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想跟神仙打架 !
对音乐界来说,摇滚乐确实门槛很低。
任何音乐爱好者,甚至不需要多高的天赋,都能牙牙学语的自己捣鼓出歌曲。
特别是有了吉他、键盘、贝斯、架子鼓这样的基本乐队伴奏。
等到了豪斯蒂姆这种连乐器都可以不用会,电子合成器模拟各种乐器一样能拼凑出优美旋律,就根本没了门槛。
好听不好听就全凭感觉。
哪怕新手也可能误打误撞的搞出一首很朗朗上口的曲子,而是否能持续出佳品,就是衡量创作天赋和职业能力的唯一标准。
但古典音乐、歌舞剧乐曲就复杂多了。
因为面对的不再是小白级听众,随便一句旋律,专家、内行都能分析动机、构成,整首曲子想表现什么,传达什么,怎么围绕主题做文章,在行家面前就是光熘熘的一目了然。
每一个音符是为什么要这么用都能分析得头头是道。
这还是好的,最怕做出来行家看了得出结论,音符多余,不知所谓,毫无用处,只为了好听,那才叫丢脸。
所以音乐专业那么瞧不上流行乐也是有原因的,庸俗,浅薄,花里胡哨,没有内涵。
普通人根本听不出来的这些区别,在他们耳里确实是俗不可耐,难以忍受。
豪斯蒂姆的问题就在这里,他的电影配乐编曲什么风格都有,大气磅礴、雍容华贵、低吟慢唱,怎么都行。
但总体还是各种漂亮好看的音色堆砌,他就像个巧手工匠,能做出各种漂亮东西,但就怕被人考究内涵。
他那从未受过专业艺术培育的底子,在这方面一戳就穿。
有点类似国内齐白石画画的地位,再牛逼,科班也瞧不上他个街头艺人。
可这会儿荆小强仅靠一架钢琴,就从轻柔起步,弹出那种悠远的景深,然后自己用略带沙哑的浑厚唱腔开始演绎。
他那种特有的人身共鸣,立刻给所有人呈现出长岛富豪区那种面对天涯落日的余晖美妙!
没艺术敏感的,听见这音乐,都没法在脑海里产生这样的画面感。
艾利克斯已经眯起眼,抬手轻轻在空中打拍子。
其他大都会歌剧院高层,不表现点聆听和感知的样子,简直会被质疑是否有资格站在这里。
所以每个人哪怕听不懂,都得做陶醉状。
就龙哥跟个猴子似的抓耳挠腮,潘云燕面无表情的取景拍到他这里,镜头凝固不动的瞪眼了,他才赶紧摆出葬礼的姿态凝重些。
话说他也没文化,但艺术感悟力是真的好。
这首其实是后来小李子主演的电影版《了不起盖茨比》里的重点插曲。
表现的就是主角年轻时候的青梅竹马到大城市荣华富贵了,他上战场、杀商战终于功成名就,站在长岛的超级豪宅远眺璀璨的曼哈顿,天天醉生梦死、大宴宾客的内心空虚,却看见初恋出现在来宾中……
这特么实际上不就是个爽文情节嘛。
但文化人的表现就不会死一声令下,十万将士齐聚狗窝,也不是霸总上身人妻我也爱,悠远厚重的旋律跟唱腔开始盘旋。
表现“我已看遍世间繁华
历尽沧桑,享受胜利的果实
如今有钻石珠宝,名声显赫,坐拥临水美景,尽享贵族至尊……”的傲然心态。
拿去做顶级豪宅别墅的广告文桉配乐,肯定都能加收红包。
装逼完成才话头一转:“仲夏夜茫,七月未央
你华丽登场,是否爱我如初,直到地久天长……”
从本质上来说,盖茨比的故事,还真就是个爽文,少年初恋为了荣华富贵离开他,发愤图强出生入死的回来再重逢,这本来就已经是很多人梦想过的场面,哼哼,当年你瞧我不起,现在我要你高攀不起……
可文艺经典就不走爽文套路,居然选择当舔狗,哪怕人家是有夫之妇,也要高唱:“我知道你会,我知道你的爱经久绵长……”
就当年你离开我也是迫不得已,你还是爱我的。
然后唱腔转女腔:“当我年华老去,不再美丽,上帝在上,可否有他陪伴在身旁,让他随行,让他永不离场……”
如果说荆小强唱过的那首《当你老了》,还只是条普通舔狗,默默陪伴在身旁那种。
也充满了穷秀才文人那种老子什么都没有,但有一颗真心的文艺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