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七章 青北审判4(1 / 2)

公诉方对屠鹏的指控结束之后,由辩方律师进行质证。

武冰玉缓缓站上控辩席。

实际上从她接下这份工作一开始,就知道此事困难重重。这并非普通的凶杀案。正如诉方所言,松河城内发生了罄竹难书的罪行。诉方掌握的证据堆积如山,庭审现场只展现了其中极小的一部分。

这些证据,每一件都可以将屠鹏的罪名钉死。如果试图驳倒诉方掌握的全部证据,那无异于痴人说梦。

所以从一开始,武冰玉的辩护思路就没放在证据上。

她最初打算从法理上为屠鹏脱罪,这个可能性最高。

法理上最重要的一条:罪刑法定。

也就是说,无论屠鹏做过什么,必须有一部成文法律明确他的行为是犯罪。否则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违法”。

但现在根本就没有法律。

乱世之前当然有,可颁布法律的国家消亡,法律自然也随之消亡。如今的滨海,乃至其他人类的城市,并没有颁布过通行法律。就算有,其管辖权也未必能管到松河城。

哪怕滨海现在专门针对屠鹏集团写一部法律,但“法不可溯及过往”,今天的法律不可追究昨日之罪行。

可惜卓瑶这边早就想到她会有这一招。合议庭在第二天就通知武冰玉,审判将依据自然法进行。

武冰玉从法理上为屠鹏脱罪的思路就此落空。

因为自然法是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填。而且自然法亘古存在,没有溯及力的问题。

但好在自然法审判必有陪审团,罪与非罪由陪审团票决。

那么武冰玉真正需要说服的是陪审团而不是滨海指定的法官。因为公平因素,陪审团的成员在开庭前对控辩双方都是保密的。

武冰玉准备了一套精心设计的说辞。虽然今天陪审团的构成令所有人大吃一惊,但陪审团道理是一样的。

陪审席上无论是人类还是妖族,大家都是凭本心决定对错。而这,给了武冰玉一丝机会。因为在绝大多数人的内心中,还有一条很重要的原则:

功过相抵。

武冰玉首先出示了一份五年前来自新世会的嘉奖令。

五年多前,妖魔乱世,群雄四起。在这其中,屠鹏、贾昊和芮青三人结成异性兄弟。他们在上圩一带奋力斩杀妖魔,追随的修行者众多。

新世会表彰屠鹏等人的功绩,赏赐功法若干,并任命屠鹏为松河城主。彼时松河城缺乏强力修行者镇守,妖魔盈野,危机四伏。屠鹏上任那一天,居民们夹道欢迎。

陪审席交头接耳,上圩三杰抗击妖族的故事许多人听说过,没想到主人公竟是今日受审之人。松河的平民以为迎来了救星,未料“苛政猛于虎”并非一句戏言。

武冰玉接着又出示了一份材料。这是松河城上半年,也就是屠鹏集团在被孙象捣毁前的统计报表。在这半年的时间里,松河城无论粮食产量,轻工业产值,还是灵气制造业,皆冠绝新世会一百四十二城之首。

换句话说,屠鹏的修行者为尊的制度,令松河城在短短几年内成为所有城市中发展最好,也是最富足的。

“我的委托人同样在尝试构筑新的秩序,尝试为人类开辟出一条新的道路。他在黑暗中摸索前行,不可避免的犯下了一些错误。但是,这难道不是社会变革必然付出的代价吗。

我的委托人没有滨海的神光剑,他无法武装平民,他在现有的条件下做出了最佳的选择。如果不是滨海发明了神光剑、离若布衣这样跨越时代的武器,我想请问诸君,平心而论,有多少人认为平民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