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滕拓海似乎特别得意,有一种因祸得福的感觉:“法官你看,这是当时晚上20点21分被拍到的,我到达他的仓库是20点51分,一共用了30分钟,中间距离大概是45公里左右。”
卡梅梅忍不住了喊起来:“那你也是有可能中间偷走的!”
“中间?这点时间,我还要中间找人卸货?怎么可能!而且这条高速公路又没有其他支路,下高速后没2分钟就到了你的仓库,我总不见得高速公路上卸货的吧。”
卡梅梅一下子被说得哑口无言,确实交警的罚单和到仓时间只有30分钟,而卸货一般多少总要个10分钟吧,确实在中间停下卸货不太可能。
“原告,从被告的证据来看,他确实是运了30台货物到你们的仓库,你要不回去看看,是不是你们搞错了?你们现在撤诉还来得及。”
审判长循循善诱,因为这个案子,以目前的证据,极有可能判原告败诉。
而如果原告撤诉的话,收取的诉讼费是可以减半收取的,这样避免原告雪上加霜,也是一番好心。
“不!我认为被告提交的证据,恰恰可以证明是他弄丢了货物!”史帕克拿着那张罚单提出了抗议。
“哦,你倒是说说看。”
“一共30分钟,中间的距离大概是45公里左右,也就是说,被告的均速,是在90公里/小时!”
被告滕拓海露出莫名其妙的表情:“这不是刚才我说的嘛,我是超速了呀,我承认啊,和这个案子没关系吧。而且这不是可以证明我马不停蹄送货到他仓库的!”
“不,恰恰有关系,就是因为你超速,所以你在急转弯时,把货物给甩入了山谷。蜀道难难于上青天。这高速公路七弯八绕的,你均速还那么快,难不保在某一个时间点速度飞快的来一个急转。”
“你牵强附会!你胡说八道!你有没有证据?”
“有啊,证据就在法庭上!”
“哪里!你倒是说说看!”
双方据理力争,气氛剑拔弩张,好不紧张,审判长都不敢说话打断他们,只能让他们开展狗咬狗式的对话。
“我的证据,就是你!滕拓海!说吧!你和藤原拓海是什么关系!”
……
…………
“法官,她无理取闹。”
“我同意……史律师啊,滕这个姓在我国也是挺普遍的,难保我国一些中二家长会起些中二的名字,什么王路飞、陆焰之瞳、端木女王、这些不是你攻击他的点啊。”
这滕拓海突然想起什么,一拍桌子,倒吓到了法官:“就是,你还好意思说我!你说你自己什么名字?史帕克,史帕克,弄得像个什么RPG游戏主角一样,你怎么不叫塞尔达啊!”
“安静!不要再讨论名字了!”审判长打断了大家的说话,不要再为了这种破问题浪费时间了!等会开庭延迟食堂可就没肉菜了!
“可是他真的一脸看上去很像会漂移的那种嘛,不然这15个货物去哪了?不对啊……监控头……”
史帕克似乎想到了什么:“审判长,我认为被告似乎隐藏了什么证据,这高速路上不可能只有1个监控头吧,以他这个平均速度,一路超速只被拍到了一次?我不信,我要求他披露其余被拍到的照片!”
这也言之有理,如果一路上有多组照片可以证明货物确实一直是30个的话,确实也可以让原告心服口服。
“被告,这个你确实该提供,如果你拒不提供,原告也可以申请调查令去交警那里调取的。”
被告扭扭捏捏,交出了自己手机里的照片,一共有三个超速记录。
第一个就是之前提交的内容。
而第二个似乎摄像头有什么问题,黑乎乎的,只有左下角有一点红晕。
第三个记录,可就不一样了,车上的货物明显少了许多,有几个已经东倒西歪,数了数,果然只有15台。
……
“这……果然是你开车太快漂移飞出去了吧?是不是货物没有做固定,还是固定的带子断了??”审判长看完这个证据后,基本已经确定谁是违约方了:“作为承运人,你有义务保证货物安全啊,你这个得由承运人,也就是被告你赔付了。”
“我……我真的没开很快啊,而且我弯道也没飘逸,这怎么会不见的我也不知道啊。法官!这一定是被人偷走的!一定是路上被人偷走的!我赔不出那么多钱啊,就算把车卖了也赔不出那么多钱啊!”
审判长虽然心生同情,但还是摇了摇头,法律是冷酷无情的。
“史帕克……”看着一份证据,妮丝蒂娜想说什么,又欲言而止,最终还是没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