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逐渐发展到都不用为孝义杀人,但凡凶手的父母兄弟中有一个人愿意主动站出来为凶手替死,便能成为从轻发落的理由了。
至于执行法律的人……
如今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可太大了。
过去荀爽在面对疏议的注解时,总要多加思考,防止其他学派的人在其中夹杂私货,为此,他头发都掉了不少。
荀爽这么称赞是有原因的,他不缺大略,却独独缺乏地方为政经验,在重修汉律时他自己都意识到了这一点。
毕竟,有人失去什么了吗?
刘辩再次看完一篇驳议,小黄门来报,他要诏见的侍中荀爽已经在等候了。
应劭家学渊源,观念与荀爽十分相似,能帮助荀爽弥补他最大的短板。
当然,最后两个人都是不用死的。
刘辩手中所拿着的驳议就来自于陈留国相应劭应仲远,驳议实际上只相当于番外,而正文则是应劭将家中传了数代的家学整理归纳,并结合了自身的所学所用,共计二百五十篇。
汉律承自秦法,看似公平,实则一点也不公正。
此册上记录了驳议三十篇,被分门别类,共记录了八十二事,皆是针对汉律在实际施行中所产生的乱象从经典和法理上进行辩驳。
杀人是死罪,但若是为孝义杀人,便能减轻罪责,从轻判罚。
因为皇帝对于新汉律的要求不仅仅是明确法律条文,还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出注解,用以作为官员判罚的依据。
刘辩先问道:“荀公,应仲远所献的阐述律法之文章,公以为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