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想跟神仙打架 !
就像荆小强给嗦尼各位大佬表达过的那样,哪怕是具备深厚功底的歌星,他也必须要持续推出新歌,不可能永远吃老本。
可能这就是摇滚乐、流行音乐跟古典音乐相比更有生命力的地方。
古典音乐总是在那些故纸堆里发掘,再好再有内涵的作品,几百年下来也被解读得差不多了。
在古时候没那么多录音机、高保证音响反复播放,哪怕每晚去戏园子、剧院里听,也觉得不厌烦。
现在只要喜欢,都能无限循环的听到想吐。
再好听的歌也架不住这么审美疲劳吧。
而且对比古时候的信息流通缓慢,等到互联网时代,世界环球也不过是一秒传遍,随时随地都有层出不穷的新歌,谁想吃老本都会瞬间淹没。
甚至前一刻的流行,都会瞬间成为老古板。
所以得不断推出新歌。
信息时代就有这么残酷。
所以无情的摇滚机器,也不贪多的只拿出来几首新歌撑住演唱会就行。
今年他甚至没有提前在北美公告牌发专辑发单曲,就是要把歌曲新鲜感直接留到演唱会上。
相比当年beyond的歌曲不被内地观众熟悉,演唱会被冷遇的教训。
荆小强却有绝对的实力跟信心,就是要用全新歌曲让听众惊艳。
开场就用一首林肯公园的《GoodGoodbye》,气势浩瀚深远的颇有英雄之气。
表达告别家乡老子要去闯荡的决然。
「既然说了再见就赶紧走
把东西打包好赶紧消失
你最好有什么地方落脚
因为你不会再回来这里……」
可他唱起来,怎么有种分手就是前任的痞绝口吻呢。
旋律好听,又琅琅上口。
能够容纳七八万观众的整个体育场,观众们随着入场时候领到的荧光棒不由自主挥舞起来!
唱什么世界和平、理想梦想啊,就是好聚好散的拜拜就拜拜,下个才更乖!
黑仔他们也能跟着用英文唱和声了,现在主攻欧美市场啊,他们几个也苦练英文。
但包括说唱环节,还是只能荆小强自己主打,他的唱腔优势太明显了。
关键还超级稳定,绝对没有其他摇滚主唱成名之后吃喝嫖赌抽的各种糟蹋天赋,除了被用得有点狠,其他方面都堪称超级自律。
况且健身确实让他的身体机能更加强悍,气流更加稳定多样化……
巨大体育场的中央,看台只能看到银色灯光交错的隐约人影,主要还是看那架在高处的巨大显示屏,倾听这让全场观众都叫绝的华丽嗓音。
欧美国家的摇滚已经发扬了几十年。
不那么容易糊弄,但澳洲人民也表示这是第一次听到唱功如此出色的摇滚歌曲。
而且在这首不算太暴烈的摇滚之后,直接上狠活儿。
当然还是偷懒的集中在林肯公园的作品里,但却是移动互联网之前曾经CS枪战游戏最流行时候,全球各大玩家制作游戏视频时候最喜欢的配乐《Runaay》。
这种重金属摇滚才具备得天独厚的冲击力和破坏力。
当心脏跟着强劲节奏和荆小强的怒吼一起搏动时,肾上腺素的分泌水平似乎都陡然间上升了个台阶。
荆小强在平京胡同摇滚演唱科普的时候就说过,哪怕在欧美摇滚也没有很标准的定义,各种风格流派都在穿插。
各有所好。
应该是分别跟无数人内心的灵魂契合,无论柔情、重金
属还是朋克,能打动人的节奏风格多种多样。
没有孰轻孰重,全凭个人喜好。
但大多数爱上摇滚的年轻人,还是酷爱躁、快、重、狠,个个张嘴riff闭嘴solo,天天琢磨点弦和分脑,总之就是怎么装逼怎么来……
玩摇滚的其实大多都是从想装逼开始,但能成器的往往还是对音乐更有敏感天赋的那些人。
荆小强则给所有人展现哪怕是最暴躁最狠辣的重金属摇滚,在他强劲而独特的嘶吼中,都能保持旋律韵味,很多歌手在这种状态下已经破音撕裂声带般沙哑了。
他还是游刃有余!
等到他开始唱起《Ayhead》的时候,全场观众已经有种朝圣般的迷恋!
这首歌前奏的时候,有段轮指的贝斯独奏,非常有催眠效果的那种神秘兮兮,却被暴躁的鼓点炸开之后,就开始疯狂吐词。
换个嘴秃的没准儿会咬了舌头的那么疾风骤雨。
然后又突然跟仿佛内心独白的低语交错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