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作者:丹尼尔·凯斯(1 / 2)

“说起搭便车的人,”吉姆·本德尔感到困惑不解地说,“前几天我搭载了一个,那人肯定是个怪物。”说着,他就笑了起来,但笑得不自然。“他给我讲了个闻所未闻的最最离奇的经历。大多数搭便车的人总对你说他们怎样失去了好工作、怎样想出去到西部的广阔天地里寻找活干。他们似乎没意识到,离开这个地方,外面还是有许多人。他们认为这整个美丽而伟大的国土荒芜人烟。”

吉姆·本德尔是个房地产商,并且我知道他会有怎样的发展的前途。你知道,这是他最喜欢的行业。他真正担忧是因为本州还有大片宅地可以开拓利用。他谈论着美丽的国土、可他从未跨出过这个城市的边界,更没有涉足荒漠野土。实际上他害怕那种地方。于是,我微微掉转话头,让他言归正题。

“他声称是什么,吉姆?他说他自已是一个找不到勘探土地的勘探者?”

“这并并不好笑,巴特。不,这不仅仅是他声称是什么。他根本就没有声称标榜自己,只是谈谈而已。你看,他也没说自己说的是真话,他说过就完了。真是这令我感到不解。我知道这并非真他说话的样子——唉,我弄不懂。”

从这里我看出他确实弄不懂。吉姆·本德尔向来措辞讲究——对此非常引以为豪。他找不准字眼,表明他心烦意乱,就好像他把响尾蛇当作了一根木棍,想把它拿起来扔入火中时一样心慌意乱。

吉姆接着说:“他穿的衣服也很滑稽。看着像银子,可又软滑得像丝绸。在夜晚居然还会发点光呢。

在黄昏时分,我把他载上了车。那真是把他捡到车上的。他那时正躺在离南大路约10英尺的地方。起初我以为是什么人把他撞了,没停车就溜了。你知道或许是因为没看清。我把他拉起来安顿在车里,就继续赶路。我还有约300英里的路要赶,不过我想可以让他在沃伦泉下车留在万斯大夫那边。可是大约5分钟后他就苏醒了,睁开眼睛。他宜盯盯地看着远处,先看看汽车,又望望月亮。“感谢上帝!”他说道,接着看看我。这一看使我大吃一惊,他长得很潇洒。不,是很英俊。

两者都不是。他不同凡响。我看他身高约6.2英尺。棕色头发,略带点真金的颜色,就像是泛红的细铜线。卷成波纹式的卷发。前额很宽,有我的两倍。外表纤弱却给人以极其深刻的印象;眼睛是灰色的,像是蚀刻出来的铁制品,比我的要大——大多了。

他穿的那身衣服——更像是浴衣与睡裤的凑合。他手臂修长,肌肉匀称,像个印第安人;他皮肤白晰,不过被太十陽十晒成稍有点金褐色而不是棕褐色。

但是他不同凡响,是我见过的最潇洒的男子。我说不清,真该死!

“喂;”我说。“出事了?”

“没有,至少这次没有。”

哦,他的声音也不同凡响。这不是普普通通的声音。听起来就像是风琴在说话,只是这风琴具有人的形态。

“不过也许我的头脑还没冷静下来。我进行了一次实验。告诉我今天是几号,哪一年,所有的一切,再让我想想。”他继续说道。

“怎么了——今天是1932年!2月9日。”我说。

这并没使他感到满意。他一点也不喜欢这个答案。但他原先脸上歪着嘴苦笑着,现在却咯咯发笑了。

“一干多呀——”他怀旧地说。“还不至于坏到700万。我不应该抱怨。”

“700万什么?”

“年呀,”他说,口气很坚定,就像是说话算话。“我曾经尝试过一次实验。或者将要尝试,现在我得再试一次,这实验是在3059年。我刚完成了投放实验。测试那时的空间。时间——那可不是,我仍这样认为。那是空间。我感到自己被吸进了那个磁场,脱不了身。r-h481磁场,位于帕尔曼范围内,强度为935。磁场把我吸过去,而我出来了。

“我认为穿过太空到太十陽十系将要占据的位置是抄了近路。穿过较高的平面,使速度超过了光速,就把我投进了未来的星球。”

你看他并不是在对我讲话,他只是在想,想得发出了声。接着他开始意识到我的存在。

“我看不懂他们的仪器,经过700万年的进化,一切都变了。所以到我回来时稍微越过了记号。我应该属于3059年。

“但请告诉我,今年最新的科技发明是什么?”

他使我大吃一惊。我几乎未加思索就答道。

“怎么,我想,是电视机。还有无线电、飞机。”

“无线电——好。他们会有仪器的。”

“可是,请问一下——你是谁?”

“喔——很抱歉,我给忘了。”他用那特有的风琴式的声音回我叫阿里斯·科·金林。你呢?”

“吉姆斯。沃持斯·本德尔。”

“沃特斯——这是什么含义?我不认识这个字。”

“怎么,这当然是个名字。你认识它干什么?”

“我明白了——看来你们是不分类别的。‘科’代表科学。”

“你是哪里人,金林先生?”

“哪里人?”他笑了,声音缓慢而柔和。

“我跨越了700万年或许更长的时间从太空中来,他们已经搞不清确切有多少年了——那些人已搞不清楚了。机器上淘汰了不需要的设施。他们弄不清楚是哪一年。但在此之前,在3059年我家在内华城。”

我就是在那时起开始认为他是个怪人。

“我是个摘实验的,”他继续道。“搞科学的,我刚才说过。我父亲也是搞科学的,不过是研究人类遗传学的。我本人做实验。他证实了他的观点后,整个世界的人起而仿照。我就是新种族中的第一个。”

“新种族——噢,神圣的命运之神——到底发生了什么——还将会发生什么啊?”

“结局又会怎样?我已经看到了——几乎看到了。我看见他们——那些小人们——他们感到困惑不解——他们迷失了方向。还有那些机器。难道非这样不可吗?难道什么也改变不了命运吗?”

“听着——我听到过这样一首歌。”

他唱起了歌。这样他再也没必要告诉我那些人。我认识了他们。我能听见他们的声音,说着一连串稀奇古怪不合英语标准的话。我能看出他们迷惑不解的渴望。我想这歌声来自一个小小的暗礁。他们在歌声中叫喊着,一边叫喊一边请求着,又无望地搜寻着。不为人所知的、被人遗忘的机器发出的连续不断的隆隆轰鸣,呜呜哀叹盖过了歌声。

这些机器停不下来,因为前入把它们发动后,那些小人就忘记了如何使它们停止,或者根本不知道它们是干什么用的;只得眼睁睁地看着,听着机器声——感到困惑不解。他们不再能读会写,再说,你看,语言已经变了,祖先们的语言记录对它们来说毫无意义。

但那首歌还在继续,他们还在困惑。他们透过太空一眼望去,看到了十温十和友好的星星——相距遥遥。他们知道九颗行星并知道上面有人居住。可相隔无边无际,它们看不到另一个种族,另—种新的生命。

透过整个太空——有两样东西:机器、不知所措的健忘。也许还有一件,嗯。

那就是这首歌,它使我感到心寒,这歌不该在现在的人周围唱。它简直是扼杀了什么。也许是扼杀了希望。听完那首歌呀一哎,我就相信他了。

唱完这首歌,他有一会儿没说话。接着他抖了抖身十子。

你不会理解(他继续说)。现在还没有理解——但我看到过他们。他们到处站着,形态丑陋,脑袋肥十大,就像畸形入。但他们脑袋里只有脑髓。他们有过会思维的机器——但很久以前就有人把他们关掉了,也没人知道该怎样重新发动。这就是他们遇到的麻烦。他们有过了不起的头脑。远胜过你我。他们被关掉,肯定也有几百万年了,从那以来他们就没思维过。善良的小人们。这就是他们所知道的一切。

当我跃进那个磁场时,那磁场逮住了我,就像万有引力磁场,旋转着把一个太空运输工具转到了一个行星上。那磁场把我吸了进去——又从另一端转了出来。只是那另一端肯定是在距今700年的未来。那就是我刚才所在的地方。那地方肯定刚好在地球表由一个完全相同的地方,可我一直不知所然。

那时,已经是夜色笼罩了,我看见不远处有个城市,城市上空明月高照,整个景象恍若幻觉。你想想看,在700万年里,由于来来往往的太空航班,穿过小行星群的安全空中走廊,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人类在解决处理星体十位置方面已卓有成效。再说700万年足以使自然物质的位置有所改变。月亮那时肯定还要远5000英里,并且绕着自己的轴心转。我在那里躺了片刻,望着月亮。连星星都不一样了。

城市里有轮船出来。来来回回,就像在沿着电线滑行,当然那只是一条无形的力量之线。城市的某些部分,较低的部分,灯火通明,我断定那肯定是水银灯的光辉。绿中透蓝。我感到那里肯定没人住——这灯光,眼睛受不了。但城市的顶部却灯火稀疏。接着我看见有东西从空中下来。那东西灯火通明。是个巨大球体,它径直沉落在城市大面积黑银色的房群中央。

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可是就连那时我还认为这城市无人居住。奇怪的是我竟能想象出这一点,我一个从未见到过无人居住的城市的人。但我还是走了15英里,进入了那座城市。街道上到处有机器走动,你知道是在修理着机器。他们不理解这城市已不需要继续运行,因此地伯仍在工作。我找了一辆看来很常见的出租车机器。它有一个手工十操十作器,我能够进行十操十作。

我不知道这城市被遗弃多久了。来自其他城市的一些人说有15万年了。也有人说成是30万年,人类没有涉足这个城市有30万年了。出租车机器十性十能很好,马上就运行了。车很干净,城市也干干净净,并井有条。我看到了一家菜馆,我也饥肠辘辘了。更饥十渴的是想找人说说话。当然,空无一人,但我并不清楚。

菜馆立即就把吃的陈列上来,我作了挑选。我想这东西已有30万年了,我说不清。为我准备饭菜的那些机器并不介意,因为你知道他们是用合成法制作东西的。做得很不错。那些建筑者们在建筑城市时,忘了一件事,他们并没意识到事物竟然不会永久持续下去。

我花了6个月时间制造器械,就在将要结束时,我已作好了走的准备;那些机器盲目地、毫无差错地运作着,履行着它们的职责,不知疲倦,毫不停歇。它们的设计者以及他们的儿子以及儿子的儿子早已不需要它们了——

即使地球冷却,太十陽十陨落,那些机器还将运行,即使地球开始分崩瓦解,那些技能佣熟的、永不停息的机器将努力将其修复。

我走出菜馆乘着出租车在城市里漫游。我认为那机器有一个小小的电力的发动机,可是它得到的电力却来自大型的中央电力散热器。不久我意识到自已是在遥远的未来。那城市分成两部分,每一部分有许多层次,机器在那里平稳地运行,只有回荡在整个城市的一个深沉的嗡嗡的撞击声,宛如一曲永恒宏伟的力量之歌。这地方的整个金属构架一起呼和着,传播着声音,一起发出嗡嗡轰鸣。这回声轻柔绵绵,令人舒适安静。

地面上准有30层,地下又有20层,还有那坚实巨大的金属墙壁、金属地板和金属加玻璃加力量制成的机器。唯一的光线就是那水银灯的绿中透蓝的亮光。水银蒸气灯的光含有丰富的高能量子,这量子促使碱金属原子进行光电运动。哦,这或许超越了你们当今科学范围?我又忘了。

不过,他们使用那种光,因为许多机器工人需要视觉。这此机器真了不起。有5个小时我漫游穿过位于最低层的庞大的发电站。观察着机器,并且因为有了机器的运行,有了这些近乎有生命的机械,我不再感到那么孤单了。

我看到的发电器是在我曾经发现的释放器基础上的一个改进——什么时候?我指的是那个物质能量的释放器,因此,一看见它我就知道它们能持续数不尽的岁月。

城市的整个下半部分都让给了机器。成干上万。但是看来其中大多数都无所事事,或者说,至多只是负荷很轻地在奔跑。我认出一个电话装置,可是一个信号也拨不通。城市里没有生命。然而,房间一例有个屏幕,屏幕旁边有个小小的饰灯,我一按那饰灯,机器就会立刻开始运行了。这机器一触即发。只是再也没有人需要它了。人知道怎样去寻死,怎么算是死,而机器却不知道。

最后,我来到了城市的顶部,即上半部分。那是个天堂。

那里灌木丛生,树木郁郁葱葱,公园密布,在柔和的灯光下闪闪发亮。他们学会刀制作这种灯光。与这特有的外观相吻合。早在500万年甚或更久的时候,他们就学会了。200万年前他们又遗忘了。然而那些机器却没有忘记,并且他们仍在制作这种灯光。那灯光高悬在空中,十温十柔和煦,银光闪闪。略带玫瑰色,那些花园在光影下斑驳陆离。现在这里已没有机器,但我知道在白天,他们肯定要出来在那些花园里劳作,使他们继续成为主人的天堂,而他们的主人早已长眠,停止了走动,因为他们走不动了。

城市外面有个荒漠,天气凉爽,但非常干燥。这里空气轻柔十温十和并且带着花的甜蜜芬芳,人们花了几十万年的岁月使这种芬芳日臻完美。

这时从什么地方响起了音乐声。它从空中响起,又在空中轻柔地回荡。那时刚好月亮开始沉落,而随着月亮的沉落,那带着玫瑰色的银光渐渐迟去,音乐声变得更响了。

那音乐从四处传来,却又无踪可寻。它就在我的内心。我不知道他们是怎样做到这一点的。我也不知道这样的音乐怎样能写出来的。

野蛮的人制作音乐太单纯,不可能优美,但却鼓舞人心。半野蛮的人写音乐优美得单纯,又单纯得优美。黑人音乐是登峰造极的。他们一听到音乐就理解了音乐,而一感受到音乐就会唱起来。半开化的人谱写的音乐是不朽的。他们以自己的音乐为荣,并且务必保证那音乐被认为是不朽的音乐。他们使得音乐如此伟大,简直飘飘欲仙。

我一向以为我们的音乐优美。然而,空中传来的是胜利之歌,为此歌唱的是一个成熟的民族,一个陶醉在彻底胜利之中的民族!掠过我全身的正是那人类以庄严的声音歌唱着胜利,它为我指明了前面的道路,使我坚持下去。

可是,当我观望这废弃的城市,那音乐就消失在空中。机器本该忘了这首歌。他们的主人早已忘了,在很久以前就忘了。

我到了一个地方,那准是他们的家;在昏暗的光线下,门廊隐约可见,可当我走上去时,30万年来没有使用过的灯发出绿中授白的光,就像是萤火虫,为我照亮了门廊,我就这样走进了那边的房间。立时,我身后门廊的空气中突然出现变化。那空气像牛十奶十一样混浊。我站着的那个房间是用金属和石块建成的,那石块是一种乌黑发亮的物质,用丝绒作最后装饰,金属则是金银两种。地板上有块小地毯,那地毯就像我现在穿着的那种布料,但还要厚,还要软。房间四周都是长沙发,低低地,覆盖着这些柔软的金属材料。那材料也是黑色和金银两种金属。

我从没看到过这样的东西。我想我也绝不会再看到,而这东西凭你我的语言是无法描述的。

建筑这城市的人们有权力,也有理由来歌唱这首势不可挡的胜利凯歌,这胜利所向披十靡十,横扫了15颗可供人居住的卫星。

可这些建筑者们现在已无影无踪,我就想离开。我想出了一个计划,走到一个电话分局去查看我曾经见过的一幅地图。旧的世界看起来大同小异,700万年甚至7000万年对古老的地球母亲来说算不了什么。她也许能成功地把那些了不起的机器城市磨损掉。她能等上1亿年或10亿年,才会被击败。

我试着跟地图上所表示的各个市中心拨电话。等我检查了中心装置我已很快学会了电话十操十作系统。

我试了一次——两次——三次——有十几次,约克市,伦奥市,帕里,施卡哥,新波,等等。我渐渐感觉到整个地球上已不再有人。我感到压得喘不过气来,因为每座城市都是机器接电话,执行着我的命令。在每一个更为广大的城市里,机器已无所不在,因为我只在他们那时候的内华城。一个小城市。约克市方圆为八百多公里。

每个城市我都试拨了几个电话号码。接着,我就试拨圣·费里斯科。那边有人,有个声音来接电话,并且有一个人像显示在发亮的小屏幕上。我看得出他吓了一跳,瞪大眼睛,惊奇地看着我。然后他就开始跟我讲话。当然了,我听不懂。我能听得懂你的话,而你也能听懂我的话,因为你们今天的语言大多都录制在各种唱片上,对我们的发音产生了影响。

有些东西改变了;尤其是城市名称,因为城市的名称往往是多音节的,并且使用得很多。人们往往把它们省去音节,把它们缩短。我是在——内——华——达——就如你说的?我们只是叫内华。还有约克州。但俄亥俄和衣阿华还是没变。一千多年,对词语的影响并不大,因为他们被录制下来了。

可是700万年过去了,那些人也忘记了古老的录制品,随着岁月的流逝,这些录制品使用得越来越少,直到他们再也听不懂录制品时,他们的语言就发生了变化。当然,这些语言再没有被书面记录下来。

准会有几个人偶然从这最后的种族里脱颖而出,寻求知识,可他们却没能这样做。倘使能找到某个基本规则,古老的文字就能被破译。可是古老的声音嘛——况且这个种族已把科学的法则以及思维的运用抛置脑后了。

因此,当他在线路那端接电话时,我听他说话稀奇古怪。他说话尖声尖气,语言流畅,音色甜润,简直就像在唱歌。他很激动,叫着其他人。我听不到他们的话,但我知道他们在哪儿。我可以去那儿找他们。

于是,我就从天堂花园下来,而当我准备离开时,我看见天空中已露出曙光。星星出奇地亮,明明灭灭,闪闪烁烁,渐渐消失。只有一颗星星明亮地升起,似曾相识——金星。现在她金光闪闪。最后,当我站着第一次遥望这奇异的苍穹时,我开始明白起初是什么东西给了我一个似幻似梦的印象。那些星星,你看,都不同以往了。

在我的时代——还有你们的,太十陽十系是个孤独的流十浪十者,出于偶然,刚好通过银河十交十通中的十字路口。你看,我们在夜间看切的星星就是移动的星群中的星星。实际上我们的太十陽十系正在穿越大熊星座群。其他五六个星群集中在离我们500光年的范围内。

但是,在这700万年里,太十陽十已经移出了它的星群,一眼望去,天空几乎空空荡荡。只有零零落落地闪烁着一颗星星,时隐时现。而在这广阔无垠的茫茫苍穹中横悬着一条带状的银河。天空中空空荡荡。

那肯定是那些人在歌声中表达,在心中感受到的另一种东西。孤独无伴——就连亲密、友好的星星也没有。我们在五六光年范围内就有星星相伴。他们告诉我,他们的仪器能直接提供任何一颗星星的距离,这些仪器显示最近的一颗星星也离他们有150光年之遥。这颗星明亮异常。远比我们天空中的天狼星还亮。而这就使得它更加不太亲近,因为它是颗蓝中泛白的超大巨星。我们太十陽十或许只配充当那颗星的卫星。

我站在那里,观望着那亮光。玫瑰色中透着银色,随着太十陽十强烈的血红色光线掠过地平线,那亮光恋恋不舍,渐渐消失。现在根据星星,我知道,这距离我生活的时代,距离我上次看到太十陽十掠过地平线准有几百万年了。而这血红色的光线使我怀疑太十陽十本身是否快要濒临消亡。

太十陽十的一边出现了,色彩血红,体积巨大。它一跃而上,色彩渐渐退去,直到半小时后成了熟悉的、金黄色的圆盘。

岁月悠悠,它却依然如故。

我原来真傻,竟以为它会改变。700万年——对地球都不足挂齿,对太十陽十又能算得了什么呢?自从上次看到日出以来,太十陽十依然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