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脏不适?!胆汁沸涌?!神经失调?!咽喉红肿?!关节发炎?!这许许多多的病症都可以通过专业的“放血疗法①”治愈。
在我们的办公室里有无数“证书”可供大众随时查看、翻阅。别把你的健康十交十到蒙古大夫手中!!我们从事此业历时已久:V·切帕史②——专业放血师。(记住!发音是Qie—Pa—shi!)罗马尼亚、巴黎、伦敦。你已经试过那么多次——现在该试试最好的!!
我早就猜到他乔装打扮的本领必定出众,但还是吃惊不小。在之后的十天里,各色人等在我们贝克街的公寓里进进出出——一个垂老的中国人;一个年轻的十浪十荡子;一个身材肥胖的红发女人,不难猜出她之前是做什么生意的;一个衣衫褴褛的老头子,脚肿得老高,被绷带裹成一十十团十十。他们每个人都径直走进我朋友的房间,不久(杂耍剧院的“快变艺术家”③变戏法的时间),我的朋友就会从房十中走出来。
【①曾长期流行于欧洲的一种医疗方法。医生们相信,通过这种方法可以治疗各种疑难杂症。】
【②弗拉德·切帕史·德古拉,即吸血鬼德古拉伯爵。】
【③一种快速脱换衣服的游戏。】
这种时候他通常不大说话,而是宁愿放松一下,目视虚空,间或顺手抓起随便什么纸片作些笔记。我曾看过这些笔记,但说实话,完全无法理解。他全身心投入此案,我开始担心起他的健康来。直到有一天,在接近傍晚的时候,他身着平常穿的衣服回到家里,神色轻松愉悦,并问我是否有兴趣一块儿去剧院。
“谁能拒绝这种邀请?”我回答道。
“那就赶快去拿你看戏用的望远镜,”他对我说,“我们要去德鲁里街。”
我本以为是看一场轻歌剧,或是类似的东西,结果却发现自己最后站在了一家名叫“皇家宫廷”的剧院门口。虽然它名字冠冕堂皇,但肯定是德鲁里街最糟糕的剧院——说实话,它甚至说不上是在德鲁里街,而是座落在沙夫茨伯里街尽头、靠近圣贾尔斯贫民窟的地方。在朋友的建议下,我小心收好了自己的钱包,并学着他的样子,拿了一根结实的手杖。
等我们到包厢坐好(我从一个向观众贩卖水果的可十爱十小姑十娘十那儿买了三便士的橙子,在等待开幕前吃了起来),我的朋友悄声说:“你应该感到幸运,不用陪我去那些赌窝、十妓十院,或是疯人院——根据我的调查,弗朗兹王子也曾‘莅临’过那里——不过那些地方,他都只去过一次。除了……”
这时,乐队开始演奏,舞台的帷幕渐渐升起,我的朋友便止住了话头。平心而论,这是一场相当不错的演出:一共包括三部独幕剧,幕间还有滑稽歌手献唱。男主角身材高大,行动慵懒,倒有一副好嗓子;女主角端庄雅致,声音穿透整个剧院;那个丑角的饶舌歌也很有一套。
第一出戏是个老十套的身份错位的喜剧:男主角一人饰两角儿,扮演两个从未谋面的孪生子。他们容貌全无二致,却被一连串的巧合所捉弄,和同一位年轻女子订了婚——她竟以为自己只是和同一个男子定下婚约。演员的角色不断变化时,道具门也开阖不停,让观众目不暇接。
第二出戏,是个令人心碎神伤的悲剧,讲述了一个卖十温十室紫罗兰的孤女在雪夜冻饿而死的故事。最终,她的祖母认出她就是十年前被强盗掳走的婴儿,但为时已晚,这个冻僵的小天使就这样吐出生命的最后一息。我必须承认,自己不止一次用亚麻手绢拭去泪水。
最后一出戏是一幕激动人心的历史剧:距今七百年前的故事。整个剧十十团十十的演员扮演一个海边渔村的居民。他们看到巨大的形体自远方海面升起。英雄欢呼雀跃地向村民宣布,如预言所示,“古神”已然到来;自瑞雷城,自幽暗的卡考萨城,自朗戈之原④,自这些他们沉睡、等待、度过漫长死亡光十陰十的地方,回到我们的世界。那个丑角以为其他的村民是因为吃了太多的馅饼,喝了太多淡啤酒,才空想出这些幻影。
【④这些地名都是洛夫克拉夫特小说中“古神”长眠等待的地方。还有一个身材健硕的男子,扮演了罗马诸神的祭司,他对村民说,这些海中巨形乃是怪兽和恶魔,必须被毁灭。】
在高十潮部分,英雄用他的十字架把那个祭司十抽十打至死,然后就开始准备迎接“古神”的降临。女英雄则开始吟唱婉转动人的圣歌。
此时,在神奇的灯光特效下,我们仿佛看到“古神”的身影掠过舞台后面的天空:“不列颠女王”、“埃及黑尊者”(他的身形和凡人差不多),接着是“上古山羊”、“万众之父”、“华夏全境之帝”、“圣权沙皇”、“总统新大十陆者”、“南极永冻地的白女士”①,以及其他诸神。
每当一个巨影划过或是出现在舞台背景上,剧院里每个人的喉咙中,都情不自禁地吐出一个强音——“啊!”直到连空气都仿佛随之震动起来。月亮开始在背景天空中升起,到最高点时,最后一个神奇的特效出现了:和古代传说中的一样,苍白泛黄的月亮刹那间变成了今夜天空中舒适宜人的红宝石。
【①在这篇小说中,世界各地的统治者实际上成了洛夫克拉夫特说的“古神”。】
演员们在掌声和欢呼声中鞠躬谢幕,最后幕布缓缓落下,演出终告结束。
“嗯,”我的朋友说,“你觉得如何?”
“十精十彩,真是非常十精十彩!”我对他说,同时还在不停拍手,弄得掌心生疼。
“我的好伙计,”他笑着说,“让我们到后台去。”
我们走出剧院,经旁边的一道小巷,来到后台门前。那里有一位瘦小的女子正在织什么东西,她的脸上长了个粉瘤。看过我朋友递上的名片后,她将我们带进了房子,上楼来到一间窄小的公用换衣间。
油灯和蜡烛熏灼着镜子,一群男十女正在屋里卸妆换衣,完全无视男十女之别。我连忙把自己的视线移开,但我的朋友似乎毫不在意。“我可以和弗尼特先生谈谈吗?”他大声问道。
一个年轻女子指了指房间尽头。她曾在第一出戏中扮演女主角最好的朋友,而在最后的戏里则演一个酒吧老板的漂亮女儿。
“雪利!雪利·弗尼特!”她喊道。一名青年男子站了起来,他身材瘦削,此时看来,倒不如刚才在舞台灯光下那么有古典美。他用探询的目光看着我们,说:“我想我还未能有荣幸……”
“我的名字是亨利·坎伯利,”我的朋友用低沉的喉音说,“你应该听说过我。”
“我必须承认,还未能有此殊荣。”弗尼特说。
我的朋友将一张十精十致的凸纹名片递给这名演员。
他看着名片,脸上露出掩饰不住的兴奋。“戏剧经纪人?从新大十陆来的?天啊,天啊。那这位……?”他看着我问道。
“这是我的一个朋友,赛巴斯蒂安先生。他不是干我们这行的。”我嘀咕了几句“演出非常成功”之类的场面话,并和他握了握手。我的朋友问:“你去过新大十陆吗?”
“我还没有这个荣幸,”弗尼特承认道,“尽管这一直是我最大的心愿。”
“很好,”我的朋友用新大十陆人那种不拘小节的轻快口吻说,“也许你就要实现这个愿望了。你们最后这场戏,非常好。我之前还从没见过这么出色的剧目。这是你写的吗?”
“天啊,当然不是。剧作家是我的一位好朋友。
不过是我设计了那些奇妙的光影特效。如今,您不会在舞台上看到比这更好的了。”
“你能告诉我剧作者的名字吗?也许我应该和他直接谈谈——和你的这位朋友。”
弗尼特摇了摇头说:“我恐怕这不大可能。他是个有高尚职业的人,并不想把自己和舞台剧的牵连公之于众。”
“我明白,”我的朋友从口袋里拿出一枝烟斗,叼在嘴里,接着拍了拍衣袋。“很抱歉,”他说,“看来我是忘了拿烟草袋了。”
“我十抽十烈十性十粗烟丝,”弗尼特说,“如果您不介意……”
“当然不!”我的朋友热切地叫道,“怎么会呢?我自己也十抽十一种烈十性十粗烟丝。”他把弗尼特的烟丝塞到自己的烟斗里,接着两人就开始吞云吐雾起来。我的朋友开始向他描绘演出前景:他需要一个剧目,用来在新大十陆的各个城市中巡回上演,从曼哈顿岛直到大十陆最南端;第一幕将是我们刚刚看到的最后那场戏,接下来也许应该讲述“古神”,就只能期待那个‘瘸医生’的贪婪或好奇心足够强烈,能在明天早上把他带到我们面前。”
“瘸医生?”
我的朋友哼了一声,说:“这是我给他起的诨号。这很明显,从鞋印和其他很多地方都能看出。当我检查王子十十尸十十体时,就知道那晚房间里曾有过两个人:一个高个儿——如果没猜错的话,此人我们刚刚见过——另一个身材矮些,还有点儿瘸,就是他用专业手法把王子解剖的,这说明他学过医术。”
“医生?”
“没错。我很遗憾这是真的,根据我的经验,一名医生如果成为罪犯,将比最残暴的凶徒更十陰十狠,更黑暗……”在我们剩下的旅程中,他的心情一直低沉悒郁。马车在街边停下。
“一先令十便士。”车夫说道。
我的朋友扔给他一枚弗罗林①。
车夫接在手里,摘下高帽行了个礼。“很荣幸为您效劳。”他高喊着把马车赶进了浓雾之中。
【①英国的一种银币,值二先令。】
我们向公寓正门走去。
在我敲门时,我的朋友说:“奇怪,刚才街角有个人叫车,可那车夫理都不理。”
“他们跑最后一趟时都会这样。”我对他说。
“嗯,没错。”我的朋友说。
那晚,我梦到了幻影,许许多多幻影,遮天蔽日,不可计数。我绝望地向它们呼喊,但它们并没听见。
五、皮与核
最好还是别再多说。适可而止吧。”
“已经太迟了。”我的朋友说,“复旧十十党十十人认为,‘古神’降临并非世人皆知的那样,是天降福音。他们是些无政十府主义者,意图让世界退回旧轨——让人类可以控制自己的命运,按自己的意志行十事。”
“我不想听这些悖谬的言辞!”莱斯特雷德高声说,“我必须提醒你……”
“我必须提醒你别像傻瓜一样!”我的朋友说,“正是复旧十十党十十人杀害了弗朗兹·德拉戈王子。是他们设计,他们下手的。意图是迫使我们的主人弃我们而去,将我们独自留在黑暗之中。王子是被一个‘Rache’所杀——这个古老词语的意思是猎狗,警长先生,如果你已经听从我的建议查过字典就会知道。它也有复仇的意思。某个‘猎狗’在凶案现场的墙纸上写下这个字,就像艺术家要在画卷上签名一样。不过此人并非杀害王子的人。”
“是‘瘸医生’!”我叫道。
“完全正确。那天夜里,现场有一个‘高个儿’——人总是在墙上与自己视线齐平的地方写字,所以我可以判断他的高度。他十抽十烟斗——壁炉上留下了烟灰和残余的烟丝——而且他能很轻松地在炉架上磕烟斗,个子矮小的人做不到这一点。另外,那些烟丝是种很特别的混合烟草。屋子里留下的脚印,几乎大部分都被你的警员弄得模糊不堪,不过在门后和窗台上还是留下了几个清晰的印记。有人等在那里,从步距来看是个矮子,而且他是用右腿作支撑的。在外面的路上,我找到了几个清晰的脚印,而门口刮鞋器上那些不同色泽的泥土则给我提供了更多的线索:一个高个儿,陪同王子进了房间,后来又走了出去。在房间里等待他们的就是那个将王子肢解到令人十毛十骨悚然地步的医师。”
莱斯特雷德很不舒服地哼了一声,但什么也没说。
“我花了好几天时间来追溯王子殿下的行踪。我去了地狱般的赌窝,去了十妓十院,去了小餐馆和疯人院,就为了寻找那位烟斗客和他的朋友。尽管如此,我还是毫无进展,直到我想起应该查看波西米亚的报纸,以便寻找王子最近行踪的线索。
终于,我在那上面读到了一则某英国巡回剧十十团十十上个月曾在布拉格进行演出的消息,就在弗朗兹·德拉戈王子驾前……”
“上帝保佑,”我说,“所以那个雪利·弗尼特……”
“是个复旧十十党十十徒,毫无疑问。”
我叹服地摇了摇头,惊讶于我朋友的才智和观察力。这时,外面响起了敲门声。
“我们的猎物来了!”我的朋友说,“小心行十事!”
莱斯特雷德把手伸进衣袋里,我想那里一定是把手十槍。他紧张地咽了口唾沫。门开了。
来的并不是弗尼特,也不是什么“瘸医生”,而是一个街上跑腿赚钱的阿拉伯小孩儿——“行脚公司,听各位老爷差遣。”就像我小时候常说的那样。“请原谅,”他说,“这儿有没有一位亨利·坎伯利先生?有位绅士让我带来了一封信。”
“我就是,”我的朋友说,“这里是六便士,可以告诉我们给你这封信的绅士长什么样子吗?”
这个自称是威金斯的年轻人咬了下硬币,将它放进口袋。他告诉我们,给他这封信的豪爽老板身材很高,发色乌黑,而且,此人还十抽十着烟斗。
我至今保留着这封信,并不揣冒昧,将其转录于此。
亲十爱十的先生:
我不想称呼您为亨利·坎伯利,因为这个名字并不属于您。我很惊讶您没有吐露真名,那是个好名字,是个给您带来荣誉的名字。我曾读过许多有关您的报纸——所有我能找到的都看了。实际上,两年前看过您发表在《小行星的运动①》上的那篇文章后,我还曾有幸就一些超乎常人想像的理论问题和您通信做过探讨。
我很高兴昨晚能遇见您。在此,我想给您几点建议,以便让您在日后的工作中能避免犯同样的错误。
首先,一个十抽十烟斗的人确实有可能会在衣袋里放着一枝从未用过的、商标崭新的烟斗,而且还没带烟丝,但这种几率实在太小了——小得如同一个剧十十团十十经纪人居然对巡回演出的报酬惯例毫无概念一样。而且,他的同伴还是个沉默寡言的退伍军官(服役于阿富汗,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顺便提一下,您关于伦敦街道中耳目众多的判断是正确的,所以您日后最好不要随便上您找到的头一辆马车。车夫也有耳朵,如果他们想用的话。您还有一个猜测也是正确的:确实是我将那个杂种怪物带到岸沟区公寓去的。希望这段叙述对您有所帮助。我了解到他的一些消遣嗜好,便对他说,我可以给他提供一个女孩,刚从康沃尔的一所修道院诱拐出来的女孩,从没见过男人。只有这样的女子才会忍受他的碰十触、他的容貌,并与他共赴巫山。
如果这个女孩真的存在,他定会尽情享用她的肉十体,就像吸十吮十成熟的桃子那鲜美多十汁的果肉一样,最后只剩下皮与核。我曾见过他们做这种事。我曾经见过他们其他的一些行径,比这还要可怕得多。难道我们要为和平或繁荣付出这样的代价吗?我不这么认为,它太过高昂。
我亲十爱十的医生朋友也持有同样的信念。关于剧本的部分我没有说谎,他是很有些取十悦观众的手段的。
当然,在屋中等着我和那个怪物的,也正是他,以及他的刀。我将这封信寄给您,并不想表达“想抓我就来吧”之类的嘲弄。因为我们——可敬的医生,还有我——都已离去,您不会再找到我们。不过我想告诉您,我感觉很好。虽然这只是短暂的一瞬,但我仿佛找到了一位优秀的对手,远比那些从地狱而来的恶魔优秀得多。
另外,我恐怕海滨剧十十团十十得去找个新十十团十十长了。
我不想以弗尼特作为签名,除非“狩猎”结束,世界重回旧轨,我都希望您仅将我视作:
【①福尔摩斯的老对手詹姆斯·莫里亚蒂教授所著,他还曾狂傲地说科学界没人有能力对这本书进行批驳,但福尔摩斯做到了。】
看完信后,莱斯特雷德警立即跑出房间,招呼他的人马。他们让小威金斯带他们去找这个人,就好像弗尼特会老老实实在那里叼着烟斗等他们似的。我们——我和我的朋友——在窗口看着他们跑远,都摇了摇头。
“他们会下令让所有驶离伦敦的火车停开,仔细搜查。还有一切准备离开不列颠驶往欧洲和新大十陆的船只。”我的朋友说,“他们会通缉一个高个儿男子,还有他的同伴,一个又矮又壮的医师,腿有点儿瘸。他们会关闭码头,封锁出境的所有路线。”
“那么,你觉得他们能逮到他吗?”
我的朋友摇了摇头。“如果我没有搞错,”他说,“我敢打赌他和他的朋友现在就离这儿一英里左右,在圣贾尔斯贫民窟里。那个地方要是没有一队人马,连警方都不敢进入。他们会藏在那儿,直到风头过去。接着又会开始他们的行动。”
“你为什么会这么想?”
“因为,”我的朋友说,“如果我们异地而处,我也会这么做。顺便说一下,你应该把这封信烧了。”
我皱了皱眉。“但这无疑是证物之一。”我说。
“这只是叛乱分子的十胡十话。”
我本该把它烧掉。事实上,当莱斯特雷德回来时,我就是这么对他说的,他还夸奖我有敏锐的判断力。莱斯特雷德保住了他的工作。阿尔伯特王子写了封信,祝贺我的朋友又一次成功运用了他的演绎推理,并对凶手还逍遥法外表示遗憾。他们终究没能捉到雪利·弗尼特——无论他的真名到底是什么——也没找到那位同谋者的蛛丝马迹。
只是根据一些不确定的证据,认定他名叫约翰(或者詹姆斯)·华生①,是个退伍军医。有趣的是,根据调查,他也曾在阿富汗服役。我很想知道我们是否曾经相遇。
我的肩膀上被女王碰十触过的地方,又长了肌肉,一切都在逐渐痊愈。不久以后,我又将是一名神槍手了。
几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我们独自在家。我问我的朋友,是否还记得自称“Rache”的人在信中提到的那些以往的通信。我的朋友说他记得,这位“斯哲森②”(他在信中用这个名字称呼自己,还说自己是冰岛人)自称看到我朋友研究出的一个等式后,深受启发,进一步提出了一些疯狂的理论:有关质量、能量和光速之间的相互关系。
“只是疯话,”我的朋友神色严峻地说,“不过,却是些危言耸听但又富含启迪的疯话。”
但我相信,我的朋友不会这么轻易放手;除非他们两人中有一个倒下,否则此事永远不会结束。
我还保留着那封信。
在整个故事的叙述中,我提到了一些不应吐露的事。如果我是个聪明人,就该把这篇文章赶快烧掉,但正像我的朋友所说的那样,就连灰烬都会泄漏秘密。所以,我宁愿将这篇文章锁在银行中我的保险箱里,并留下指示,除非所有当事人都已逝去,否则不得将其开启。
不过,从最近在俄国发生的那些事情③来看,我恐怕这一天要比我们所有人设想的都近得多。
S·M·少校④(退伍)
贝克街,
伦敦,新不列颠,1881⑤
【①华生医生,福尔摩斯的助手。】
【②《归来记》中福尔摩斯提到的他在消失的三年中所用的假名。皇室最终传话过来说,女王对我的朋友在这件案子中取得的成果十分满意,此事终告了结。】
【③1881年3月,沙皇亚历山大二世被激进分子组成的民意十十党十十刺杀。】
【④SebastianMoran,即塞巴斯蒂安·莫兰,莫里亚蒂的助手,是个神槍手。】
【⑤柯南·道尔在1881年发表了第一篇福尔摩斯小说《血字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