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
项烈拿出了他队长的威严,招手道:“无晴,收队了,今天的训练到此结束,我们去吃饭吧,晚上就不安排事情了,大家自由活动吧。”
见项烈的语气不容置喙,陆清凝也不好再说什么,只好垂头丧气地跟着他们走了。
草草吃了些晚饭,项烈提出一起去秋叶市的街上走走,然而陆清凝并没有什么心情,于是借口说自己不舒服,便一个人先回了宿舍。
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陆清凝心中说不出的烦闷。南宫天明虽然和他也只见过几次,但是却已经结下了深厚的金兰之情,自从结拜之后,他也一直把自己当成真正的弟弟对待,在迷雾森林里时,甚至不惜为他一个人对抗萧凌通等三人,这份友谊是他一辈子也忘不了的。
正当他心烦意乱之时,通讯手环忽然响了。他接通了电讯,是林星澜打来的。
“喂,星澜姐,什么事?你们不是去百货大楼买衣服了吗?”
“我说我肚子疼,偷偷溜回来了,现在在警署门口,你快穿好衣服拿好要带的东西出来,我们趁他们不在赶紧走。”林星澜语气中透露着狡黠。
“走?这么晚了去哪儿啊?”陆清凝一头雾水。
“笨,当然是溜去南风市了!”
“什么?你要带我半夜‘偷渡’去南风市?”陆清凝吃了一惊。
“怎么,不想去?”
陆清凝有些为难:“想去是想去,不过我只想一个人去。万一中了埋伏,我一个人折了不要紧,要是为了我的事让你也折在里面了,我会内疚一辈子的。”
林星澜吃吃笑道:“这话说的,倒还有点小温暖呢。不过以你的小猪脑袋,没有我这个智囊团,可能一去就会被抓住吧。况且,我也不全是为了你才去南风市的,只是我家里还有好多道具和材料没有带走,那可是我干了这么久的心血结晶呢。怎么样,陪不陪我去拿?”
陆清凝也笑了,心中感到一丝暖意,点头道:“好吧,那就谢谢你了,我马上出来。”
林星澜叮嘱道:“记住,我们快去快回,最多不能超过四十八小时。还有,你的檀霜剑不能带,我们这次只能尽可能地在不打草惊蛇的情况下探听一些消息,任何不必要的战斗都要避免。”
“好,我知道了,一切都听你的。”
“嗯,快,咱们连夜出发。不过,走之前得画个妆,咱们X小队的威名太大,以本来面目进城的话怕是还没走两步就被抓起来了。”
两人找了一家便利店会合,由林星澜操刀,再次给二人画了个便装,掩盖了原来的面目,随后又找了一家服装店,现场购买了几身衣服,将猎人组织的制服贴身穿在最里面,外面则是穿着一般人的装束。
秋叶市的大街上,二人改头换面走了出来——林星澜换上了一件大毛的外套,头上带着不少绚丽的珠宝,腿上则是踏着一双皮靴,俨然一副大城市出来的大小姐的模样。
而陆清凝则显得质朴了许多,只是一身休闲西装,带着墨镜,背着一把从仓库里找来的,剑柄都有些锈迹的普通铁剑,站在林星澜身后,活生生就是一个小保镖的样子。
伸手拦下了一辆计程车,二人坐上车,林星澜声音婉转:“师傅,去南风市。”
那计程车司机大骇,连连摆手道:“别别别,小姐,您饶了我吧,这南风市我哪敢去啊!听说黑影组织到处抓壮丁,人家躲还来不及呢,哪有你们这样还往南风市跑的?我劝你们还是别去了吧。”
林星澜摆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撒娇模样:“求您了,师傅,我父亲重病,想见我最后一面呢!我付您三倍的车费,行吗?”
师傅咬了咬牙,点头道:“好吧,我这是挣钱不要命啊……不过,我也只能带你们到城外,要是让路卡看到我就麻烦了,没问题吧?”
“没问题,您开车吧,这样就可以了。”
随着引擎的发动声,两人就这样偷偷地趁着夜幕前往了南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