过程。如果有一把步槍。而且学会了如何使用,这只猩猩可以更快而且更经常地杀人。”加瑞接着说。
上校以前曾经问过,科学家在做实验时是否也给予了猩猩思想。加瑞觉得这不可思议,但现在他想,如果人十性十恶的一面也被科学实验传送给猩猩,或者猩猩本来就天十性十具备了与人十性十相同的一些恶十习十。
加瑞从地上捡起猩猩的篮球帽,看着上面的字。他觉得最坏的可能就是:没有人教过猩猩成为一个隐身杀手,它可能正好吸收了哪个杀手的思想,因为它杀人是漫无目标的,而这个城市处处充斥着槍十支……
然后他把帽子盖到猩猩的十毛十乎乎的满是褶皱的脸上。说道:“男孩子就是男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