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太卡式大男子主义(1 / 2)

重启全盛时代 喷火萌 1067 字 9个月前

第100章(2077字)

有人在里面应了声,接着有人走了出来。个子不太高,穿得很普通,但面色红润,短短的头发,浓眉大眼,手里拿着本书,右手端着茶杯,悠闲的看着出现在他面前的两个人。

“希晨,怎么今天有时间过来?”池昆乐呵呵的说,打量着叶凡,笑着问,“这位是?”

“叶凡。”林希晨笑着说,指着这人对叶凡说,“这就是我的大学同学池昆,当年的才子此时的护山人,晓芬呢?她要的东西我帮她带来了,都在车后备箱里,这是钥匙,你等会自己拿就好。”

“她去她父亲那边看看,已经五个月身孕,特别的能吃,说是想吃她爸爸酿的咸菜,就自己过去了。”池昆笑着说,牙齿洁白,让叶凡很容易就生出好感来,“你叫叶凡?呵呵,这可是第一次见希晨带女性过来,很不容易,什么时候请我吃喜糖呀?”

叶凡一愣,继而脸一红,哪跟哪呀!

“呵呵,你吓着她。”林希晨既不否认也不承认,笑着说,“她是第一次过来,我带她去周围转转,等会回来吃午饭,下午再带她爬山。小凡,我们走吧。这儿是半山腰,那边有瀑布,很漂亮。”

他突然改了称呼,拉着叶凡的手向山上走。

池昆微笑着看着林希晨一脸欣喜的带着叶凡向山上走,拿着钥匙到了车旁打开后备箱,把妻子要林希晨捎来的宣纸和笔墨拿出来,妻子最爱画画,而且画得还相当不错。一想到这,他满足的叹了口气,很庆幸会在毕业后到这儿来游玩,并幸运的遇到自己如今的妻子。

叶凡把自己的手从林希晨手中抽出来,盯着林希晨,很认真的说:“麻烦你记好,我的名字叫叶凡不叫小凡。”

林希晨只是微笑,很随意的说:“那只是个人称呼的习惯,你可以称呼我希晨,我喜欢你这样称呼我,听起来很甜蜜,当然如果你不愿意也随你自己决定,不过,我喜欢称呼你小凡,这样感觉着在这一刻你是属于我的幸福。”

叶凡轻轻挑了一下眉,真是无语,这个林希晨,难怪当年的叶凡会为了他选择自杀,现在看来到是有情可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