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六十九章 火种的用途(1 / 2)

陈林选择了兑换四级路引。</P>

这是他经过深思熟虑的。</P>

虽然目录中宝物很多,但最高也就是黄金级,传说中的彩色物品,还有彩色魇币,都是没有的。</P>

而黄金级宝物中,目前对他最有用的,就是这个黄金四级路引。</P>

有了此物,他就能在封地内,以真身穿梭进入其它黄金场景中,不用再投影,肉身的安全得到了保障。</P>

另外还有一点。</P>

四级的黄金路引,或许能够破开漂流瓶场景的路引屏障,要是可行的话,那他获取漂流瓶就变得容易许多。</P>

等命运法则大成之后,可以去那里,利用天赋能力选取瓶子,应该能够得到不少的好处。</P>

另外。</P>

四级路引可以带人穿梭,将陈桃带入童话镇的问题,也迎刃而解。</P>

总之好处多多。</P>

陈林一边想着,一边选择了兑换。</P>

就见光幕中间一阵晃动,然后一块金色的路引被‘吐’了出来。</P>

他立刻接在手上。</P>

光幕随之熄灭。</P>

如今积分已经用完,陈林尝试了一下,无法再将宝物目录打开。</P>

还真是赌场的风格。</P>

有钱是大爷,没钱连宝物目录都不让你看。</P>

将筹码收起,陈林查看路引。</P>

也没什么特殊的,和黄金三级路引形状一样,就是上边的等级变成了四级。</P>

东西到手,陈林便迫不及待的想要试验,但还是压下了心头浮躁。</P>

他将原本的黄金三级路引,放置在天机屋密室内,然后又将天火邪神的火种拿了出来。</P>

经过和大头四一番交流,他已经了解的此物的用法。</P>

这东西之可以炼化进体内,形成天赋火源。</P>

有了天赋火源,修炼任何火属性的功法神通,都将事半功倍。</P>

而且有极大的威力加成。</P>

天赋火源,要比火之法则更高级,就算在域外,也能够正常使用。</P>

已经属于真实能量的一种了。</P>

了解到此物的情况后,陈林是十分心动的。</P>

但也只能是心动一下。</P>

他已经修炼了七星曜日功法,是不可能再将此物炼化成天赋火源的。</P>

因为七星曜日修炼到最终,也会形成自身的火种,而且还是等级更高的永恒之火的火种。</P>

两者有冲突。</P>

永恒之火是什么等级,陈林不知道,但既然妞妞在信中郑重提醒了,就肯定比天火更高级。</P>

所以。</P>

他只能利用这个火种修炼,而不能将其炼化成天赋火源。</P>

至于利用之法,大头四也给出了两套方案。</P>

对方还算是诚信,要价虽然高了一些,但也真心为他考虑,这两套方案都是适合他这类探索者使用的。</P>

第一个方案,就是利用外物,将火种点燃。</P>

这样就能得到一朵永不熄灭的天火。</P>

和天火邪神直接凝聚出来的天火不同,由火种点燃形成的火焰,可以汲取天地间的火属性为自身提供补充能量。</P>

是能够再生的。</P>

而单纯的一朵天火,能量耗尽就没了。</P>

不过想要将火种点燃,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特殊的物品才行。</P>

陈林一伸手,将那个只有一根火柴的火柴盒拿了出来。</P>

打开后,露出里面的火柴。</P>

此物必然是妞妞信中,提到的那个火柴,也肯定能将这个火种点燃。</P>

可是他却不能用。</P>

因为火柴只有一根,用完就没了,要按照妞妞的提示,需要留在七星曜日修炼大成后,用来点燃永恒之火的火种。</P>

不能因小失大。</P>

陈林看了一阵,将火柴小心收起。</P>

不过除了这个火柴,他还真拿不到其它点燃火种的东西。</P>

那就只能用第二种办法了。</P>

可以找个将火焰之道修炼到极致的修炼者,或者极火之地,用最纯粹的火之力,一点点对火种进行刺激,让其将里面的火源释放出来。</P>

然后进行炼化吸收。</P>

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只要修炼的是火属性功法,就能利用火源快速提升修为。</P>

但是也有缺点。</P>

这么一个小小的火种,蕴含的火源并不多,而火源是不可再生的,炼化之后就会彻底消失。</P>

按照大头四的说法,这样做是涸泽而渔,十分的不可取。</P>

对方还提出建议,想要出钱将火种买走,对方是火焰之体,这火种正好合适用,可是当他提出一百金币的价格后,对方就直接闭上了嘴。</P>

别说一百金币,连五十金币,对方也拿不出来。</P>

否则在大剧院中,就直接出价了。</P>

就算能拿出五十金币,他也不可能原价出售,他当时和天火邪神交易,可是冒着得罪不少魇界生物进行的。</P>

这都是附加价值。</P>

要一百个金币,绝对不多,真按照市场价格,这样一个火种,一百金币未必能买下来。</P>

斟酌了一下,陈林决定就使用第二种办法。</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