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疤》作者:[阿根廷] 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1 / 2)

他脸上有一条险恶的伤疤:一道灰白色的、几乎不间断的弧线,从一侧太十陽十十穴十横贯到另一侧的颧骨。

他的真实姓名无关紧要,塔夸仑博的人都管他叫做红土农场的英国人。那片土地的主人,卡多索,起先不愿意出售。我听说那个英国人出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主意:他把伤疤的秘密故事告诉了卡多索。

英国人来自南里奥格朗德边境地区,不少人说他在巴西干走私买卖。红土农场的土地上荒草丛生,河水枯涩,英国人为了改变这种情况,跟雇工们一起干活。

据说他严厉到了残忍的地步,不过办事十分公道。还说他十爱十喝酒,一年之中有两三次躲在那个有凸肚窗的房间里,猛喝两三天,再露面时像打过一仗或者昏厥之后苏醒过来似的,脸色苍白,两手颤十抖,情绪很坏,不过仍旧跟先前一样威严。

至今我还记得他冷冰冰的眼神,瘦削十精十悍的身躯和灰色的小十胡十子。他跟谁都不来往,他的西班牙语也确实差劲,讲起话来像巴西人。除了偶尔有些商业信函或者小册子以外,从来没有人给他来信。

我最近一次在北方省份旅行的时候,遇上卡拉瓜塔河水暴十涨,只能在红土农场过夜。没呆了几分钟,我发现自己来得不是时候;我想讨好那个英国人,便把谈话转到了一个不痛不痒的题目上──十爱十国主义。我说一个具有英吉利十精十神的国家是不可战胜的。主人表示同意,可又微笑着补充说他并不是英国人,他是十爱十尔兰登加凡地方的人。话刚出口,他立刻停住,好象觉得泄露了一个秘密似的。

晚饭后,我们到外面去看看天色。已经放晴了,可是南方尖刀一般的山峰后面的天空,不是被闪电划破,刚才伺候我们吃饭的雇工端来一瓶罗姆酒。我们两人默不做声地喝了好长时间。

不知过了多久,我发现自己又点醉意;不知是由于高兴还是由于腻烦,我忽然异想天开,提到了他脸上的伤疤。英国人脸色一沉,有好几秒钟冷场,我以为他准会把我撵出去。最后,他声调一点没有改变,对我说道:“我不妨把这个伤疤的来历告诉你,可是有一个条件:不论情节多么丢人,多么不光彩,都如实讲来,不打折扣。”

我当然同意。下面就是他的故事,讲的时候英语夹杂着西班牙语,甚至还有葡萄牙语。

1922年前后,康诺特的一个城里有许多策划争取十爱十尔兰独立的人,我是其中之一。我当时的伙伴中间,有些人如今仍旧健在,从事和平工作;有些人说来也怪,目前在海上或者沙漠里为英国旗帜战斗;还有一个最勇敢,拂晓时分在一个军营的场院里被那些睡眼惺忪的士兵槍决了;再有一些(并非最不走运的)在内战默默无闻甚至几乎是秘密的战斗中找到归宿。我们是一伙拥护共和、信奉天主教的人,我想我们还是十浪十漫主义者。在我们看来,十爱十尔兰不仅有难以忍受的现在,有乌托邦似的将来,它还是一个辛酸而可十爱十的神话;有圆塔,有红色的沼泽,是帕内尔的反抗,是歌颂盗牛的史诗,那些牛有时时英雄的化身,有时又是鱼和山的化身。

一天下午,我记得很清楚,有一个成员,一个名叫约翰。文森特。穆恩的人从芒斯特省来到我们这里。

他年纪不到二十岁,又瘦小又窝囊,像无脊椎动物似的叫人看了不舒服。他带着死心眼的狂十热熟读了一本不知什么名字的共产主义的小册子,无论谈论什么问题,总是用辨证唯物论来下结论。你有无数理由可以厌恶或者喜欢一个人,穆恩却把全部历史归纳为肮脏的经济冲突。他断言革命注定要胜利。我说仁人志士应当力挽狂澜,站在失败的一方。

已经很晚了,我们从走廊、楼梯一直争论到街上。给我深刻印象的不是穆恩的观点,而是他那不容置辩的声调。这个新来的同志不是在讨论问题,而是带着轻蔑和愠怒在发号施令。

我们走到市区尽头,周围的房屋稀稀落落,这时突然响起一阵槍声,使我们大吃一惊(在这前后,我们经过了一家工厂或者一座军营的围墙)。我们赶紧拐进一条土路。一个士兵从着火的棚屋里出来,映着火光,身躯显得特别高大。他厉声吆喝,叫我们站住,我加快了脚步,我那个伙伴却没有跟上来。我转过身,只见约翰。文森特穆恩吓得一动不动,呆若木鸡。我马上再往回跑,一拳把那个士兵打倒在地,使劲推推文森特。穆恩,狠狠骂他,叫他跟我走。他吓瘫了,我只得拽住他的胳臂拉着他跑。我们在火光四起的黑夜里夺路而逃,背后响起一阵密集的槍声。穆恩的右臂给一颗子弹擦过,我们逃进小松林里,他竟然十抽十十抽十搭搭地哭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