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火犯!”艾夫瑞克说:“我们永远也不能驯服你,就像驯一头狮子,就好比让太十陽十变得凉爽,是吗?”
他有气无力地回答说:“这都得怪顽固愚蠢的埃德文。啊,看看他,根本没伤着,我只是弄坏了他的十胡十子。”
艾夫瑞克的怒气消了很多,他说:“看来是这样,既然这都是埃德文的错,他又没伤着,我就不砍你的头啦。”
听了这话他感到一阵眩晕,忙说:“多谢大人。”
但是他不敢鞠躬下跪,生怕失去平衡。他不敢正视艾夫瑞克的目光。
艾夫瑞克说:“我不允许任何事破坏这个节日。看着我,小子!明天早上我要让你挨鞭子,直到你的后背向鼻子那样流血,然后再撒上盐。”
“唉,上帝保佑我,”他想。
“等你好了以后,我还要让你双手铐在一起一个月。看着我!如果你敢在我领地的任何地方点火,我就活活烧死你。”
他吐了口气,一边用袖子擦血,一边思量着,他这回打败埃得文是否值得。
艾夫瑞克转向他的两个儿子说:“明天,等这个纵火犯被鞭答的时候,你们也去看看,看我怎么惩罚他。但我发誓,如果你们两个当中,有谁再敢惹他干蠢事,我也会用同样的办法惩罚你们。”艾夫瑞克转向他说:“小龙,我们会叫你洛吉,那是我们火神的名字。”
年轻人忍不住笑起来,“可我的名字就是这个意思,你在坎兰战役后剥夺了它。甚至连发音都像。我叫洛,光明的意思,太十陽十神的绰号。”
艾夫瑞克说:“我们的太十陽十神和火神不同。你的名字洛吉是指火神。”
在他被俘近七年后的一个冬天的晚上,他半醉半醒地坐在艾夫瑞克身边,讲起了他哥哥迈得罗怎样在非洲捕猎狮子的事。等他讲完了,他又继续低头喝酒,以免思乡的痛苦再向他袭来。艾夫瑞克平静地说:“我一直在考虑是否应该给你自十由。”
他猛地抬起头来望着眼前这个把他当作十奴十隶的人。在他作十奴十隶的这些年,艾夫瑞克从没不公平地对待他,不公正地征罚他。于是他小心地问,“你真在考虑?”。
“我们要定个协议。”
他坐直了,睁大眼睛盯着艾夫瑞克说:“你给我自十由还要定个协议?”他突然觉得怒火中烧,心想,这是艾夫瑞克第一次对我不公。他问:“是什么协议?”
“你必须呆在这儿,这可以自十由出入,如果你愿意,还可以旅行,结婚。我知道你偷偷摸十摸地吻过我最小的侄女!由于你的品德和力量,你赢得了我的人的热十爱十,这儿的男人都想跟你一比高低。你的手腕和脖子上不必再戴铁圈了,你再也不是十奴十隶啦;你再也不会因为傲慢而挨鞭子了。你是你自己的主人。但是我要求你留在这儿作我的首席剑客。”
他莫名其妙地吼起来:“那不是自十由,连诱十惑都不是,什么也不是!如果你没把我抓来,我会是全不列颠的国王!”
“如果我没把你抓来,你会死的。”艾夫瑞克咧着嘴,露出豁牙说,“你把我侍候得很好,我相信你,想奖赏你。给你自十由难道不能证明我信任你吗?你如今要比在坎兰战场上那会儿成熟、强壮、聪明得多。你能领导一队人马,你现在比七年前更适合当爵爷,我早就相信你不能造我的反。”
他站起来,一拳砸在桌子上,狂怒地叫道:“你跟你的儿子一样在戏十弄我!”他的铁铐砸在盘于上,周围的人都探着头朝他这边看。他接着说:“我决不接受名义上的自十由,我在这作了七年俘虏,你别想收买我!”
艾夫瑞克冷冷地说:“我的话还没说完呢。”
他没有注意到艾夫瑞克的话中带有危胁的口气。“在我家园被毁,和平丧失的时候,我还有什么自十由可言呢?如果我想造反,现在就可以,用不着你恩赐给我自十由,我脖子上的铁圈也阻拦不了我。”然后他用一支手腕上的铁圈把一只十精十巧的木勺碾得粉碎。周围的人目瞪口呆地看着他。
艾夫瑞克不紧不慢地说“你忘了,你手上的铁固并不是你力量的象征,而恰恰表明你没有力量。它们标志着你的十奴十隶身份!”艾夫瑞克用他的一只大手,把桌上的木片扫于净。然后说:“把这个狗崽子带到院子里,把他的双手拴在柱子上,让他在外面呆一十夜。”
大家都安静下来,没人知道究意是怎么回事。埃德加懒洋洋地为这个有时作他的教练的人说情:“爸爸,今晚外面风太大了。”
“那就先剥掉他的衬衣,”艾夫瑞克说。
十奴十仆的脸变得惨白,他小声嘟囔:“你会杀了我的。”
艾夫瑞克回答:“如果你再敢藐视我的好意,我决不客气。”
他没有死。但那却是他所遭受的最严酷的惩罚,这都因为他酒后的鲁莽。那天晚上剩下的时间,把他半十裸十着身十体,一直站在冰冷的风雨里。他不停地诅咒艾夫瑞克和他自己不济的命运。快到早晨的时候,他的诅咒变成了泪水;等他被从杆子上放下来的时候,他几乎冻僵了。他勉强爬到十床十上,哆哆嗦嗦地哭了一阵就睡着了。他睡了整整一天。从那天起的一个月里,他一直都在发高烧。他的头昏沉沉的,几乎连声都听不见了;他咳嗽,气喘,每天只能摇摇晃晃地去干他的事,夜里咳嗽,呼吸困难睡不好觉。由于睡眠不足,他的身十体恢复得很慢。
出于他们之间那种奇特的友谊,艾夫瑞克打算向他道歉。他们俩站在那儿拥抱了很久,然后艾夫瑞克请求他原谅:“我差一点杀了你,可我不是故意的。我很高兴,幸亏你没死。”
“我也是,”他嗓音嘶哑地说。接着他又稍微缓和了一下口气,说:“我不该用愤怒和嘲笑来回报你的好意。”
艾夫瑞克说,“知道你有气喘病还那样对你,是我对不起你。”
他非常恼火,他痛恨自己气喘的十毛十病,总是想方设法掩盖他这个弱点。他不想被人可怜。他说:“我们俩都有错。”
艾夫瑞克用沉重的大手拍着他的肩膀,附合道:“我们都醉了,都有错,我要你把这事忘掉,我们都别再提它了。”
他们再也没有提起此事。他忍不住懊悔自己没有抓住能获得自十由的惟一机会。但是在他的内心深处,他坚定不移地相信总有一天他会获得真正的自十由。他要耐心等待这一天的到来。
早春的一天,西萨克逊王辛里克意外地来到艾夫瑞克的领地。艾夫瑞克小心翼翼地接待了他的君主,但心里总有些惴惴不安,因为,在辛里克的随从们被安排好食宿之前,君王只字没提这次来访的原因。看来他对主人的盛情款待很满意;他以一个国王的身份,暂时在艾夫瑞克的宫殿里主持朝政,在他宣布退朝之前,艾夫瑞克的手下,没一个人敢去睡觉。
艾夫瑞克叫他的剑客来服侍国王,因为他的这个仆役总能以优雅的举止为他增光,这是其他十奴十隶和仆人做不到的。晚上,辛里克要艾夫瑞克的剑客到他跟前去。这样,这个战败国的王子就站到了那个在坎兰战役中打败他父王的国王面前。他赤手空拳地站在国王面前,突然意识到,国王把他看成是王子,而不十奴十隶;虽然是俘虏,但毕竟是王子。他与国王四目相对,深藏在他心灵深处的辛酸与傲慢一下子涌了上来。
辛里克比艾夫瑞克和战败的不列颠王年轻。他身十体健硕,却很敏捷。这位撒克逊君王仔细审视着面前的年轻人,他火十辣辣的目光好像鞭子十抽十在剑客的身上。剑客紧十握双拳,默默地站在辛里克面前。
终于,辛里克开口了,他说:“这就是那位龙子,不列颠最后的火龙?艾夫瑞克,你必须折断他的翅膀。”
艾夫瑞克说:“您都看到了,他对我很忠诚,他已经效忠我七年啦。”
“我一直不知道他还活着,”辛里克说,“你没有隐藏他,但你也没对我提起过他。你为什么没在坎兰战役中杀掉他?”
作为一个生杀大权握在敌人手中的囚犯,他已经有好几年不用为自己的生命安全担心了。然而此刻,他的傲慢与对死亡的恐惧又一次向他袭来。他努力克制自己,好让自己不发十抖。
艾夫瑞克咧着大嘴,龇着发黄的豁牙问:“在坎兰的时候,你见过他吗?”辛里克摇摇头。艾夫瑞克又说:“如果你见过他,你是决不会忘记他的。他像一只牙齿锋利的狐狸,很难对付。他伤了我们很多人,并缴了很多人的械,但他总是到万不得以的情况下,才杀人。为了活捉他,我损失了四个人。四个人死在这个从未打过仗,十乳十臭未干的十毛十小子手里!活捉他很值得。”艾夫瑞克喘了口气,又对他的仆役说:“当时你受伤了,我很高兴。”
“我记得,”他平静地回答着,又想起了在坎兰,艾夫瑞克紧紧掐着他脖子的大手和他那张恼怒的脸;想起了他自己受伤肩膀的剧痛;想起了他哥哥戴银色头盔的头垂落下来的情景。
这时他开始打喷嚏,咳嗽,他请求撒克逊王原谅,他的冬季哮喘病又犯了。
辛里克问他:“他们叫你什么?”
“他们叫我洛吉,可那不是我的真名”,他回答。
“我们不用他父亲给他起的名字,”艾夫瑞克解释着,“为了让他忘记,他曾是不列颠的王子,他几乎有一年时间,没有名字。”
虽然他不得不张着嘴喘气,但他还是昂首挺胸地站在辛里克面前。辛里克上下打量着他剪得很短的头发,梭角分明的下巴和紧十握的双拳,问他:“那么,洛吉,你忘了吗?”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但并不为此而难过。”他回答。
“跪下,”辛里克命令。
他毫不迟疑地跪下了。
“低头。”
他低下头。
“如果我命令你脸贴地,伏十在我脚下,你会这样做吗?”
“我可以抬头吗?”他问。
“为什么要抬头?”
“那样,我就能看着你的脸来回答问题。”
“那么好吧。”
他抬起头盯着撒克逊王说:“如果你真要我脸贴地,匍伏十在你面前,我可以这样做,但是我会憎恨你,蔑视你。你永远也别想再让我尊敬你,服从你。我知道,如果我拒绝你,马上就会有十个彪形大汉冲上来,把我按倒在地,再踢断我的肋骨,然后你就会得意忘形地狂笑,认为你制十服了我。但是我会永远憎恨你,蔑视你。”
这时,艾夫瑞克和辛里克都忍不住大笑起来。他弄不明白,为什么他的慷慨陈词总能引起大笑。“啊,天啊,这小子!”辛里克说,“我很高兴艾夫瑞克虽然驯服了你,但都没能让你丧失气节。我到这儿来,就是要给你自十由。”
他吃惊地望着辛里克问:“为什么?”
“有人为你赎身。”
他迷惑不解地嘀咕着:“怎么会呢?没人——”他把目光投向艾夫瑞克。艾夫瑞克摇摇头。
辛里克接着说:“有一些外国人在四处打听你和那副在坎兰战役中缴获的手镯。还有一个非洲商人出高价要把手镯赎回去。”
“那和我有什么关系?”
“好像,那手镯是你哥哥的。那个叫奇坦的非洲人要把它们送回到了它们主人的手里,而你哥哥愿意拿它们来赎回你的自十由。”
这一切太突然了。立刻,甜酸苦辣一齐涌上心头。仿佛他又回到那个没有痛苦,没有忧伤,只有光明未来和幸福家园的童年。他哽咽着问:“我哥哥还活着?”
“坎兰之后,他逃到了非洲。从那些寻找龙手镯的人那里,他知道了你还活着。那些人在寻找手镯的时候,听说过一个不列颠仆役,一个因为能用手铐撞出火,所以被叫做龙的剑客。”辛里克停了一会,站起身说:“站起来吧,造火的人。”等艾夫瑞克的仆役站起来以后,辛里克盯着这个年轻人的眼睛说:“我不能拒绝给你自十由。你一定想起了你哥哥的手镯吧?纯金制的,形似盘龙,很宽,从腕部到肘部。它们决不是我们这个国家能够制造的,也不是现在的东西。它们是古董,出自一位年老的外国工匠之手。我从没见过这样的稀世之宝。它们价值连城,远远超出了你的非洲朋友所能支付的赎金。我们说的是一件能够赎回国王的无价之宝,除了它,任何东西也不能换回你的自十由,王子,我敌人的儿子,洛·阿着·阿多斯。”
他低声说:“你知道我的名字。”
“我还知道你的剑术。”辛里克平静地说:“即使在你父亲生前,人们就传说,你是不列颠最优秀的剑客。我不会无条件地给你自十由的,火神。”说着他拔十出佩剑,架在年轻人的脖子上。
他没有退缩,只是用力跺了一下脚,好像要把恐惧踩在脚下。“他要给我打上烙印吗?他是不是想,把我弄残废了,以便今后不能对他构成威胁?我决不能拿我的自十由作十交十易。”
然后他不顾脖子上的利剑,坚定地大声说道:“我早就对艾夫瑞克说过,我决不出卖自己的灵魂。”
“你难道就不会跟我开什么玩笑?要是我不首先让你证明你的忠实可靠,就给你自十由,那会发生什么样的灾难呢?难道你真是一个看重名誉,不要诡计的君子吗?我要你证明你忠实的程度。
“那我怎么证明?”
“我来时已考虑好这个问题,”辛里克说着,把那十柄十用来威胁、警告、挑衅的长剑插回去,扔在一边。“我要你一个人来对付我们五个人。听着,这五个人要设法杀掉你,而你只能缴他们的械,决不能伤着他们一根毫十毛十。如果你干得好,输的人会自己退下。但是,如果你弄伤他们任何一个人,我都会要你的命。”
此刻,年轻人心潮起伏。这回,轮到他向他们提条件了:“先打开我的手铐。”这样,如果他在决斗中有什么意外,也不会戴着这可恶的手铐去死。
两小时后,院子里火把通明,挤满了围观的人。他站在院子中央挑选宝剑。想起他即将面临的考验,他认识到自己犯了个错误。
他觉得,除掉了戴了多年的手铐之后,他那双苍白的,被手铐磨起老茧的手腕,轻得就像羽十毛十。他感到平时经常用的兵器都轻飘飘的,最后,他终于挑到一把比较重的剑,希望它能弥补他双腕失去的份量。
当他面对辛里克的五名斗士的时候,他极力强迫自己把注意力都集中在他的剑上。他不停地告诫自己:别用手腕,别用手腕。无论如何也不能用赤十十裸十的腕部去对付敌人的利刃。
他气愤地想,他们在拿他的自十由做游戏。他做好了决斗的准备。
等他看准了五个人当中最弱的一个时,他就避开其他人的进攻。他想如果能立刻缴下两个人的武器,他就能成功地对付另外三个。为了不使自己腹背受敌,他背向围观的人群。艾夫瑞克的人在喊着他们为他起的名字,疯狂地为他鼓劲,加油。他不是一个人,这不像在坎兰的时候。他在为自己的生命而战,而这些人都希望他赢。
他的头发已被汗水打湿,他紧十咬牙关,挥舞长剑,与敌人周旋。他的绝招是出剑神速,令人无法抵挡。
他用声东击西的办法,轻而易举地缴了头两个人的械。接着他又制十服了第三个人。剩下的两个没有给他一丝喘十息之机,就扑了上来。
他想,“现在只剩下两个人了,只剩两个。其中一个拿的是大头棒。在他击中第四个人的时候,心里还在想,他想不到我会用剑十柄十碰到敌人的手背,这时,他见第五个人猛地向他刺来一剑。
七年来的十习十惯,已经变成了本能。他迅速抬起手腕去抵挡敌人的利剑,就在利剑落下的一霎那,他意识到,如果用赤十十裸十的手臂去对付利刃,后果将不堪设想。
说是迟,那时快,他翻转手腕,避过刀锋钳住了剑背。敌人的剑擦身而过,他避开了这重重的一击,但整个身十体都失去了协调。“嘎吧”一声,他的手腕骨折了。
他用另一只手握住骨折的手腕,朝敌人猛扑过去。他模糊的意识到他赢了。他想大喊一声,但是他上气不接下气,几乎要窒息了。他顾不上断了的手腕,跌坐在辛里克脚下,张大嘴使劲吸气,只觉得胸部好像要爆炸了一样的难受。
“老师!”埃德文痛苦地大叫一声,从院子的另一头冲了过来。就是这个一辈子从未叫过任何人老师的埃德文,就是这个几年前差点淹死自己老师的埃德文扑过来为这个剑客做人工呼吸。
他听见有人在说:“该死的,呼吸呀!”那是埃德文带哭腔的声音。辛里克、艾夫瑞克和其他人跪在他周围,看着他。一个妇女给他提来一壶冒热气的水。
危险过去了,他一边咳嗽,一边呻十吟着说:“我的手腕,看着我的手腕。啊,上帝啊,我不需要热水,我的手腕断了。”
“谁来帮帮他。”辛里克喊。
艾夫瑞克说:“看来,我留不住他了。”
他哥哥给他捎来一笔不多的盘缠,他现在可以去他想去的地方了。西撒克逊王辛里克恳求他留下,教撒克逊的少年十习十武。艾夫瑞克也希望他留在东安格利亚。他拒绝了。
他不能确信他究竟需要什么,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他必须回坎兰去。这并不是因为他曾在那儿打过仗,而去那找一找能记住和认识他的人,找一找昔日的伙伴,勾起人们对往事的回忆。他只想去寻找他父亲昔日的住宅,去看一看,摸一摸。除此之处,他别无目的,他只想早早踏上归家的路。
他向着北方走,选择了一条与被俘南下时完全不同的路。他走的是一条横穿奔宁山的罗马古道。从前,他曾走过这条路的一部分,可那时是死气沉沉的冬天,白雪皑皑,万籁俱寂。现在,正是早春,原野和森林已经苏醒。用石块铺成的小路上,葱绿的高草已经从石缝中钻了出来。他面前的路笔直平坦,好像一支箭,直射太十陽十升起的地方。沿路两边是一丛丛吐露新芽的矮树。一个人自十由自在地走在这林间小路上,真是心旷神怡。
家里的房子还在。他穿过荒芜的花园,朝房子走去。花园里藤蔓繁茂,郁郁葱葱,在蔚兰的天空下,显得生机勃勃。然而花园的墙外,却是一片光秃秃的盐碱地。他迈过一座座断塌的门柱,穿过空荡荡的门厅,来到正厅。
这里都空了,一个破贝壳和那支鹦鹉螺,勾起了他对童年的记忆。他觉得自己成了这旧宫殿废墟里的一个鬼魂。所有的家具和装饰品不是被烧,就是被偷了,就连那个铅制的窗户框也被弄走了。只剩下那地面是他的,并且,一直都是他,那是他自己用瓷砖铺成的。
他咬着嘴唇跪下,伸手抓起一把碎玻璃。房子的顶盖已经没有了,十陽十光照射在碎玻璃上,反射十出五颜六色的光,那是古罗马玻璃的光芒。他大声喊了一句“啊”,就什么也说不出来了。他又从地上抓起一把碎瓦砾,心想,这就是我的过去。我曾经是洛,那么现在我又是谁呢?
他在两只手的手指之间筛滤着闪亮的碎玻璃,心想:我就需要这个,需要家里的某种东西来支撑我。可是我下一步该去哪儿呢?我长途跋涉回到这里又能做什么呢?他把手放在膝盖上,摊开手掌,露出几片碎玻璃,它们仍然熠熠发光。他想起了所经历的一切,也想到了即将面对的一切,他的面前有很多路。
那么,就让它过去吧。
洛站起身,把碎玻璃撒到地上。然后,洛吉永远离开了这这所房子,朝着南方,朝着他渡过了七年,并学会了那里的语言的地方走去,那将是一个崭新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