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前,历时一年的檀渊会战,以大秦帝国的惨胜落下帷幕。好大喜功的靖康帝龙颜大悦,决定派遣丞相秦人凤前往檀渊和金帐王庭议和。
议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大秦帝国和金帐王庭以斡难河为界,罢兵言和,重归于好。大秦帝国割让大漠千里荒原给金帐王庭,释放所有的俘虏,为金帐王庭提供死难的将士提供抚恤。此外,大秦帝国每年还要向金帐王庭进贡岁币,包括但不限于:黄金两千万两、白银两亿两、牛羊十万头、绫罗绸缎无数。
战胜国向战败国割地赔款,简直闻所未闻!
身为百花阁的阁主、青衣社的老板、大秦帝国曾经的唐王妃。花未名秘密召集了八百江湖散修,前往博浪沙刺杀秦人凤,试图破坏这次檀渊之盟。
却不曾想被叛徒出卖,在云梦泽遭到了魔教高手的围攻,八百散修尽数战死。
如果不是被江流儿所救,花未名的下场只怕会更加凄惨。
一个绝世美人儿落到魔教妖人的手中,会遭遇什么,自然不言而喻。
“事情已经发生了,不要想太多。当务之急是先把你的伤治好。”
君品玉默默地叹了一口气,其实从一个上位者的角度来看,花未名策划的这次刺杀,破绽百出,失败是注定的。
但是从个人情感而言,他又无法对花未名过多指责。毕竟二十年前,秦人凤谋杀了曾经的唐王殿下,又杀害了花未名刚出世的孩子。
这份血海深仇,早已是不死不休。
“你救不了我。”
花未名早已放弃了生的希望,眼神空洞而麻木:“我身中魔宗的禁咒葬花吟,体内生机断绝,不超过三天,肉身就会被魔气彻底侵蚀。没有了肉身,元神就像无根浮萍,撑不了多久。”
“总会有办法的。”
君品玉固执地说道:“魔宗的禁咒虽然强大,但也不是天下无敌。否则一千年前的正魔大战,获胜的应该是魔宗,而不是四正名门。”
花未名淡然说道:“四正名门的传承功法脱胎于上古圣物,自然不惧魔宗的禁咒。”
君品玉笑道:“我这里有位老前辈,精通各种阴谋诡计、歪门邪道,也许他会有办法。”
·······
·······
天狼山下有座太平村,太平村里有个祠堂,看门的是个瞎眼的老人。老人孤苦伶仃、孑然一身,养了一条癞皮土狗相依为命。
同龄人死的死,走的走,只剩老人像野狗一样在大荒深处孤独倔强地活着。
他的真名早已无人知晓,村子里的人都叫他狗爷。
狗爷形容枯槁,面如病鬼,全身上下只剩一层薄薄的皮贴着骨头。光秃秃的头顶,只剩三根稀疏的头发在风中倔强地凌乱着。漫长的岁月沧桑压垮了他的脊梁,只能每天拄着一根被烧得焦黑的竹棍,蹲在祠堂门前的青石板上,抽一根被盘得油亮的老烟枪,唱着不知名的地方小曲儿。
今天一大早,狗爷跟往常一样,斜靠在台阶上,有一口没一口地抽着叶子烟,手里抚摸着一个泛黄的老烟盒,烟盒上印着一个玫瑰花一样女人,名叫红玫瑰。
五十年前,这个名字红透了整个四海九洲。她那被天神亲吻过的天籁嗓音不知道勾走了多少年轻男人的魂魄心神,就连皇帝陛下也对这个女子倾慕不已,想要纳入后宫。
红玫瑰誓死不从,并在接到圣旨的那一天服毒自尽,香消玉殒。
只留下了一行绝命书:
“富贵非吾愿,帝乡不可期。”
红玫瑰下葬的那一天,四海九洲无数宅男失声痛哭。送行的队伍绵延百里不绝,更有狂热的歌迷组团在朱雀门外痛骂皇帝荒淫,自焚殉情!
“岁月从不败美人。”狗爷干枯的手指温柔地抚摸着红玫瑰的脸颊,就好像是在抚摸那曾经失去的青春。
突然一阵天旋地转,江流儿不由分说把狗爷扛在肩上,朝着山上飞奔而去。
一路火花带闪电。
“慢点儿········慢点儿·······小祖宗·······”
狗爷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有气无力地说道:“小老头的这把老骨头,都要被折腾散架了。”
瘦骨如柴的癞皮土狗气喘吁吁地瘫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狗爷爷,慢不得。救人要紧啊。”江流儿火急火燎地说道。
听到动静的君品玉推门一看,一张脸又黑了起来,揪着江流儿的招风耳怒道:“你就是这么请人的?你不知道狗爷年纪大了吗?!”
江流儿吐了一个舌头,心里很虚,不敢说话。
对于老人,君品玉一向都很尊重,无论贫富贵贱。
狗爷那红糟糟的草莓鼻突然嗅了嗅,一张老脸上泛起了兴奋的红光,每一道褶子都洋溢着八卦的气息:“玉哥儿,你身上居然有陌生女人的味道?”
说完,狗爷又使劲儿闻了闻,顿时乐了:“这香味,国色天香,贵不可言!行啊,玉哥儿你这株老铁树终于开花了,我心甚慰啊。快说,从哪抢来的?屁股大不大?脸蛋儿俏不俏?胸大肌夸不夸张?”
此时的狗爷哪有一点儿风烛残年的样子,猥琐的笑容配合上兴奋的表情,活脱脱就是一个老流氓!
君品玉双臂抱于胸前,望着老不正经的狗爷,露出一副气死人不偿命的表情:“当然好看,比你家红玫瑰还要好看!”
听到这句话,狗爷就像是被踩到尾巴的猫,“噌”的一下跳了起来,胸膛剧烈起伏着,摆出一副拼命的架势,破口大骂:“不可能,绝对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