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突然想送我手枪呢?”
“我怕有人在饭店闹事,你身上有把枪也安全。”霍建晟道。
黎曼心里流过一股暖流,“可是带枪去上班会不会太夸张了?”
“怎么会,枪本来就是用来防身的,要是你放在柜子里,还怎么防身?”
说得也是。gΟиЪōΓG
黎曼拿着枪在身上比划,“那我该放在哪里?口袋里?”
霍建晟被黎曼逗笑了,又从公文包拿出一个枪套,“你想佩在大腿上还是腰上?”
黎曼觉得有些夸张,怎么感觉自己好像是女杀手一样,“真的要每天都佩戴吗?会不会太夸张了?”
“不夸张,这里的大部分人都佩抢的,你没有枪,出去真的很危险,总之我是不放心的。”
黎曼上班穿的是套装,包臀短裙,佩枪在大腿上似乎不是很方便,“那就佩在腰上吧。”
还好这把枪很小,佩在腰上也不显眼。
到时候穿上外套,也看不到。
只是想到自己的身上带着一把枪,就感觉怪怪的。
……
终于把碗给洗完了。
黄德翰又累又饿,身上一直冒着冷汗,胃一阵一阵的抽痛。
看着泔水桶里的剩菜剩饭,黄德翰真的很想吃,可是怕被人嘲笑,他忍住了。
饭店打烊后,黄德翰跟着同事们一起走回宿舍。
他自己一个人走在后面,他故意走得很慢。
直到跟同事们拉开距离后,他转身往回走。
他们的饭店已经关门,他没有钥匙也进不去,他只好去翻街上的垃圾桶。
看有没有吃的。
因为他实在是饿得受不了了。
可是他找了几个垃圾桶都没有找到可以吃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