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火天大有(1 / 2)

龙娘小说 秦玦秦春生 1043 字 9个月前

风霜斋本就为了解决鬼镜的事而存在,现在鬼镜的事已经解决了,风霜斋也就没有再存在的必要了。

我在张家翠屏山的祖宅住了下来,专心悟道修行,汲取天地灵气化为磁场能量,和陈铎交流武学心得。

陈铎修得也是以武入道的法子,一身磁场能量全部转化为武力,不修神通术法。

这天我和陈铎在竹林中练剑,又一次被他击败后,他叹了口气说道:“秦玦,你底子实在太差,我建议你还是去武馆学习一段时间。”

“你不能教我么?”我问道。

“我若教你,你的剑道肯定会受我的影响。你要学剑,就必须自己从头开始,因为每个人对剑的体悟是不一样的。”

陈铎说,年刀月棍一辈子枪,宝剑随身藏。

百兵之中,自古以来最难成就的就是剑法。它没有刀的霸道威猛,也不如长枪大开大合。

对于普通武者来说,能用剑杀死的敌人,一定能用刀砍死,甚至有些人一辈子都没办法把剑和刀区分开来。

只有那些真正剑客,才能把剑的威力发挥的淋漓尽致。

原因在于,剑遵从阴阳之道。既能百炼钢,也能绕指柔。

我选择修剑法,也是看中这一点,剑可以通神,所以历代道门高手都是用剑作为法器。

譬如张天师的三五斩邪阴阳雌雄剑,许逊斩蛟所用的万仞剑,而传说中的全真道祖师吕纯阳,更是有剑仙之名。

陈铎说的有道理,我便依着他的指点,在岳湘寻了家剑道馆从基础剑法开始学起。

张清濯听说之后,专门为我安排了一名司机来回接送。

我学剑的地方在岳湘西郊,一家叫做沧澜的剑道馆。

馆长姓谢,叫做谢青松,是个儒雅风度的中年人,穿汉服佩长剑很有古代侠士风范。

据说以前曾经在终南山做过道士,道法没学全,反而从全真学了身剑法出来,遂弃道学武。

他自己爱剑如命,奈何生了个儿子却对剑没有丝毫兴趣,倒是喜欢钻研神神鬼鬼的道法,打小就被谢青松送进了终南山学道。

谢青松人到中年,不舍得一身剑术造诣,索性开馆授徒。

陈铎要我选择这家剑道馆学剑,一是因为谢青松剑法高超,二来就是看中谢家和道法的渊源。

穷文富武,败家子修真,这年头能来剑道馆学习剑道的都是富家豪门子弟。

沧澜剑道馆收费也很贵,所用的练习剑都是从赤堇山下龙泉古镇定制的古法锻造的龙泉剑,一把剑就价值上万根本不是普通家庭可以承担的。

虽说对绝世剑客来说草木竹石皆可为剑,但是对于初学者来说,好剑如名师,有一把好剑更容易体会到剑的内涵。

谢青松自己的佩剑是一把松纹古剑,出自宋末铸剑名家之手。

元兵占据中原后,禁制民间打造兵器,这把松纹剑从一打造出来就被藏起来,从未杀人见血。

现在存世的古剑多半残缺不全,金气流失,这把松纹剑因为一直藏于匣中从未出鞘,不仅品相完整,依然保持着原有的锋芒。

谢青松对松纹剑视若至宝,随身携带,片刻不离身。

学剑这么多天,我也就见这把剑出鞘过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