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衣锦还乡(1 / 2)

从坐骑起步的龙 嚼水 1827 字 9个月前

贵族们的巡游时间大概也就维持在三到四个小时之内。

巡游结束的贵族们返回宫廷,再以一场豪华的午宴犒劳自己。

这年头,贵族们的日常娱乐活动极其单调匮乏,大概就是来一场传统的骑士竞技,然后再举办宴会,宴会结束后再来一场骑士竞技,其它的娱乐方式基本为零。

但是金萝丝却是心系家中的母亲,看着那琳琅满目的菜式,心里颇有些不是滋味。

自己在这里大鱼大肉的嚼得津津有味,但是家中的老母却是艰难地啃着那苦涩的黑面包,身为子女,是否有些不孝?

于是,金萝丝起身向众贵族道辞。

好在王后也会看事儿,捧着金萝丝的手,面带和蔼道:“如果方便的话,可以将温蒂妮夫人一同邀请过来…”

大贵族们的情报网遍布天下,其消息何等灵通,稍微派点人跑跑腿便可以将金萝丝的家底摸得清清楚楚。

王后能够在素未谋面的情况下准确道出金萝丝母亲的名字也不足为奇。

而方宁却是在临行之前厚颜无耻地寻到安德鲁国王那里,要求将效忠条件中的一百金币支付出来。

并且抱怨着自己与金萝丝的荷包皆是空空如也,连打赏侍从的小费都没有,这对贵族而言可真是要命的事儿!

安德鲁国王一听女儿竟过得如此拮据,不禁内心涌现出一股负罪感。

于是慷慨解囊,将一百金币提升至一百五十金币,从金库中取来,全数塞给了金萝丝。

驭龙国的金币份量较足,所以当一百五十枚金币聚在一起的时候,那黄澄澄的冒光的颜色看得方宁心中暖暖。

金币们被塞入一坚韧的布袋之中,沉甸甸的,满满当当,将布袋撑得跟个小陶罐似的,忒重。

当然,安德鲁国王是派人直接将金币交予金萝丝,全程不过方宁之手。

因为龙性贪婪乃是大陆常识,它们对于财富的占有欲比之吝啬的贵族都还不遑多让。

特别方宁这种龙崽子,从外形上一看就明显是黑龙那一系的后裔。

在性格的恶劣程度上来看,黑龙可是臭名昭著,狡诈,阴暗,且善于欺骗,比之深渊里最擅诓骗的恶魔都相差无几。

在安德鲁国王眼中,将财富托到方宁手里代为转交简直是无异于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嘁,这红胡子的老抠门鬼,早晓得的话应该力劝金萝丝向金丝雀女大公宣誓效忠的,那姐们儿又爽咧又大方,要不是那条喜欢玩电击的星耀宝石龙太过凶恶……”

一只爪子捻着纯质秘银项链,将那鸽子蛋大的星耀龙便便……额……星耀宝石给抡得跟电风扇似的,呼呼生风。

这珍贵的项链正是金丝雀女大公挂在脖子上的那一条,现在则被赠予方宁,成为其藏品的一部分。

单是这一条项链,就比那一百枚金币的价值高出了数倍!

金丝雀女大公如此阔绰的出手,怕也是一种对未来的投资。

因为龙类寿命悠久。

而方宁这种亚龙是属于全王国的资产,只能选择王国的成员签订龙契契约。

未来等金萝丝离世之后,方宁依旧能够活蹦乱跳的。

第一任龙骑士离世,那么便会有第二任龙骑士,第三任龙骑士……

一条龙往往会历经多任龙骑士。

而金丝雀女大公如此行为无疑是为了刷新方宁的好感度,让他能够在未来选择龙骑士时生出一种爱屋及乌的感觉,在选择上更加倾向于金丝雀公国的后辈。

可以看得出来,这位金丝雀女大公不似大多数贵族一般,只注重于眼前利益,而忽略了对于未来的投资发展。

总之一句话,这个女人,不简单…

随后,在内心鄙夷了一番安德鲁国王之后,方宁随着金萝丝乘上了流银龙鳞马,往居民区域赶去。

孝顺之女金萝丝在此之前还不忘顶着一些贵族猎奇的目光,将餐桌上一些食品为母亲打包。

并且,为了速速回家,金萝丝谢绝了乘坐贵族马车的提议。

一路上战马飞驰,那些个驻守王宫的禁卫们看见了流银龙鳞马上龙威赫赫的方宁,自然不敢有太多的阻拦——在驭龙国内,龙,才是最显眼的身份标牌,比之某些中小贵族的家族徽章,龙才是更实在的身份标牌。

得益于方宁的存在,路上堪称畅通无阻。

金萝丝身着礼仪铠甲,罩袍猎猎随风响,一手竖持着悬挂着紫罗兰家族旗帜的的长枪,一手拽着勒马的缰绳,好不耀眼。

而平民区域内的市民们自然是十分的守规矩,只要远远地瞧见那顶象征着贵族的旗帜,就会自发的排在街道两边让行。

毕竟前车之鉴实在是太多了,死在贵族的坐骑蹄下的平民不计其数。

平民在街上被贵族撞死,若无够硬的背景关系,只能算是平民自认倒霉。

毕竟平民的细胳膊可拧不过贵族的粗大腿,人家贵族不计较平民的“无礼冲撞”就算是不错了!

“我的天,小金萝丝衣锦还乡了!”

“嘿——小金萝丝——”

“金萝丝姐姐…”

随着金萝丝逐渐靠近那居住了数年的温馨小屋,周围居民的也涌现出越来越多平日里熟悉的面孔。

但是大多的熟人也知道金萝丝的身份已经今非昔比,在打招呼时也感觉到一种局促。

但是金萝丝还是极富涵养的一一报以微笑。

很快,金萝丝手中缰绳一勒,流银龙鳞马前蹄一扬,口中嘶鸣了一声,便停驻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