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中午,L回来了,还买回来了一颗大白菜。
那时在洪州,政府是12点下班,下午2点上班,中间休息两小时,因为大家都要回家去吃饭,而我在美国“硅谷”时,公司都是午饭时间只有半小时。
来到洪州后,因为政府中午休息两小时,大多数的企业中午也休息两小时,所以我也不得不入乡随俗,中午也休息两小时,只是时间是11点半到1点半,因为我感到2点上班实在是太晚了。
因此L通常会在中午回来时去小区对面的菜场买点菜带回来,然后准备午饭,不过她都是一次买好几天的菜,这样就不用每天都买菜了。
但不知为什么,她今天只买了一颗大白菜回来,连每天吃的土豆也没有买,于是我奇怪地问道:“今天怎么只买了一颗大白菜?”
“公司账户里没钱了,你这个月给我的¥1000元家用开支这个月也已经超支了。”L一面低着头换着鞋子一面低声说道,她的言下之意很明确,那就是她买菜的钱已经没有了,这菜也是用她自己的钱买的。
L的话提醒了我,这个月先是我支气管哮喘发作了,去买了点药,昨天又突然脊椎病发了,又去买了点药,本来我给L每个月¥1000元的家用开支就不多,因此样一来,自然是要超支了,但她也没有对我讲,而是悄悄地用她的钱给垫上了,因为公司的财务情况她是知道的。
听了L的话,我内疚地看着她,L见我这样看着她,就强颜欢笑地看了我一眼,装做不经意地说道:“没事,我这里还有一点钱。”
虽然L的话原本是想安慰我,但却也让我感到羞愧难当!
试想:一个公司老板,居然穷到连吃饭的钱也要公司员工给垫出来,而且这位公司员工还是一个女孩!
写到这里需要说明一下:
我回国时,由于我只是拿了美国的“绿卡”而没有申请变成美国公民,因此我拿的还是中国护照,所以我回国后就恢复了上海的户籍,由于我出国前已经工作了十五年了,按当时国家的规定我已经满足了缴社保的年限,因此可以不必继续交个人的社保了。
然而中国的社保是从1986年在国企开始试行的,到了1993年,开始在国企中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到了1995年,开始推广到全国城镇企业,并从1997年开始试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因此在我离开中国去美国留学时,我并没有交过任何的社保,但按照国家当时“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中办法”的规定,凡是在《国家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之前参加工作的,其工作年限可认作等同于交社保的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