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陵生译
霍华德·蒂斯代尔走进公园,心里想着口袋里的槍——一支廉价的小口径左轮手十槍,是从东欧来的进口货,这种手十槍在槍战中派不了什么大用场,但用它来自十杀却是绰绰有余。
霍华德不喜欢今天的天气。这是一个美好的星期天早晨,天气十温十暖,十陽十光明媚,微风送来阵阵花香,在电十影里,如果有人悲惨地死去时,总是在下雨天。也许他应该等到下雨天再来。不,他只是在找借口,想以此来掩饰他正在失去自十杀勇气的事实。
他从公园大门走进去,沿着小径一直向前,穿过一片小树林,前面是一片开阔的草地,一个小喷泉的水汩十汩地喷十涌着,这是个非常理想的地方。在蚂蚁和其他昆虫糟蹋他的十十尸十十体之前,很快就会被人发现。霍华静静地伫立着,最后看了一眼这个他欣然选择离开的世界。
在准备离开这个世界之前,他已经作了十精十心的安排,他在衬衫的胸前口袋里塞了一张纸条,轻生者通常都会留下这样的条子,他将它折叠好放在一个塑料袋里,这样就不会被血浸染了。他在这张纸条上写下他为什么要这么做的原因,自从他大学毕业后,十年的努力换来的只有挫折和失败,他一边做着没完没了的琐碎工作,一边努力地写着他的小说,最后总算完成了五部小说,但是无一例外地被出版商退了回来,而最后的致命打击,则是女朋友唐娜的离开。
“要面对现实,霍华德,”唐娜对他说,“你永远成不了一个作家,而我需要一个工作体面、有着美好前途的男人。”
她的这些话至今仍然像鞭子一样十抽十打着他,也许她说得对,但是他无法以一个失败者的身份面对生活。他从口袋里拔十出槍,看着它灰暗的金属轮廓,似乎是今天第一次看见它,他慢慢地将槍举起,对准了自己的头部。
就在这时,霍华德听得一声响,就像飞蛾撞上了微波灭虫器时发出的那种声音,只见一个光球出现在他前面三米处,这十十团十十光球闪烁着,越变越大,最后变成了一个灰白十胡十子的胖男人站在那里。这个陌生人全身都包裹在银光闪闪的衣服里,分不清是金属的还是塑料的。霍华德慌忙把手十槍放回口袋里,这个胖男人四处张望着,看见了霍华德,便对他笑了笑。
“迪亚丢特,”胖男人说道,“卡德伊斯阿姆都伊特?”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霍华德答道,“你会说英语吗?”
胖男人十大笑起来,用手拍了拍自己的前额。
“当然,”他说,“你们这个时代还在说英语吗,我一定是走过头了。”
“你从哪儿来?”霍华德道,他想起了刚才那十十团十十亮光。
“不是从‘哪里’,朋友,而是从‘何时’。当然,你不会明白的。你没有时间旅行的经历,希望我的英语还可以,我在学校里学过,跟着历史录音资料学的,但是没有什么机会用到它。”
“你是说,你来自未来?”
胖男人再次大笑起来。
“你们的未来,当然啦,”他说,“我叫格林菲尔,你呢?”
“霍华德·蒂斯代尔,我是一个作家。”
这个十胡十子拉碴的男人盯着霍华德看,用力地拉着自己的右耳十垂,似乎在回想着什么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