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宁醒转的消息立刻就传到了金萝丝等人耳中。
这些白兰乡的扛把子们立马就聚集到方宁身侧。
特别是金萝丝的反应尤为剧烈,这小姑娘腾的一下就从床上坐了起来,鞋子都没穿稳就开始迈着步子奔跑起来,脸上洋溢着喜悦的笑容。
这七天时间内,金萝丝至少有五天时间都寸步不离的守在方宁身边,为他擦洗鳞片,给他的龙角打蜡保养。
一切都是这小姑娘亲力亲为。
若不是连续熬了好几天不合眼,外加需要应付附近前来打听七日前传奇战斗的贵族的话,金萝丝这位超凡骑士也不会趁着中午的时候补觉。
抬爪为金萝丝捻了捻垂在嘴角的发绺,两者相视一笑。
那种酸臭气息看得一旁的阿莫西林直撇嘴。
一旁的老二大师则是轻笑着摇了摇头,拧开随身携带的酒囊袋,往口中猛灌着烈酒……
看着腻歪的方宁与金萝丝,这位矮人铁匠顿时被触动了藏匿在内心深处的记忆——
那是一个晨光熹微,芳草萋萋的地方。
情窦初开的老二大师向着自己心仪已久的女孩告白,但是却被告知对方是女装大佬的悲催回忆。
所以他恶趣味的想到。
要是这金萝丝也是一个女装大佬的话……嘻嘻嘻……
这个矮人藏在肚腹里面的恶趣味自然无人能晓。
而刚刚苏醒,浑睡了足足七天的方宁早已饥肠辘辘。
很快就有男仆从棚户里面牵来了两头几日前便买过来的老角牛。
套着鼻环的绳索被拴在路口的桩子上,两头老角牛四肢蜷曲着,歪着脑袋,啪嗒啪嗒的流泪。
兼职屠夫的园丁正在石板上霍霍的磨刀。
一群乡民则是抱臂围观,指指点点着。
白兰乡缺乏娱乐活动,看人宰牛也算是打发闲暇时间的活动。
当然,看着这些乡民端着的盆盆碗碗,木勺子敲陶碗敲得不亦乐乎就知道,他们别有所图。
一般而言。
领主命令下人屠宰牛羊,都会剩余内脏。
因为高高在上的领主们是不屑于食用除了心与肝之外的内脏的。
于是这些余下的部分就便宜了领地是居民们,也相当于是领主的一种施舍。
介时,这位屠夫立马就会转职成为厨子。
将牛肠,牛尾等内脏剖干洗净,派人拾来石砖,搭起炉灶,生起火焰,支来一口大铁锅,添水煮沸。
往其中投入各种调味料,再将处理好的牛杂倒入香汤中煮沸。
烹煮之后,热气腾腾的鲜香溢满四周,即使是对于白兰乡家中稍有余裕的自由民而言,这种在方宁前辈影响下产生的牛杂汤是不可多得的美食。
只要捧上一碗飘着韭葱粒的汤汁,夹几片肥美的牛肚在口中细细咀嚼,对这些民众而言就是一种难得的幸福。
当然。
两头大角牛的牛杂就只有这么多,哪怕这牛种膘肥体壮,体重接近八百千克……
而白兰乡的领民可是有三千好几。
这些人聚起来,更多的是图个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