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舫。
三楼。
兰霜呈“鸭子坐”姿势在锦榻上,尽管火盆里的金丝炭烧得旺盛,她身上还是裹着厚厚的毛毯,只有白嫩可爱的鹅蛋脸露在外头,这天气是真的冷,若不是为了迎合客人们的需求,她才不会穿薄薄的烟纱裙下楼。
“小姐,今天的诗词来了。”
丫鬟捧着一叠纸进来,并不是很多,只有十几张,富商、乡绅是写不出诗词的,只有书生能写。
“嗯。”兰霜用露在外面的头点了点,示意丫鬟放在面前,丫鬟翻,她看,作为从小就被精心培养的花魁,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对于诗词之道自是清楚。
对于只有短短十年“职业寿命”的花魁而言,最重要的是什么?
娇美的容颜?
窈窕的身姿?
尽管她两样齐备,但都不是。
花魁最重要的是名气!
聚拢名气最好的方法便是诗文,她今年已经十八岁,对寻常女子而言还算年轻,可对一名花魁来说,这年龄已经不小,若再过几年还没有闯出名堂来,只能找个富商或者达官贵人嫁作小妾,淹没在勾心斗角的后宅大院里。
她每隔一段时间便会以“兰”“霜”为题,希望遇到一位才子,作出一篇好诗文,可惜临福县毕竟地处偏僻,读书人本就不多,才子更是少之又少,至今也没遇到可让她扬名的诗文。
每天的每天,一张张地翻看客人们写的诗文,就像从一堆堆沙子里找一粒黄金,难度可想而知。
看到第七张的时候,她眸光亮了些许,这首诗明显比前面的高出一个层次,且字迹也是极为工整的。
“这是一位举子所作,听说在去年的秋闱当中位列第五,很厉害。”
丫鬟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连她都能看出,这首诗确实好,“应是近段时间最好的一首诗了,不出意外,今天的入幕之宾就是他。”
兰霜轻轻偏了偏小脑袋,示意丫鬟把这首诗单独放在一边,剩下的也是要看,这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若是剩下还有更好的诗文,不看完就丢掉,被曝光,那她的职业生涯就完了。
所以,出于谨慎小心,每天的诗文她都会看完,最终才会评选出最好的一篇。
看到最后一首的时候,丫鬟“噗嗤”而笑,这狗爬一样的字,一看就是某个富商、乡绅闲着无聊凑热闹写的,连她这个丫鬟的字都不如。
兰霜也忍俊不禁,可看着看着她整个人都呆住了,呆呆地看着摆放在面前的这首诗,随之,她眼眸泛红、起了泪雾,径直掉下泪来,这首诗仿佛是一位阔别已久的知己,从她光鲜亮丽的花魁外表下看到了她脆弱哀伤的小心灵。
“小姐?”
注意到自家小姐不对,丫鬟顺着小姐的目光仔细看了看眼前这首诗,这一看她也呆了,感觉一股酥酥麻麻的电流在身体里流窜,不禁打了一个寒颤,手臂起了鸡皮疙瘩,直至此时,她方知晓,什么是好诗。
尽管书籍古卷上也有文学大儒所写的好诗,可这是现场作出来的新作,这又完全不同的感觉。
“扶我起来。”
兰霜掀开毛毯,用锦帕擦掉眼底的泪水,“鸭子坐”的姿势久了,腿麻。
丫鬟反应过来,连忙伸手扶着她从锦榻走下来。
兰霜轻移莲步,行至梳妆台前坐下,她要以最美的状态迎接知己,“去把这位公子请上来。”
丫鬟拿着这首诗,匆匆下楼。
见到兰霜姑娘的贴身丫鬟下来,客人们都很平静,因为没什么悬念,有方旭平这样的举人在,其他人注定只能沦为陪衬,黯然失色。
方旭平侧头有意无意地看了一眼白煜。
白煜很平静,他也知道没什么悬念若是他脑子里那么多千古名作还干不过一个举人,他就可以抹脖子了,丢不起这个人。
只有官兵一个人着急,低着头,犹如斗败的公鸡,他丢不丢人无所谓,主要不忍心看到巡检大人成为笑柄的场面。